地理位置:托口镇位于洪江市西南部,居沅水、渠水两岸,地处两省(湘、黔)、四县市(洪江市、会同县、芷江县、天柱县)、九乡镇交接地,东与江市镇相连,南接会同县,西与芷江侗族自治县相邻,北与沅河镇为界。全镇总面积117.3平方公里。镇政府驻托口镇新集镇,距洪江市治黔城22公里,距怀化市治鹤城区72公里。
区划人口:移民后辖朗溪、阳岫、裕农、石桥、马田、豹雾、新田、新塘、王家坳、三里、阳荆、杨柳12个行政村,新民街1个社区 ,现有总户数10171户,总人口30117人,其中移民人口21466人,非农业人口8372人,占总人口的27.8%,侗、苗等少数民族17065人,占全镇总人口的56.7%,人口出生率11.3‰,自然增长率7‰。
自然特征:我镇东西长20公里,南北宽18公里。境内地势西南高,群山起伏,属低山、中低山区;东北部地势低,属丘陵地夹有小量河谷平原。最高点在豹雾山,海拔804米,最低点为杉木桥,海拔185米。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气候温和,降水充沛,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17.8℃,年降水量835mm。
资源分布:镇内地质条件复杂,矿产资源丰富,以黄金、锑、金刚石等为主。全镇耕地面积0.83万亩,林地面积11.4万亩森林覆盖率达60%,主要用材林有松木、杉木、楠竹,经济林有油茶、油桐、板栗、柑桔、杨梅等。农业生产主要以粮食生产和果木栽培为主,柑桔、杨梅、板栗、生姜、竹木为农民增收主渠道。水能资源丰富,省重点工程托口电站已建成投产,电站总投资95亿元,设计装机容量83万千瓦,年发电量22.3亿千瓦时。境内有小Ⅰ型水库2座,小Ⅱ型水库5座,骨干山塘19座,山平塘22口,溪坝12处,灌溉渠道总长72公里,有效灌溉面积8316.81亩。
交通通信:全镇水陆交通便利,新集镇道路系统呈网格状,东面可至黔城怀化,西面可抵贵州,2022年托口镇进镇公路提质改造后,路面宽度达到8m,设计为双车道,环库周公路共110公里,江—托公路与209国道相连,托—竹林区公路是山区村的交通大动脉,全镇基本实现村村通公路。水路上可达贵州天柱县、芷江大垅、会同漠滨乡、下与沅河、江市镇相连,航道总长15公里。通讯发达,村村通电话,已开通电信宽带网业务,移动公司和联通公司在镇内设有信号基站共5座。
党委书记
主持托口镇全盘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重点项目、安全生产、财源建设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
分管党建、乡村振兴、乡村建设、民政、社工等工作,联络政协工作
党委副书记(挂职)
协管党建、乡村振兴工作,分管卫健、教育、科协、科技等工作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工作,分管工会、移民、项目建设等工作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分管宣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医保、自然资源、林业等工作
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等工作
党委委员、武装部长
分管政法、武装、统战、退役军人事务、综治维稳、信访、司法等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分管组织、人事、共青团、关工委、老干、妇联等工作,协管人大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党政办公室、综合绩效、应急、史志、档案、政务服务等工作,协管乡村振兴工作
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人居环境、水利、环保等工作
副镇长
分管文旅、住建等工作,协管宣传工作
副镇长
分管交通、市场监管、城镇管理、市场服务、招商引资、商务、发改、住保、统计、人社、企业、供销、工信等工作,协管移民工作。
一、托口镇设下列正股级内设机构:
(一)党政办公室。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会务、档案、信息、信息安全、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审核。
负责人:杨茜棱
统一办公电话:19918551637
(二) 党建办公室。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党员教育管理、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社区) 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 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
负责人:姚兰星
统一办公电话:15074514032
(三) 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负责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和发展;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为企业发展、招商引资提供各项政策服务,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集体资产管理;负责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负责贯彻执行乡 村振兴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拟定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工作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乡村振兴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生态、农业等工作的行政管理。
负责人:杨志勇
统一办公电话:18174533511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辖区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禁毒、扫黑除恶、网格化服务管理、铁路护 路联防、反邪教、国家安全等工作;负责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工作;负责辖区应急管 理工作,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 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社会事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行政管理。
负责人:胥雨彤
统一办公电话:15111500721
二、托口镇设下列事业机构:
(一)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为托口镇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为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经营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动物疫情排查、畜禽强制免疫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防疫宣传、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事务性工作, 受委托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农业植物检疫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建 设管理及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移民开发、河长制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 林政林地管理、造林绿化、林长制、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向其红
统一办公电话:13874532758
(二)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为托口镇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 保障、医疗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社会工作、助残、民政、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老龄、慈善、革命老区管理、统计、科技科普、公共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文化宣传、旅游开发、广播影视、文物保护、体育、文化队伍建设、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公益服务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工作;负责行 政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乡镇 本级和上级下放的所有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一件 事一次办”事项办理;负责协助承办“12345”市长服务热线的交办事项;负责政务服务导办、帮办、代办等工作;负责按要求完成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确保乡镇本级和上级下放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业务;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大厅审批和服务事项、委托事项集中办理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负贵进驻窗口人员的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工作;负贲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负贲 政务信息统计汇总工作;负贵协助指导、督促辖区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和管理服务。
负责人:唐爱民
统一办公电话:18874511900
(三) 生态事务中心。为托口镇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收集村(社区) 的环保信息和问题,受理群众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来信来访,上报本乡镇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常态化污染隐患排查,督促企业三废治理和达标排放;负责秸秆、垃圾等禁烧工作;负贲辖区内餐饮、汽修、家具、食品加工等地方油烟、噪音、废气、污水等污染防治;负责督促落实固体废物(含危险 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引导村(居)民参与各类环境保护活动。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土空间 规划、村镇规划及建设、集镇改造、地质灾害、耕地保护、农村 建房、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田长制相关工作。
负责人:张勇
统一办公电话:18790681617
(四) 退役军人服务站。为托口镇所属正股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 办理、心理疏导、权益维护、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 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经费发放、走访慰问、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户籍关系、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配合做好基层党组织以及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的教育 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息服务管理及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负责人:曾容
统一办公电话:15096226610
(五) 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为托口镇所属副科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领导辖区内派出 (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实行联合执法;负责辖区内日常 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主要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镇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农业、 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农村住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 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负责人:杨松华
统一办公电话:15274567503
三、其他机构设置
(一)乡镇人大和政协机构、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和监察机构、人民武装部和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政策规定设置 。
(二) 乡镇财政所不计入乡镇党政机构限额,管理体制保持不变,编制在乡镇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拟订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负责乡镇国有 资产、乡村债权债务和村级财务核算管理;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 等资金,负责财政票据管理,负责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折) 通”发放,负责乡镇财政所信息化建设,参与乡村振兴与农村综 合改革等财政事务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 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 将托口镇自然资源所下放到托口镇属地管理,人员编 制和职责划入托口镇生态事务中心,不再保留托口镇自然资源所。
(四) 市直部门派驻机构人员纳入乡镇统一指挥协调,依托乡镇开展工作考核,负责人任免应当事先征求乡镇党委意见,党 (团)组织关系放在乡镇。
统一办公电话:7343316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