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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15 09:07 信息来源: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有关规定和工作要求,特向社会公布洪江市自然资源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洪江市自然资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2025年政务服务和数据工作要点》等各级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文件精神,紧密围绕自然资源管理工作实际及社会公众关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情况

在市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规划计划、人事信息、财务信息、政策文件等政府信息341条,按照基层政务公开目录发布自然资源领域基层政务公开信息228条。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信用中国、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征地信息公开平台、湖南省不动产等信息公开平台发布土地供应、行政许可与处罚双公示、土地征收、不动产登记等各类信息1154条。全年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5次、线上征求意见4次、政策解读3次。此外,2025年“市长信箱”共收到公众来信3件,按期处理回应3件。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2025年,我局收到公开政府信息申请15件,申请人均为自然人,申请方式为网上申请5件,通过邮件申请4件,现场申请6件。按期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11件,部分公开0件,因属于行政查询事项不予公开2件,因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无法提供2件。所有公开申请均依法依规按期办结。

2025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起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政府信息管理工作严格遵循依法合规、安全高效原则,着力构建全流程管理体系。在内容审核方面,坚持“谁主管、谁公开、谁审查”的原则,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确保公开信息合法合规、权责清晰。保密审查环节严格执行“上网不涉密、涉密不上网”的要求,切实维护信息安全。同时,常态化开展排查纠错,对已公开信息开展内容准确性、表述规范性及涉敏信息核查,及时发现并纠正问题,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与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充分发挥门户网站信息公开主阵地作用,及时更新和维护公开栏目信息,确保网站各栏目更新指标均符合考核要求。同时,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了自然资源领域各类事项的公开内容、渠道、时限与责任部门,确保公开责任落实到位,进一步推动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化、标准化。

(五)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全局政务公开工作,明确局长负总责,各分管领导负责其分管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各股室及二级机构负责人为政府信息公开第一责任人,明确相关股室及二级机构任务分工,实现政务公开长效管理。二是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纳入自然资源法律法规培训范围,定期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切实提高全局政务公开能力水平。三是严格执行信息公开监督检查机制,常态化开展信息公开质量评估与内容巡查,针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查缺补漏,落实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确保问题按时按质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26.9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

0

0

0

0

0

1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1

0

0

0

0

0

11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

0

0

0

0

0

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5

0

0

0

0

0

15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信息公开的时效性还有待加强,部分信息形成后未能完全做到在规定时限内对外发布,影响了公众获取信息的及时性。二是专业能力不足,部分审核和校对人员在政策理解把握、业务知识掌握以及文字驾驭能力等方面存在不足,难以发现深层次的内容瑕疵或复杂的表述问题,导致审核效果打折扣。

(二)改进情况

一是通过制定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事项目录,明确各类事项的公开内容、渠道、时限与责任部门。二是优化信息发布审核流程,提高整体审核效率。三是定期组织信息制作起草人员、审核校对人员重点围绕文稿写作、公文规范、常见文字错误辨析、信息公开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专项培训,着力提升全局信息写作、审稿校稿质量水平,力争使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新成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处理费。

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