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6-03-25 16:50 信息来源:洪江市公安局
局属各单位:
根据公安部、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办法(试行)》(公政治〔2021〕32号)和湖南省公安厅、中共湖南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转发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层级化管理(试行)的通知》(湘公政〔2021〕32号)文件精神,首次层级评定以来连续三年年度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人员晋升上一层级,经局党委研究决定:
以下4名警务辅助人员晋升为四级辅警:
邓蔚 政工室辅警
杨攀 巡特警大队队员
石金缘 黔城派出所
向晴 黔城派出所
以下12名警务辅助人员晋升为五级辅警:
杨盛 刑事侦查大队
廖晶晶 治安大队
石雨欣 治安大队
段景韬 巡特警大队队员
杨锐 安江派出所
向彦鸿 黔城派出所
蒋鑫波 黔城派出所
危双凤 大崇派出所
肖颖颖 塘湾派出所
徐朴 沙湾派出所
王艳梅 岩垅派出所
胡香平 岩垅派出所
以下3名警务辅助人员晋升为六级辅警:
饶文 巡特警大队队员
向孙财 大崇派出所
杨淇 雪峰派出所
因交通管理中心财务独立核算,参照局里标准,自行进行警务辅助人员层级晋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