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7-03-20 09:45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洪建发〔2017〕7号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印发《2017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施工企业、监理企业、有关单位:
为全面加强我市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督促各单位、各企业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防范措施,抓实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全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根据《洪江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7年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安委〔2017〕6号)要求,结合建筑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和特点,特制定《2017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0日
抄送: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洪江市安委会。
洪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0日印发
2017年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及省住建厅、怀化市住建局、和洪江市政府有关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深入落实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着力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着力堵塞监督管理漏洞,着力解决不遵守法律法规的问题,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制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和履职效能,全面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工作目标
通过党政领导带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督查、特殊时期及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措施,深入开展建设领域安全整治,坚决堵塞安全生产监管漏洞,有效控制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把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和较大及以上事故起数控制在上级下达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指标内,努力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确保人民群众安康幸福。
三、检查实施
各企业要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自觉接受监管,建立健全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内生机制;要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制人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主要技术负责人负有安全生产技术决策和指挥权。
(一)检查重点
1、以防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触电、坍塌事故为重点,检查外脚手架、卸料平台搭设不规范,立面、水平面封闭、临边、洞口防护不到位;起重机械设备不按规范进行维护管理,安全保险装置失控,附着和升降违规操作;施工用电两级保护不落实、乱拉乱接;基坑、边坡土方和大跨度、高支撑模板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监理部、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不到位或不履职等问题,全面提高建筑施工安全保障能力。
2、开展安全隐患专项整治检查。开展混凝土结构工程、建筑模板、外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临时用电、建筑工地扬尘防治等专项整治;继续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检查;全面深入排查、治理住建领域各类安全隐患,检查汛期、高温、消防、冬季期间和元旦、春节、国庆及两会等重点时段安全生产工作。
3、督查隐患尤其是重大事故隐患整改落实情况。严格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工作要求,确保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到位。
(二)检查督导方式
局党政领导带队检查,采取“四不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的方式,坚持暗访与明查相结合。
(三)检查督查内容
检查全市范围内的在建工程质量安全情况,及时发现和指出各地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情况;分管负责人落实企业各项安全制度,开展安全检查,加强安全管理,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等情况;班组负责人及一线工人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岗位安全制度,组织安全生产例会,开展岗位隐患排查等情况。
2、安全生产、建筑行业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
3、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报告、台账管理和巡查检查制度情况,使重大危险源始终处于受控状态。
4、应急管理情况。应急救援的机制、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应急预案,举办建筑工地的应急演练情况。
5、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一线职工、农民工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用工等情况。
6、质安部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情况。企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健全完善评审考评机构、企业安全管理基础台账、加快达标创建进度,严把创建质量标准关,促进企业严格按标准运行管理。
(四)检查督导频次
全年开展局主要领导带队暨季度检查4次,检查时间为每季度末月中下旬;局分管领导每月按“双随机”抽查制度检查一次;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组织专项整治及特殊时期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检查组要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和廉政建设有关规定,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细化任务,落实责任,增强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切实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以安全生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2、各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要求和保障措施,定期召开每月一次安全生产例会,及时传达贯彻上级要求,有针对性的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解决安全生产工作问题与困难。
3、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质量安全工作,按照检查内容认真组织自查自纠,严格执行工程建设的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涉及结构、安全重大隐患的要立即停工整改,并落实专人负责,跟踪管理,隐患消除前不得复工。
4、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落实“谁主管谁负责,谁牵头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责任制,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拒不整改或整改落实不到位的工程项目,要对责任人进行警示约谈;对屡教不改,安全隐患较多的工程项目要依法依规予以行政处罚并上报不良行为公示;对发生等级以上安全事故的,要严厉开展责任追查机制,严肃处理责任单位、责任人。同时市住建局将根据检查情况,下发建设领域安全生产检查督查工作情况通报,同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及市安委会和怀化市住建局,对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予以挂牌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