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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峰镇2017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业务培训资料

发布时间:2017-03-07 07:12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民政府

雪峰镇2017年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业务培训资料

    

一、换届选举工作步骤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2017年1月-2017年2月28日)主要做好三件事:调查摸底、集中整顿、离任审计。

    第二阶段部署启动(2017年2月29日-2017年3月10日)主要做好六件事:制定方案、成立机构、启动换届、业务培训、上报请示、任务分工。

    第三阶段宣传动员(2017年3月1日-2017年3月10日)主要做好三件事:集中宣传、教育动员、确定参会人数。

    第四阶段确定人选(2017年3月11日-2017年3月17日)主要做好八件事:制定办法、民主测评、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推荐、确定考察人选、确定候选人预备人选、请示批复、纪律承诺。

    第五阶段大会选举(2017年3月19日-2017年3月23日)主要做好三件事:筹备组织、大会选举、报告批复。

    第六阶段后续工作(2017年3月24日-2017年3月31日)主要做好四件事:班子交接、思想疏导、材料归档、配套建设。

    二、宣传动员

利用标语、横幅、公开栏、手机短信、电话联系等方式,集中宣传换届选举重要意义、政策程序、工作安排、纪律要求等,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对在家的党员,村(社区)党组织要通过召开会议、上党课、过组织生活等形式,进行换届选举目的、意义教育,使党员统一思想认识,参与支持选举,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对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村(社区)党组织要通过电话、短信等形式,将换届选举的政策要求和有关事项通知到本人,动员其按时返乡参加换届选举。在联系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时,要留有依据、证据备查。村(社区)党组织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加党员大会选举的应到党员人数,报镇党委批准,同时报市委组织部备案。党员因下列五种情况不能参加选举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1)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2)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3)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4)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5)工作调动,外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

    三、操作程序

各村(社区)严格按党委《实施方案》进行操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有序进行,圆满完成。

第一阶段前期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就不多做讲述。

第二阶段部署启动。主要工作有:1、制定方案 (7个方面:时间要求、工作程序、职数结构、资格条件、纪律要求、组织领导)主要讲下:

时间要求:要严格按党委《实施方案》上的时间要求来进行操作,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必须完成相应的工作程序,具体操作由各村自行安排。

职数结构:严格按党委《实施方案》上的村(社区)两委职数核定人数操作。要加大交叉任职力度,积极推行书记村主任“一肩挑”。村纪检员必须是村党组织委员、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原则上不允许超出核定人数,超编人数必须通过村“四议两公开”,工资由村委按误工补贴发放。对于“党员人数50名以上设党总支、100名以上设党委”及下辖党支部、党小组设置等要求,原则上市委不作硬性规定,党员人数50名以上的党组织,此次不进行党组织设置调整的(设党总支),村党支部要报告具体原因,由镇党委备案。   

班子结构:省里换届文件规定,对纳入财政补贴范围的村干部新提名人选,提倡年龄一般在57周岁以下,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继续提名村党组织书记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连续担任村党组织书记15年以上的,原则上不再继续提名。新提名社区“两委”成员人选一般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每个村(社区)一般应有1名30岁左右的年轻干部,每个乡镇(街道)力争有1名女性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或村(居)民委员会主任,每个村(居)民委员会至少有1名女性干部,逐步实现每村有1名大专以上文化的干部。村(社区)妇联主席应按照法定程序当选村(居)民委员会成员,是党员的应按照党内选举程序当选村(社区)党组织成员。少数民族聚居村(社区)应注意选配少数民族优秀干部。3月10日前,要完成各村(社区)妇联换届,以确保新当选妇联主席进入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程序。市委要求换届选举工作实际操作中要结合村情民情,不搞“一刀切”。原则上连任书记年龄不超过65岁,新提名人选不超过57岁,班子要有一名35岁左右的青年干部。提出年龄限制是为了进一步优化村干部结构,村干部年龄老化、文化程度偏低、后继乏人是当前农村的通病,要着力加大年轻干部的培养力度。对于个别特别优秀的人选,经镇党委研究,报市委组织部同意,提名年龄和任职时限可以适当放宽,但一定要具备履职的身体素质。合并村要兼顾平衡,要保证合并前村均有人进入“两委”班子。

    第三阶段宣传动员按第二大点宣传动员工作的要求进行操作。

第四阶段确定人选见参考模板,关于开展“两推一选”省里换届文件规定,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必须按照“两推一选”的办法进行。一要认真组织民主推荐。乡镇党委要组织召开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对现任村(社区)党组织领导班子及成员进行民主测评,并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村(社区)党组织在得票数超过推荐票一半以上的党员中,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一倍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向乡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乡镇党委召开会议,按照不低于20%的差额比例,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初步人选,将名单通报村(社区)党组织。二要严格进行组织考察。乡镇党委要派出考察组,对村(社区)党组织研究呈报的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认真考察,注意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注重把考察情况与考察对象的一贯表现进行比较、相互印证,组织乡镇人大、纪检、组织、民政、公安、司法、财税、卫生计生等部门进行联合审核,作出科学准确的评价。没有经过组织考察的,不能列为委员候选人。三要精心组织大会选举。重点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首先,要提高党员到会率。只有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会议选举。根据中组部规定,以下五种情形可以不计入应到会人数:①患有精神病或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③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的;④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⑤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等,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为保证党员参选率,要切实做好流动党员的工作,一对一地进行联系和动员,让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积极回乡参加换届选举。要把参加换届的现实表现作为对党员组织纪律观念强不强的一次直接检验,纳入民主评议党员的重要内容。其次,要规范大会选举程序。大会选举,一般要经过上届党组织报告任期内工作情况、候选人竞职陈述、党员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等程序。候选人的竞职陈述要在会上统一组织进行,不能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不允许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第三,要规范投票行为。因故未出席党员大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不能以出具书面意见、发短信等方式进行投票。到会的选举人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写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第四,要选满应选名额。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时,不能留下书记职位不选,而等到党员大会闭会后再指派;也不应留出委员空额,如果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

说明:

1、制定推荐办法。乡镇党委按照市委制定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推荐产生办法,进一步明确党员和群众推荐、乡镇党委推荐的工作程序和执行细则。村(社区)党组织召开委员会,结合实际制定本村(社区)推荐办法,实行等额推荐,并向党员群众公布。

2、组织村(社区)党员和村(居)民代表会议。会议参会人员是支部党员、村民委员会成员和村民代表,会前乡镇指导组应当审查村(社区)参会人员名单,督促村(社区)通知下达到人,召开会议时应当审查参会人员资格,清点到会人数是否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确保会议有效、推荐有效。

3、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村(社区)党组织按照不低于委员职数一倍的差额比例,确定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操作中一般是按照多于班子成员所定职数的一倍确定候选人初步人选,向乡镇党委报告推荐结果。

4、乡镇党委推荐下届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候选人初步人选,初步人选可以是村(社区)党组织上报的人选,也可以从其他人选中产生。

5、乡镇党委要制定考察工作方案,组建考察组,对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并组织“八部门”进行联审,坚持集体研究决策。村(居)民委员会正式候选人确定前,乡镇党委要严格按照村(居)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资格条件,以党委会议形式对村(居)民直接提名的候选人进行审查。

6、在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选举产生的方式上,提倡采取差额选举的方式,先选村(社区)党组织委员会委员,再在新选举产生的委员会议上等额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但不能留下书记职位不选,而等到党员大会闭会后再指派。《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进行正式选举时,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另行选举。如果接近应选名额,也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为保证组织健全,委员数设3名的必须选足,设5-7名的,如果接近应选名额,可以减少名额,不再进行选举。

7、党员选举大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未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不能进行会议选举。对于少数长期外出务工经商的党员,经多次联系,确实无法前来参加选举会议的,可以参照第五种情形“工作调动,下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在征求党员本人和家属意见的基础上,报乡镇党委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可以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

     主要要注意两点:1、村党组织推荐人选要按不低于委员职数一倍的差额比例上报镇党委。没有经过镇党委组织考察和公示的,不能列为候选人预备人选。在全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必须要留有照片备查。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天。2、参加推荐的党员和村民代表超过应到会人数一半以上,推荐有效。

第五阶段大会选举主要有两点要注意:1、筹备组织。要在镇党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的指导下,做好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工作。一是起草报告。形成送审稿,报镇党委审定。二是准备文件。三是会议研究。确定党员大会议程、召开时间和地点;审议党组织工作报告;会议纪律、会议任务要求;确定党员大会的其他事项。四是下发通知。对外出的党员要书面通知到家属手中,并通知到本人。五是布置会场。2、大会选举。严格按党委《实施方案》上要求的14个步骤进行。关于大会选举,有四个注意事项:一是要提高党员到会率。只有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会议选举。二是要规范大会选举程序。大会选举,必须按照上述议程进行。候选人的竞职陈述要在会上统一组织进行,不能私自开展竞选活动,不允许私下拉票和随意许愿。三是要规范投票行为。因故未出席党员大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也不能以出具书面意见、发短信等方式进行投票。到会的选举人因不识字或其他特殊情况不能写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四是要选满应选名额。村(社区)党组织换届选举时,不能留下书记职位不选,而等到党员大会闭会后再指派;也不应留出委员空额,如果当选名额少于应选名额,对不足的名额应另行选举。

     第六阶段后续工作。新任党组织班子成员要按照从严从实的要求,作出任期承诺,兑现承诺的情况将作为考核评价和组织调整的重要依据。

四、纪律要求

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邱绍胜组织大家已经学习了,大家要严格按邱书记讲话稿上的规定来要求自己。

五、舆情检测

做好网络舆情监测应对,及时防止和妥善应对恶意炒作和不实报道,始终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关于信访工作,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往往是基层各类信访矛盾集中爆发的时期,加上合并村改革等因素影响,这次换届信访问题可能会比较多。各村要畅通信访渠道,及时收集和反映基层党员群众的诉求,及时研究处理,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矛盾不上交”,把矛盾化解在源头上、把风险扼制在萌芽中。特别是对矛盾突出、反映强烈的问题,要拿好预案,坚决防止发生群体性事件。省委组织部、怀化市委组织部均已经明确把村(社区)“两委”换届期间信访工作情况,纳入年底市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的评分细则,给出一定的分值权重。同样也是考核各村两委班子的重要依据。

六、应急处置

镇党委专门成立了应急小组,具体由综治维稳组、安全生产组成员负责。

七、组织领导

关于加强现场督导指导省里成立了巡回督导组,怀化市成立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和风气监督组,洪江市成立了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换届风气监督组,加强巡回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镇党委成立了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领导小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组、资格考察组、换届选举风气监督组、应急处置组。各分管领导要包片包村,建立联系点,加强具体指导。要向村(社区)派出指导组,全程驻村(社区)进行业务指导和监督检查,镇、村(社区)干部要包村包组,确保全面覆盖、不留死角。镇指导组要把握时间节点、咬住关键内容、抓牢重点对象,做到“五必到”“五必看”“五必谈”:“五必到”,即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动员大会必到、讨论选举办法和纪律要求的会议必到、党员和村(居)民推荐会议必到、大会选举必到、新老班子工作交接必到;“五必看”,即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方案必看、选举办法必看、参会人员名单必看、推荐票和选票必看、上届党组织委员会工作报告必看;“五必谈”,即对上届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必谈、对影响力较大的党员和老党员必谈、对有参与竞选动向的人选必谈、对思想波动较大的党员和村(居)民必谈、对落选和离任人员必谈。督导指导工作一定要细致深入,既要人员到位,又要效果到位。对督导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严肃处理,绝不能姑息迁就。要建立重大问题报告、重要信息报送和情况通报制度,及时掌握动态,加强对突发事件的防范、掌控和处理,保证换届选举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