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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2-10 10:22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有关年度报告格式要求编制本报告。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511日起至20251231日止。报告主要通过洪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www.hjs.gov.cn)公开。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洪江市政务服务中心联系(地址:洪江市黔城镇冰心西路市政务服务中心,邮编:418200,电话:0745-7731156,电子邮箱:hjszf@163.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洪江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国家、省、怀化市关于新时代政务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以服务高质量发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府治理效能为目标,持续深化政务公开内容,拓展公开渠道,优化平台功能,强化制度保障,不断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关切,持续加大财政预决算、重大建设项目、教育领域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全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共发布信息7273条。严格落实政策文件与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发布机制,共发布政策解读99条。编辑发布《洪江市人民政府公报》4期。围绕年度重点工作,新增“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政好遇见你”等专题专栏4个,累计发布信息223条。畅通“市长信箱”、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等互动渠道。“市长信箱”全年受理有效来信219件,按期办结率100%,群众满意度持续提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严格执行《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程》,优化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全流程管理,确保依法依规、严谨高效。畅通线上、线下申请渠道,加强受理人员业务培训,注重与申请人的沟通,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48件,上年结余2件,其中线上申请23件,均已在法定期限内予以答复,办结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审核发布机制,压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责任,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联合网信部门,依托技术手段和人工巡查,常态化开展涉密涉敏信息和错别字排查整治,动态更新错误样本库,信息发布规范性进一步提高。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全面推动政府网站由“部门导向、信息发布”向“用户导向、智慧服务”深度转型。针对原网站架构中存在的栏目分散、内容管理不统一、信息查找路径复杂等问题,系统推进平台优化与整合。升级后的网站构建了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功能板块为核心的清晰架构同时,持续加强政务新媒体规范化管理,压实主体责任,实施常态化监管与动态清理整合,促进各类平台协同联动、同频发声。2025年,“洪江市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全年发布信息898条,累计订阅用户达2929人,平台综合服务能力与社会影响力得到稳步增强。

(五)监督保障情况。围绕《条例》落实、平台操作、依申请公开办理、政策解读等重点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组织开展全市性政务公开专题培训2次,队伍专业化能力显著增强。通过网站公布年度报告、公开工作机构联系方式,认真研究处理公众提出的意见建议,不断改进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包括自然失效和不再按规范性文件管理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1

11

5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958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2770

行政强制

147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2548.43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46

0

2

0

0

0

48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

0

0

0

0

0

2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4

0

0

0

0

0

24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5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1

0

0

0

0

0

1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3

0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2

0

0

0

0

0

2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1

0

2

0

3

1

1

0

1

3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政策解读的精准性和吸引力有待增强。部分解读材料仍偏向文件化,与群众语言习惯和接收特点结合不够紧密,运用新媒体、新技术进行创新解读的力度需加大。二是政府网站智能搜索、智能问答等功能尚处于起步阶段,知识库的覆盖面和精准度需进一步扩展和优化,主动服务能力有待加强。

改进措施:一是着力提升解读回应实效。推动政策制定机关、解读责任单位转变解读理念,更多采动漫视频、场景演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增强政策解读的亲和力、引导力、影响力。二是深化市级集约化平台功能应用,丰富政务知识库内容,探索基于用户画像和场景的个性化信息推送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