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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洪江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控制区划分报告(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结果反馈

发布时间:2026-09-06 15:28 信息来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分局

全市有关单位、市民:

为进一步优化我市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管控,补齐移动源治理短板,提升大气污染科学化,根据《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技术政策》《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南省2026年移动源污染防治工作要点〉的通知》《怀化市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怀化市移动源污染防治标志性战役重点任务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我市组织编制了《洪江市高排放非道路移动机械禁止使用控制区划分报告》,于2026年8月5日至2026年9月4日在洪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现将意见的征集情况反馈如下:

1、通过30天的挂网公布,线上未征求到相关意见和建议;

2、截止到公示期结束,线下未收到相关反馈意见。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分局

2026年9月6日

结果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