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村劳动力的合理转移、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提高,促进外向型农业的发展;参与提出有关大宗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农村信贷、农业保险、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建议;贯彻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三)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村财务会计、集体资产、土地承包的管理工作。
(四)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农产品市场价格和农业科技、人才等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无公害蔬菜” 和绿色食品生产的管理及监测。
(五)组织、指导、协调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场、“四荒”资源、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水生野生植物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动植物检疫及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点农业技术的开发和重大农业科研课题的协作攻关;负责农科教成果申报、鉴定、遴选及推广;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的开发。
(七)监督实施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指导农产品安全标准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及“绿色食品” 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种子、种苗、饲料、农药、渔药等农资产品质量的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八)参与农业基本建设资金、财政支农、农业抗灾救灾资金、农业各项专项资金及其它相关资金的管理。
(九)负责农业涉外事务和农业对外科学技术的合作与交流;承办国际农业机构、组织的援助活动与合作事项。
(十)负责渔药、农药的药政药检工作;指导本市区域内植物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疫情的监测、发布和控制扑灭工作。
(十一)负责农业机械化事业的规划与发展;组织实施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农用机械的安全监理。
(十二)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十三)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四)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牵头组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国家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党委书记、局长
协调市委农办全面工作、主持市农业农村局党政全面工作。同时对市委农办、全局党政重要考核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黔城镇、江市镇。
市纪委监委驻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党委委员
主持派驻纪检组工作,主管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办公室(宣传、精神文明、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后勤、绩效考核、政务公开)、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农机技术推广、农田水利建设;规划发展、重大项目包装、指导重大项目实施;常态化疫情防控。同时,对分管领域党的建设、信访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分管办公室、农田建设事务中心、市农机事务中心、市园艺示范场。联系太平乡、茅渡乡、岔头乡。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局机关纪检监察与督查、系统巡查、招投标监管;计划财务、武装、统战、宗教、人防、安全生产、应急、农业抗灾救灾、招商引资、返乡创业、品牌建设、农业信息、农业统计、种子管理。同时,对分管领域党的建设、信访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水果行业协会。 分管计财股、种子管理站、信息站。联系熟坪乡、深渡乡、龙船塘乡。
党委委员、副局长
负责县域经济考核、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乡村建设、农业资源利用与保护、河长制、创文创卫。同时,对分管领域党的建设、信访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分管农技推广中心、社会事业促进股、农环站。联系沙湾乡、安江镇、大崇乡。
党委委员、专职执法副局长
负责农业法律法规、行政审批、农产品质量安全、畜牧水产、动物疫病防控、农产品检测、禁捕退捕、农产品安全执法、渔政与农机监理执法、林长制。同时,对分管领域党的建设、信访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八面山农垦场。 分管畜牧水产事务中心、行政审批股、农产品安全执法中队、渔政与农机监理执法中队、监管股、检测站。联系湾溪乡、群峰乡。
党委委员、专职执法副局长
负责党建、共青团、人事、信访、综治维稳、禁毒、驻村帮扶、农业投入品执法、农业资源利用与保护执法、农村深化改革、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经营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三社合一”、村社分账、“三资”清理、农民维权、农民减负。同时,对分管领域党的建设、信访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 分管农经站、人事股、农业资源利用与保护执法中队、农业投入品执法中队。联系雪峰镇、铁山乡。
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
负责市委农办日常工作、乡村振兴战略、粮油生产、惠农补贴、保险、耕地保护、耕地质量评定与提升、农药化肥减量、工会、老龄、双联、科协、妇女儿童、民生实事。同时,对分管领域党的建设、信访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农信担。 分管农办秘书组、生产技术推广室、土壤肥料工作室、植保植检站、农业良种繁殖场。联系岩垅乡、沅河镇、托口镇。
总农艺师
负责农业发展规划、招商引资、产业振兴、返乡创业产业政策制定、产业融合、农业经营主体培育、种植业、林业、农业标准化、科技教育培训、农村创业创新、农业事故鉴定、农药监管、现代农业扶持政策。同时,对分管领域党的建设、信访综治维稳、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扫黑除恶、安全生产、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等工作履行“一岗双责”。联系柑橘产业办、中药材发展中心。 分管乡村产业发展股(种植业管理股)、农民素质教育中心、柑橘产业发展中心、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心、市农业科学研究所。联系洗马乡、塘湾镇。
(一)农业技术推广中心。配合市农业局制定全市农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短期生产规划,实施科技兴农战略;负责宣传贯彻农业技术推广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适合本市的新技术、新品种和引进、示范、推广计划,并组织实施,搞好技术培训;组织实施上级业务部门下达的丰收计划项目和其他示范推广项目,搞好农业科技成果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搞好全市农业科技成果的验收、鉴定和报奖;抓好农技推广体系的建设管理,指导全市农业技术承包和有偿技术服务,搞好绿色证书工程的实施及种植业职业技能鉴定;负责全市农业科技示范场建设和管理,组织和指导农技推广、培训、调研、交流;负责全市农作物的检疫,搞好农业资源和农业环境保护,搞好农作物病虫草鼠的综合防治。
(二)执法大队。洪江市农业局执法大队主要职责:根据农业局的委托,贯彻执行农业生产资料管理、种子管理、职务检疫、基本农田保护与农业环境保护、农业行政许可等涉农法律法规,依法查处和打击各种违反涉农法规的不法行为。
(三)人事股(科教股)。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及计划生育管理等工作;承担农业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参与承担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工作;会同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农业农村人才专业技术资格和职业资格管理;负责农业系列专业技术人员和农民职称评审及农业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有关工作。
(四)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五)计划财务股。研究提出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区域开发规划、项目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信贷、保险等有关政策提议;承担农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组织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有关工作;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执行,承担提出扶持农业发展的项目建议,编报项目资金方案并监督实施;指导并监督局系统财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农业统计有关工作。
(六)办公室。洪江市农业局办公室主要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安全、保密、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爱卫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和政务公开工作;承担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和行政审批综合办公有关工作;组织全局抗灾救灾工作;负责本局的重大事项和决定的督办。(七)洪江市柑桔产业开发管理办公室。洪江市柑桔产业开发管理办公室于2012年划归市农业局管理,位于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农业局201室,主要负责全市柑桔产业结构的调整、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生产基地的技术服务、品牌形象的维护管理、柑桔促销等工作。
(八)洪江市农业局项目办。洪江市农业局项目办位于洪江市黔城镇雪峰大道农业局201室,该办公室于2013年初新成立的,现与柑桔产业办联合办公,主要负责农业项目的策划、收集、申报及实施等工作。
(九)农业信息站。制定全市农业信息化发展规划;研究、分析、上报农村经济、农业生产等方面的信息,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全市农业电子政务建设与管理;全市农业信息安全管理;洪江农业信息网"的建设、维护、管理、升级,确保局域网通畅;农业应用系统的网络技术支持及计算机网络信息技术培训。
(十)农业科学技术管理站。研究拟定农业科技、教育发展规划、计划和政策;承办科研和技术推广项目的遴选工作;管理农业科技成果,指导农业教育和农民职业技能开发工作;协调监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和管理工作。
(十一)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管理站。拟定全市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规章以及规划、标准等,并组织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具体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全市农业环境资源监测,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和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负责开展全市农业资源与环境保护执法管理、宣传教育以及统计和信息工作;负责全市农业野生植物资源保护,农业生物多样性,农业湿地保护并监督开发利用;负责全市外来物种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全市生态农业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全市无公害农产品的产地管理、基地建设和标志监督检查。
(十二)土壤肥料工作站。负责全市耕地土壤质量的检测、监测、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负责试验示范,积极推广土壤改良、培肥地力、耕地保护性栽培等土肥新技术;围绕"测土、配方、配肥、供肥、施肥指导"等环节,搞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工作;合理利用水、肥资源,提供土、肥、水技术服务信息。
(十三)种子管理站。依法管理种子生产、经营行为,促进农业发展;制订种子发展规划;审核、签发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负责田间种植花检、室内种子检验、技术鉴定、种子纠纷调解、技术咨询和服务;培训技术和管理人员。
(十四)植保站。负责农作物病虫害发生情况预测预报,制定本市农作物主要病虫害防治措施;对重大农业生物灾害实施监测、预防及治理;负责植物检疫和农作物有害生物普查;新农药试验、示范、推广和农药生产、经营、使用的监督管理,维护人畜安全;植保新技术推广及培训。
(十五)粮油作物站。研究、制定全市粮油作物生产近期目标和中长期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发展粮油生产政策,负责全市粮种补贴面积的整理、分析、申报工作;调查分析全市粮油生产形势和发展动态,研制粮油作物结构调整、区域布局、农产品加工、质量改革和耕作制度改革措施;组织协调全市粮油作物重大项目的实施与管理;组织全市粮油作物新品种、新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工作及粮油作物技术培训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