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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洪江市政府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11-08 16:15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第二部分 预算草案(附件1)

1、洪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表

2、洪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表

3、洪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4、洪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支出表

5、洪江市一般公共预算本级基本支出表

6、洪江市一般公共预算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表

7、洪江市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级转移支付分项目支出表

8、洪江市一般公共预算对下级的转移支付分地区支出表

9、洪江市政府一般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0、洪江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表

11、洪江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表

12、洪江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13、洪江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 

14、洪江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支明细表

15、洪江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明细表

16、洪江市政府性基金转移支付预算情况表

17、洪江市政府专项债务限额和余额情况表

18、洪江市国有资本经营收支预算表

19、洪江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表

20、洪江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1、洪江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22、洪江市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

23、洪江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表

24、洪江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表

25、洪江市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表

26、洪江市“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附件2:2022年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附件3:2022年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附件4:202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附件5:2022年地方政府债务情况说明

附件6:2022年洪江市重点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第一部分 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报告

洪江市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2年预算草案报告

2021年10月22日在洪江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袁 宾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大会报告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请予审查,并请市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

1. 收入情况。2021年地方财政收入完成66163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20.68%,增长18.59%。其中:税收收入完成46800万元,为预算的117.95%,增长24.42%;非税收入完成19363万元,为预算的100%,增长5.49%,非税占比为29.26%。

2. 支出情况。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30684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2.21%。支出主要项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319万元,下降1.4%;国防支出781万元,增长55.57%;公共安全支出10338万元,下降5.3%;教育支出58762万元,增长1.82%;科学技术支出2387万元,下降77.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012万元,增长40.9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2610万元,增长5.22%;卫生健康支出39692万元,增长2.22%;节能环保支出 8197万元,增长10.69%;城乡社区事务支出7764万元,增长13.01%;农林水事务支出49748万元,增长2.37%;交通运输支出10939万元,增长25.13%;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947万元,下降11.5%;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70万元,下降54.32%;金融支出117万元,增长67.14%;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2839万元,增长38.08%;住房保障支出10503万元,增长159.33%;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599万元,增长93.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003万元,增长141.9%;债务付息支出 4914万元,与年初预算持平。

3. 收支平衡情况。地方财政收入6616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07390万元,上年结余37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资金17440万元,收回存量资金7757万元,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9095万元,收入总计3282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06841万元,加上上解支出5187万元,再融资债券还本支出16195万元,支出总计32822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1. 收入情况。2021年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完成61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93%,增长91.93%。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完成59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22%,增长99.49%。

2. 支出情况。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完成1141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3.4%。其中:本级基金收入安排支出44227万元,上级补助收入安排支出4680万元,专项债券安排支出47800万元,基金上解支出40万元,调出资金17440万元。

3. 收支平衡情况。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61342万元,上级补助收入4680万元,上年结余365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7800万元,收入总计11418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96707万元,基金上解支出40万元,调出资金17440万元,支出总计 114187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1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6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支出完成6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1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完成 40200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收入26635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收入1320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收入36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完成 41406万元。其中:机关养老保险基金支出29667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支出11581万元,失业保险基金支出158万元。收支相抵后,当年社保基金收支结余-1206万元,年末社保基金滚存结余39940万元。

(五)地方政府债务情况

2021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为318986万元,控制在限额以内。其中:一般债务余额161849万元,专项债务余额157137万元,债务期限包括3年、5年、7年、10年、15年等,综合利率约为 3.6%。

2021年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76895万元。其中:新增一般债券129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47800万元,再融资债券16195万元。

2021年地方政府债券到期16195万元(全部为一般债券),通过发行再融资债券偿还本金16195万元。使用预算资金偿还债券利息9073万元。其中:一般债券利息4914万元,专项债券利息4159万元。

上述财政收支和政府债务数据均为预计数,在完成决算编制汇总及与上下级财政结算后,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1年财政工作情况

各位代表,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市委“两城三区、融合发展”基本工作思路、开启建设现代化新洪江的关键时期。财政部门全面贯彻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人大预算决议和审议意见要求,坚决服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稳定大局,强力推进财源建设,加大“三保”支出保障力度,全面深化财税改革,着力规范财政管理,切实防范重大风险,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坚持狠抓收入,在增加可用财力上取得新进展。一是大力实施财源建设工程。树立“围绕财源抓经济,围绕效益抓财源”理念,结合全市财源实际,制定出台《洪江市“三高四新”财源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千方百计稳定现有税源、挖掘潜在税源、培育新增税源。截至目前,全市骨干税源达91户,税收贡献率达87.86 %,为确保财源培植三年行动计划年度目标顺利实行夯实基础。二是推进和完善财源税收综合治理机制。成立了财源建设专门工作机构(市财源办),搭建成功并运行管理财税综合信息平台“市县一体化”系统,充分运用涉税信息大数据进行分析、预警,全年查补税款2780万元,确保应征尽征、应缴尽缴。三是全力以赴抓实争资争项。财政部门加大汇报衔接力度,积极向上争取转移性补助收入和政府债券资金。全年争取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增量2357万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增量123万元,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增量965万元,政府债券资金60700万元。四是做大做强两个载体。以高新区和国投集团公司为财源建设主战场,全面推进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和国投集团公司组织架构、薪酬体系、风控体制改革,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激励和调节作用,为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

(二)坚持民生优先,在促进社会和谐和乡村振兴上取得新进展。一是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安排就业专项资金2208万元,落实就业困难人员社会保险、公益性岗位工资、职业培训等补贴政策。二是支持教育均衡优质发展。投入资金2082万元用于加快乡村小规模学校、乡镇寄宿制学校、教师周转宿舍的建设和完善标准化教学点,促进我市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和能力提升。全年发放各类学生资助金1439万元,11841人次受益。支持市内建设示范性中学校,安排300万元支持市六中改扩建,安排1421万元推动高中教育(黔阳一中东、西校区)优质发展。三是提高养老保障和医疗水平。安排资金10185万元,用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财政补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13元;安排资金7680万元,发放城乡低保、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城乡重度残疾人员护理等补助,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人均每月分别达到550元、365元;安排资金2940万元,为4160名优抚对象发放抚恤金和生活补助;安排债券资金7100万元用于人民医院住院楼扩建,提升医疗服务能力;安排城乡居民医疗参保补贴1271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580元/年;安排资金1316万元对城乡困难群众开展医疗救助;安排资金407万元对贫困户住院实行“一站式结算”;安排资金3210万元向城乡居民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财政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79元/年;安排资金1766万元落实计划生育奖励等扶持政策;安排资金957万元用于保障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安排资金485万元支持市人民医院、市中医院、妇幼保健院等重点学科建设,建立健全优质、高效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体系。四是大力支持乡村振兴建设。立足于现有财力水平,坚持优先保障、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起草制定《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用于乡村振兴的实施意见》,围绕乡村振兴发展任务、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和村集体经济发展等方面,统筹整合行业内外安排各类功能互补、用途衔接的涉农资金。全年预计整合涉农资金共3亿元以上,用于投入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建设。

(三)坚持改革创新,在增强财政统筹管理上取得新进展。一是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全面实行零基预算,强化预算执行约束,坚持“资金跟着政策走”原则,所有支出先定政策,后定资金,原则上不切块新增预算。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继续压减一般性、非重点、非刚性支出,从严从紧编制部门预算,一般性支出在上年压减 20%的基础上,最低按 5%比例进一步压减。二是深化投融资决策机制改革。起草制定《洪江市政府及国有企业投融资决策管理试行办法》,成立洪江市投融资决策委员会,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融资管理,合理确定政府投融资规模,完善防范和控制政府投资风险和债务风险制度。三是深化平台公司市场化改革。一方面,大力支持洪江市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市场化运营,通过注入优质资产、给予特许经营权等方式,做大国投集团公司资产规模,构建稳定的现金流,增强其“造血”功能,逐步实现国投集团公司“去平台、市场化”运行;另一方面,制定出台《洪江市国投集团公司风险防控管理暂行办法》《洪江市国投集团公司绩效考核暂行办法》《洪江市国投集团公司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在规范、加强对国投集团公司管理和风险防控的同时,通过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充分激发国投集团公司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逐步实现集团公司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四是深化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制定出台《洪江高新区(洪江市)管委会财政管理体制方案》,充分发挥财政的引导、激励和调节作用,健全市域经济资源合理配置机制,提高高新区资金保障能力和公共服务水平,推动高新区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发展。

(四)严格规范管理,在防范化解风险上取得新进展。一是严格政府债务管理。一方面,认真落实《洪江市政府隐性债务化解方案》,通过建立偿债基金、做大分母做小分子等方式,确保全市政府综合债务率不上升,风险事件不发生,“三保”资金不断链。全年共偿还地方政府债券本息25268万元,圆满完成了年度化债任务;另一方面,积极开展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责任隐性债务核销工作,2021年按照省债务办认可的核减途径将农村通畅工程项目支出责任予以核销,有效降低存量债务规模及债务率。二是严格预算绩效管理。本着“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预算绩效管理原则,全方位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以绩效结果为导向的资金分配机制,把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加强评价结果应用的跟踪落实,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果。三是严格财政监督管理。创新财政监管手段,健全财政监督法制机制,强化预算监督,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部管理,不断完善财政“大监督”管理机制。加强中央直达资金、财政涉农资金及“三保”资金执行动态监控,确保不发生财政运行风险。  

三、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根据中央、省、怀化市、洪江市的有关要求,结合财政收支形势,2022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为: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和中央、省委、怀化市委、洪江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稳中求进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保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实现市委“两城三区、融合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2022年预算编制的基本原则是:以完善综合预算管理体系,推进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等政府“四本预算”统编、统批、统管,实现收入“一个盘子”管理,支出“一个口子”统筹使用为主。坚决贯彻以收定支,量入为出的预算编制原则,以全市实际情况为基础,综合考虑上级考核的收入任务及“三保”等刚性支出的需要,确定符合实际、能够执行的收入任务数。坚决贯彻“零基预算”理念,建立节约型财政保障机制,从预算源头持续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重点、非刚性、非急需支出,腾出财力用于“三保”支出。

根据上述要求,提出如下预算草案:

(一)一般公共预算

2022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计划拟安排70133万元,增长6%,非税占比29.26%。其中:税收收入49608万元,增长6%;非税收入20525万元,增长6%。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计预计303956万元,下降7.4%,其中:地方财政收入70133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12390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收入 98135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券转贷收入10273万元,调入资金11160万元。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288496万元,下降6 %。支出主要项目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3233万元;国防支出581万元;公共安全支出9255万元;教育支出54595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868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47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6136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637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742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792万元;农林水支出45254万元;交通运输支出9733万元;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191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313万元;金融支出7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事务支出256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20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211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69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363万元;预备费4000万元(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 1.38%)。加上上解支出5187万元、再融资一般债务还本支出1027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计303956万元,下降7.4%。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

2022年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拟安排72121万元,上级基金专项收入预计4850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76971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拟安排60921万元,上级基金专项支出4850万元,基金上解支出40万元、调出资金11160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76971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22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拟安排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拟安排0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22年社会保险基金收入拟安排44248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拟安排43770万元。收支相抵,当年收支结余478万元,年末滚存结余40418万元。

四、2022年财政重点工作

2022年全市的经济形势将更加严峻,财政运行更加艰难,化解债务、防范风险的压力更加巨大。我们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落实人大预算审查意见,直面问题,担当作为,履职尽责,化压力为动力,变挑战为机遇,确保完成全年预算目标任务,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定信心、加强征管,全面完成年度收入任务。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地深入研判经济形势和支持走向,科学合理确定收入预期。一是超前谋划,周密部署。根据年初收入预算,及时将任务分解到财政、税务两家和其他相关部门,配足配强征收力量,制定相适宜的征管办法,对重点税源派专人负责征管。二是强化税收征管,健全收入监控机制。突出“加强税源监控”和“提高收入质量”两个重点,增强对市场变动的分析能力,及时掌握全市重点企业的税源变化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组织收入中存在的问题。认真开展税收专项检查活动,做到依法征收、依率征收,确保预算收入按时足额征收到位。三是继续深化财源税收综合治理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源税收综合治理机制,加快推动财税部门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平台建设,充分发挥财税综合信息平台的大数据统计、分析、比对作用,加强财源信息互联互通,实现税源管控上下联动,全面推动财源建设提质增效。

(二)加强统筹、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一是规范预算一体化管理。以预算管理一体化改革和系统上线运行为契机,统一从预算编制到执行的全过程、嵌入式系统集成管理,强化预算统筹,细化预算编制和硬化预算执行。二是强化专项资金“全方位”整合。进一步打破部门利益格局,纵深推进上级和本级专项资金实质性整合,防止条块分割、“撒胡椒面”,稀释资金使用效果。重点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任务打造资金统筹整合平台,不断调整优化“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切实提高全市统筹使用资金的能力和空间,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建立对国投集团公司以管资本、资产为主的企业管理模式。充分利用“三资”注入后的有利时机,建立并完善对国投集团公司以管资本、资产为主的企业管理模式,助推国投集团公司市场化改革步伐,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资源有效利用和资产合理配置,真正做到自负盈亏,减少对财政的依赖。

(三)厉行节约、严控支出,确保财政收支平衡。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过紧日子要求,坚持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原则,从严从紧控制预算支出,确保每笔资金都用在保民生、促发展的刀刃上。一是从紧有序安排各项支出。坚持“民生项目尽力而为,基础设施项目量力而行,社会投资项目全力以赴”的原则,集中财力办大事、握紧拳头保重点,财政政策和资金向“三高四新”战略聚焦倾斜。非急需非刚性支出能压则压,该减则减,确保“三保”支出不断链。坚持底线思维,严守疫情防控、应急抢险安全底线,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贯彻落实。二是严格预算刚性约束。坚持“先预算,后支出,无预算,不支出”的要求,原则上当年度不新增项目支出,充分开展项目论证评审和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不随意扩大政策范围、提高补助标准、增加财政负担,确需安排的项目,分年度、分批次纳入预算安排,缓解财政负担压力。三是全面清理会议纪要执行时效。原则上超过三年的会议纪要确定项目在预算安排时不予考虑,确需安排的项目重新报政府常务会研究决定。

(四)统筹谋划、健全机制,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一是妥善处理好“稳增长”和“防风险”的关系。健全政府举债融资机制,精确测算财政承受能力,严格防控风险,严格控制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等。通过投融资决策委员会把好项目“入口关”,对没有落实资金来源、超出财政承受能力的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二是规范高效发行使用新增债券。围绕财源建设实际,认真梳理项目资金需求,优化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重点发行对地方税收增长有促进,融资收益平衡有保障,经济效益明显的政府投资项目。三是加快推进国投集团公司市场化转型发展。科学合理编制2022年三类债务还本付息预算,确保国投集团公司利用注入的“三资”和承接政府投资工程项目,独立自主完成2022年度隐性债务的还本付息。

(五)研究政策、主动出击,加大招商引资和向上争取资金力度。一是大力招商引资,加快产业项目建设。在精准招商、大力引资的过程中,树立“引资”与“引税”并重的理念,把财税贡献作为招商引资的重要参考标准,把地方政府给予企业的扶持政策与财税贡献紧密衔接起来。积极争取1000吨陈皮甙加工项目落户我市,确保大唐华银龙船塘风电场建设等税收贡献明显的重大产业项目及早落地。二是坚持不懈、持续加大向上争取资金力度。认真研究上级各项政策性资金的规模和扶持导向,结合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会同相关部门超前筹划、主动出击,加大项目、政策、资金争取力度。重点争取上级转移支付专项资金、中央和省预算内基建资金、政府债券资金,总的要求是上述资金在上年基础上增加5—10%左右。

各位代表,做好2022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市人大的监督指导,虚心听取政协委员意见建议,攻坚克难、开拓进取,扎实做好财政各项工作。当前我市财政工作十分困难,也请各位代表、委员更加关心、理解和支持财政工作,一起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新洪江而不懈奋斗!

第二部分 预算草案

附件1: 2022年预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相关说明

附件2:举借债务情况说明

附件3:关于2022年上级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附件4:2022年部门预算“三公”经费公开说明

附件5:2022年地方债务情况表

附件6: 2022年洪江市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