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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周瑞
    • 电话0745-7380316
    • 机构地址怀化市洪江市岩垅乡力丰村9组观音洞岩垅乡人民政府大院
    •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岩垅乡乡镇概况

    岩垅乡位于洪江市西北部,东与黔城镇相连,南与江市镇隔沅江相望,西接沅河镇,北与芷江县罗卜田乡毗邻,总土地面积77平方公里。全境东西长14公里.南北宽16公里,三面环山,一面靠水,境内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属低山丘陵地区。全乡辖9个行政村,134个村民小组,4598户,全乡总人口达1.7万余人。耕地面积17401.32亩,林地面积73440亩。境内矿产资源丰富,以煤、石灰岩为主。有大小溪流12条,有小I型水库2座,小II型水库3座,骨干山塘56口,平口山塘584口,总蓄水量为1017万立方米,分2个灌区。主要农业产出为水稻、柑桔、牲猪等,名优农产品为黄金贡柚、冰糖甜橙、高山葡萄等。

  • 周瑞

    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 肖春喜

    党委副书记、乡长

    工作分工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政、发改、安全生产(应急、消防)、综合行政执法、民政、审计、经管、残联工作。

  • 蓝胜

    党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

    协助书记抓党的建设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党政办公室、机关事务、政务公开、政务服务、综合绩效工作。

  • 滕仁杰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武装部长、政法委员

    工作分工

    主持人大工作;分管武装、政法、综治维稳、社会工作、信访、工会、退役军人事务、商务、统计工作。

  • 滕梓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

    主管纪检、监察工作。

  • 杨倩文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工作分工

    分管基层党建、组织、人事、统战、机关支部、关工委、团委工作。

  • 钦宋文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工作分工

    分管宣传和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交通、自然资源、文化、教育、旅游、供销工作。

  • 杨毅

    副乡长

    工作分工

    分管农业农村(含人居环境、改厕、畜牧)、林业(含森林防火)、水利(含移民、防汛抗旱)工作。

  • 廉昕雯

    副乡长

    工作分工

    分管住建(含集镇供水)、生态环境、市场监管、妇联、工信、科技、社会保障、卫健、城乡居民医保工作。

    岩垅乡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

    办公地址:怀化市洪江市岩垅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办公电话:0745-7380316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刘嘉华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会务、档案、信息、信息安全、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

    二、党建办公室

    办公地址:怀化市洪江市岩垅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办公电话:0745-7380316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曹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党员教育管理、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办公地址:怀化市洪江市岩垅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办公电话:0745-7380316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潘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负责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和发展;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为企业发展、招商引资提供各项政策服务,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集体资产管理;负责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拟定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工作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乡村振兴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生态、农业等工作的行政管理。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办公地址:怀化市洪江市岩垅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办公电话:0745-7380316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杨丽晴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禁毒、扫黑除恶、网格化服务管理、铁路护路联防、反邪教、国家安全等工作;负责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工作;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社会事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行政管理。

    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办公地址:怀化市洪江市岩垅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办公电话:0745-7380316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向梅连

    主要职责:负责为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经营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动物疫情排查、畜禽强制免疫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防疫宣传、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事务性工作,受委托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农业植物检疫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及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移民开发、河长制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林政林地管理、造林绿化、林长制、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等事务性工作。

    六、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

    办公地址:怀化市洪江市岩垅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办公电话:0745-7380316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覃建华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社会工作、助残、民政、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老龄、慈善、革命老区管理、统计、科技科普、公共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文化宣传、旅游开发、广播影视、文物保护、体育、文化队伍建设、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公益服务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乡镇本级和上级下放的所有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负责协助承办“12345”市长服务热线的交办事项负责政务服务导办、帮办、代办等工作负责按要求完成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确保乡镇本级和上级下放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业务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大厅审批和服务事项、委托事项集中办理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负责进驻窗口人员的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工作负责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负责政务信息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协助指导、督促辖区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和管理服务。

    七、生态事务中心

    办公地址:怀化市洪江市岩垅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办公电话:0745-7380316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冯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收集村(社区)的环保信息和问题,受理群众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来信来访,上报本乡镇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常态化污染隐患排查,督促企业三废治理和达标排放负责秸秆、垃圾等禁烧工作负责辖区内餐饮、汽修、家具、食品加工等地方油烟、噪音、废气、污水等污染防治负责督促落实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引导村(居)民参与各类环境保护活动。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村镇规划及建设、集镇改造、地质灾害、耕地保护、农村建房、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田长制相关工作。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办公地址:怀化市洪江市岩垅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办公电话:0745-7380316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贺正云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心理疏导、权益维护、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经费发放、走访慰问、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户籍关系、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配合做好基层党组织以及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息服务管理及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九、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办公地址:怀化市洪江市岩垅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办公电话:0745-7380316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杨俊芳

    主要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领导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实行联合执法;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主要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镇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农业、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农村住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乡纪委

    办公地址:怀化市洪江市岩垅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办公电话:0745-7380316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滕梓钰

    主要职责:监督检查基层党支部、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党的方针政策、乡党委、政府各种规章制度的情况;协助乡党委抓好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监督检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受理基层党支部、党员和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信访和举报;调查处理基层党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行为或提出处理建议;受理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及行政干部不服党纪政纪处分的申诉;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的教育、宣传、调研等工作;做好执法监察工作;承办好乡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有关工作。

    十一、财政所

    办公地址:怀化市洪江市岩垅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办公电话:0745-7380316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向思婕

    主要职责:按照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拟订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负责乡镇国有资产、乡村债权债务和村级财务核算管理;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负责财政票据管理,负责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发放,负责乡镇财政所信息化建设,参与乡村振兴与农村综合改革等财政事务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二、司法所

    办公地址:怀化市洪江市岩垅乡人民政府大院内

    办公电话:0745-7380316

    办公时间:8:00-12:00,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负责人:黄薪馀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指导管理基层法律服务工作;代表乡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组织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制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负责实施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基层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