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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洪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编)》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1-24 12:18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一、修订的意义和依据

为进一步完善洪江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环境应急响应机制,统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提高预警预报、应急响应能力,及时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不断提高环境管理精细化水平,有效减轻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对原《洪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洪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制发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怀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洪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基本思路

《洪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以保障市民健康为核心,以科学预警和精准减排为手段,通过细化应急措施和强化组织协调,提升应对重污染天气的综合能力。预案强调分级分类管控,根据污染程度和预警级别采取差异化的应急措施,确保应急响应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监督检查、总结评估、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组成。

(一)总则明确了预案起草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等。

(二)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三)应急准备

督促企业将应急减排措施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指导纳入城市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和“公示牌”。

(四)监测与预警

重污染天气过程期间,及时提出发布、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当预警能力不够时,依托上级预警体系。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预测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当预测未来24小时出现PM10均值浓度>150μg/m3(微克/立方米)、PM2.5均值浓度>75μg/m3或臭氧(O3)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160μg/m3,且尚未达到黄色预警条件时,应加强公众健康防护信息提示,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管控。

(五)应急响应

与预警等级相对应,实行三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预警发布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专家组、监测预警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应急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的调度,并采取相应措施。

(六)监督检查

在预警响应期间以及响应终止后10日内,采用现场抽查和记录检查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各项工作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七)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洪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次应急响应进行及时总结。按照《洪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预警解除后1个工作日内,各乡镇人民政府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调度表报至洪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预警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各乡镇人民政府将辖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总结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洪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八)应急保障

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组成技术支撑、督导考核等机构,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库,并做好业务指导。

(九)预案管理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根据省、怀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布置和本预案实施情况,适时组织修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牵头负责全市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编制、修订、发布等工作。

四、后续工作

1. “宣传和培训”:加大对预案的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的环保意识和应急能力。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确保各部门和单位熟悉预案内容和操作流程。

2. “监测和评估”:加强空气质量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定期对预案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不断优化和完善预案。

3. “部门协作”:加强各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4. “公众参与”:鼓励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和监督工作,建立公众监督和反馈机制,确保预案的实施更加公开、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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