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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修编)(征求意见稿)》政策解读

发布时间:2024-10-12 16:1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一、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健全完善我市重污染天气应对机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降低重污染天气造成的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制定本预案。

二、文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推进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8〕875号)、《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环办大气函〔2019〕648号)、《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夯实应急减排措施的指导意见》、《湖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中共湖南省委 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湖南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湖南省自然灾害和安全生产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暂行办法》、《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的通知》(湘政办发〔2014〕26号)、《湖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怀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洪江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2024年1月1日起施行)、《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预案编制指南》、《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二、主要内容

《预案》由总则、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响应、监督检查、总结评估、应急保障、预案管理等组成。

(一)应急组织体系及职责

市人民政府设立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和组织协调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

(二)应急准备

督促企业将应急减排措施纳入排污许可证管理,指导纳入城市应急减排清单的工业企业制定“一厂一策”实施方案和“公示牌”。

(三)监测与预警

重污染天气过程期间,及时提出发布、调整、解除预警建议,为预警、响应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当预警能力不够时,依托上级预警体系。

黄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或预测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橙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

红色预警: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

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当预测未来24小时出现PM10均值浓度>150μg/m3(微克/立方米)、PM2.5均值浓度>75μg/m3或臭氧(O3)8小时滑动平均浓度>160μg/m3,且尚未达到黄色预警条件时,应加强公众健康防护信息提示,结合实际情况加强管控。

(四)应急响应

与预警等级相对应,实行三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黄色预警时,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橙色预警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当发布红色预警时,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预警发布后,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洪江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洪江市指挥部的指令立即启动相应等级的应急响应,专家组、监测预警组、宣传报道组、督导检查组根据职责分工开展工作,落实应急值守制度,做好应急人员、车辆、设备、物资的调度,并采取相应措施。

(五)监督检查

在预警响应期间以及响应终止后10日内,采用现场抽查和记录检查的方式,对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及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各项工作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六)总结评估

应急响应结束后,洪江市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对本次应急响应进行及时总结。按照《怀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预警解除后1个工作日内,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将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调度表报至洪江市指挥部办公室;预警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将辖区重污染天气应对总结评估报告以书面形式报送洪江市指挥部办公室。

(七)应急保障

洪江市指挥部办公室应协调相关成员单位及相关人员组成技术支撑、督导考核等机构,建立健全重污染天气应急专家库,并做好业务指导。

(八)预案管理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预案的编制、解释和日常管理,根据省、怀化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布置和本预案实施情况,适时组织修订,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牵头负责全市应急减排项目清单的编制、修订、发布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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