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担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的日常工作,拟订全市推进新型城镇化、城乡建设、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咨询业的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指导实施,进行行业管理。
(二)承担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责任。组织贯彻执行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全市统一定额和行业标准及其相关的管理制度,制定和发布我市工程建设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负责发布工程造价信息。
(三)负责监督和管理全市建筑活动。执行国家和省、怀化市住建行业法律规章制度。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活动的监督执法,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施工设计、消防设计、防雷装置设计等施工图审查的核准、备案、验收工作;负责建设工程报建,负责建筑市场准入、工程招投标、工程监理、合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责任;负责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和竣工验收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工程防雷抗震设防工作,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勘察设计、工程质量安全及其开发和利用。
(四)负责拟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五)负责建筑施工企业、勘察设计企业、房产开发企业等建设类企业的资质管理。
(六)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监督和管理。
(七)承担推进全市建筑节能与建设科技进步的责任。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制定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和技术政策,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新技术开发利用,负责管理行业科技成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环境污染防治及施工工地噪声和扬尘污染监管。
(八)负责全市城市基础设施和城市扩建、改建工程;负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
(九)承担规范和指导村镇建设的责任。落实国家、省、怀化市和我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督促指导各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省、怀化市重点镇的建设。
(十)承担规范、监督和管理房地产开发市场的责任。牵头组织拟订房地产开发市场监管政策并监督执行,提出房地产开发建设行业发展计划;负责协调、监督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
(十一)负责商品房预售、销售,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负责全市物业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监督和管理,审核和核发资质等级证书;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管理。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管理和房地产开发资质认证工作;负责管理和培育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发布全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
(十二)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
(十三)承担权限内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复议职责;负责全市房产开发执法监察工作,依法查处房产开发各类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
(十四)负责城建资金、新型城镇化资金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业行政规费的征收。
(十五)拟订行业人才发展规划,指导建设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负责组织指导建设系统干部职工队伍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承办专业技术职称考评和行业职业资格管理的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和岗位技能鉴定工作;指导开展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指导建设行业协会工作。
(十六)负责全市燃气市场的监督管理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党委书记
主持局全盘工作。
局长
负责局行政全面工作
党委委员、副局长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办公室、党建、宣传、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纪检监察工作、组织人事、财务管理与审计、财源建设、统战、武装、政府网站、保密、档案、绩效考核、机关事务、老龄、共青团、妇联、工会、创文创卫、综治维稳、扫黑除恶、行政执法、信用体系建设、信访、城市既有房屋安全管理、物业管理、四上企业培育(物业)、城市污水排放处理监督管理、行政审批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市委、市政府及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副局长
协助书记、局长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燃气、消防、应急救援、新建自建房质量安全监管、市政桥梁维护管理等住建领域各类安全防范、房地产事业发展和监管、统计(房地产业)、工程联合验收、住宅产业化(装配式建筑)、施工图审查、勘察设计、建筑节能、四上企业培育(建筑业)、统计(建筑业)、既有房屋加装电梯、住房保障事业、城乡建设管理,市委、市政府及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组织编制全市建设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组织编制行业年度综合计划并监督执行;负责行业综合信息统计工作;组织重大的综合性调查研究;起草局重要文稿;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文电处理、新闻宣传、会议组织、文书档案、信访接待、对外联络和机关事务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保卫、保密服务工作;负责全局的文明城市创建、卫生城市创建、园林城市创建、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协助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及政协委员提案;协助局综合绩效考核,指导城市建设档案管理。
办公地址:洪江市黔城镇开元大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31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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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
(二)行政审批服务股
负责全局行政审批权力清单的审核;负责做好本部门“放管服”改革工作;负责全局行政许可事项的统一受理、登记、初审及办结事项的缴费、制证(文)、盖章、发证(文)等服务工作,核发相关证书;负责对即办件、只需进行书面审查即可做出决定的事项的审批;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规费的核算及资本金缴存管理;负责对承诺件、联办件、报批件的预审处置;负责电子政务及公共信息平台服务与管理,负责政务环境优化管理,负责全局驻市政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及人员的动态管理;承办全局组织或参与其他部门组织的并联审批,并按权限签署审查意见;牵头协调需送其他股室审核,或需经现场勘查、专家论证、集体研究的行政审批事项,督促相关股室在承诺期限内完成相关审核工作;负责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初步设计审批工作;完成市政务服务中心交办的各项工作。
办公地址:洪江市黔城镇政务中心三楼315后室
办公电话:0745—773618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30
(三)建设工程管理股
负责制定全市建筑业年度计划和改革方案;负责全市建筑施工企业(含外来施工企业)、建筑安装企业、建筑制品企业、建设监理单位管理工作以及企业资质和专业人员执业资格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全市建筑装饰装修行业质量安全统筹管理;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指导和规范全市建筑市场;负责全市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统筹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和参与建筑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机械环境污染防治以及施工工地扬尘、噪音污染的监督管理;负责全市住宅产业化和商品砼管理;负责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和发布全市工程建设地方定额及其具体实施办法和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组织制定全市建筑节能绿色建筑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
办公地址:洪江市黔城镇开元大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211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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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冬季作息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夏季作息时间)
(四)城乡建设管理股
研究拟订全市城乡建设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改革措施、管理办法;负责全市城乡建设的统计工作;负责全市城乡建设项目库储备工作及项目日常监管工作。指导和监督乡镇和村庄小康及美丽乡村建设的管理和实施;承担绿色低碳重点小城镇和传统村落等国家级和省级项目的组织申报和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小城镇建设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导村庄整治、农村住房建设,落实国家、省、怀化市村庄和小城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乡镇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管理和监督工作;参与洪江市以上重点镇(村)的建设工作。
办公地址:洪江市黔城镇开元大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2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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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房地产业监督管理股
拟定全市房地产开发建设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统计、分析和研究工作,制定调控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的政策和措施并监督执行;负责指导、协调、监督住宅建设和全市房地产开发市场的管理;负责管理商品房预售、销售,核发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商品房销售备案;负责全市物业企业、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资质监督和管理,审核和核发资质等级证书;负责房地产市场监管,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商品房网签合同备案管理。指导全市住房保障工作;拟定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市保障性住房规划及年度建设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保障性住房资金计划安排和监管;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监督全市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管理;指导和监督保障性住房分配和运营管理;组织建设并管理全市住房保障信息系统。负责全市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评估机构管理工作等级资质和专业从业人员职业资格的审查、申报工作;负责管理和培育房地产市场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和发布全市房地产市场价格信息;负责房地产咨询、评估、经纪等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指导管理和参与全市房地产开发经营与建设等工作,搜集传递房地产信息,定期发布房地产市场动态、市场预测、最新房地产法规、投资趋向等综合信息;负责拟定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指导、监督全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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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策法规股
负责建设行业法律法规的咨询、清理和汇编工作;负责全局规范性文件和其他重要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负责本部门的法治建设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指导组织本部门负责行政应诉、行政复议代理及监督人员的培训教育等工作。
办公地址:洪江市黔城镇开元大道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212室
办公电话:0745—773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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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计划财务股
负责所属单位资金使用计划的报批和拨付;负责本单位预决算的编制和实施;负责本单位公务接待工作,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财务活动;监督和管理机关及所属单位国有资产;负责全局内部控制建设及资金的绩效考核工作;负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负责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行政规费的审核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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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人事股
负责局党委组织、人事、宣传、意识形态及网络意识形态、党建(行业党委)、统战、共青团、老干等工作;负责全局综合绩效考核;负责全局的机构编制、人事劳资及干部职工的考核、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本部门专业技术职称考评、行业专业技术管理人员岗位资格考核和职业技能岗位资格考核;指导行业人才队伍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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