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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江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1-22 14:40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洪政发〔20251

洪江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洪江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单位:

《洪江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方案》已经第六届市人民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抓好落实。

洪江市人民政府

2025122


洪江市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改革,提升预算编制的科学性、规范性、精准性,强化“三保”和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财力保障,决定从编制2025年预算起,全面深化零基预算改革。现结合洪江市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改革目标

按照“以零为基”“以事定钱”“以效促用”的原则,通过全面实施零基预算,破立并举,打破预算“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到2026年初步构建有保有压、突出重点、统筹有力、讲究绩效的预算安排机制。强化预算执行刚性约束,优化支出结构,集中财力办大事,切实提升财政政策资金效能。

二、重点任务

(一)完善预算编制方式

1.坚持以收定支编制预算。按照“量入为出、量力而行”的预算安排原则,坚持“有多少钱办多少事”,精准测算年初各项财政收入,科学预判上级转移支付收入,统筹安排单位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性收入等各类资金,实事求是确定财力,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不得虚列收入编制赤字预算,不得脱离财力可能铺摊子、上项目、出政策。

2.树立以事定钱编制原则。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基数”,按照“先定事后定钱”的原则,清理、评估、调整、取消现行支出政策和无效、低效项目,围绕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制定分年度大事要事保障清单,重点保障市委、市政府重点支出项目。

3.确定支出预算编制方法。保工资支出预算按照工资支出政策标准和财政供养人数等因素据实编制。保运转支出预算主要采取定员定额方法编制。保基本民生支出预算按照政策标准、对象数量、支出责任等因素编制。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预算根据债务余额、利率、到期本金等因素编制。年度重点支出根据上级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需要安排。单位必须开展的一般性事业发展支出以事业发展目标为导向,根据本级财政可承受能力,结合绩效、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

4.严明支出预算安排顺序。按以下五级优先序安排支出预算:“三保”支出、政府债务还本付息支出、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年度重点支出、单位必须开展的一般性事业发展支出和其他支出。前序支出未足额保障的,不得安排后序支出。

(二)加强预算统筹力度

1.加强专项资金统筹。推进专项资金深度整合,全面压减、整合、归并绩效目标相近、使用方向雷同的市直专项资金。在落实上级约束性目标任务基础上,单位应将上级转移支付与同领域本级市直专项资金统筹安排,统一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合力支持事业发展。

2.加强跨部门资金统筹。对分属不同部门但支持方向相近的专项资金,探索建立部门协同联动机制,明确牵头主管部门,推动目标共商、政策共定、项目共管,避免重复投入。对于市委、市政府部署的重点工程、重要任务和中心工作,财政部门牵头制定资金筹措方案,优先统筹各部门相关领域专项资金予以保障,确有不足的再通过新增预算予以安排。

3.加强单位资金统筹。按照“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出口、预算一个盘子”的原则,将单位取得的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各类资金全部纳入预算管理,未纳入预算管理的不得安排支出。单位资金可以满足单位自身支出需要时,不得申请新增财政拨款。

(三)规范预算执行约束

1.硬化预算执行约束。将习惯过紧日子作为预算管理长期方针,预算执行中一般性增支需求,原则上通过调整预算结构解决。对非急需、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按比例予以压减,其中“三公”经费安排只减不增。严格执行资产配置标准,严格管理委托业务费及信息化建设,大力精简各类节庆论坛活动,从严安排各类考察、调研、会议和宣传等专项经费。

2.大力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规范结转结余资金管理,除中央明确要求专款专用的经费和按规定保留的科研经费外,单位人员经费、基本运行经费等基本支出原则上不予结转;项目支出当年无需使用的专项资金可提前收回预算,确有必要的最多办理一次结转;其他结转结余资金全部收回预算。

3.构建财审联动管理。针对重大财政支出政策、重点项目资金、资金资源密集部门开展重点审计和财会监督,加强财政、园区、平台“三本账”全口径监管。强化监督结果与制度建设、预算安排、财政资金和新增债务限额分配挂钩,切实严肃财经纪律。

(四)配套预算管理制度

1.制定财政管理五项清单。全面摸清各单位家底,结合上级政策规定和相关清单,制定我市事项清单、收入清单、账户清单、资产清单和问题清单五项财政管理基础数据清单。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分析五张清单构成,找准立的方向、破的对象。

2.建立财政支出标准体系。构建基本支出标准、项目支出标准、基本公共服务支出标准、资产管理标准为主体的财政支出标准体系,使支出标准作为预算编制的基本依据。其中:基本支出划分为人员经费支出标准、基本运行经费支出标准,项目支出划分为特定目标项目支出标准、其他运转类项目支出标准。结合支出内容属性,近一步细化明细项目的支出范围、经济分类科目、主要成本要素等,区分不同情况,分类分级实施。

3.规范专项资金设置管理。单位提出新设专项资金,要同步提出包括政策依据、测算标准、绩效目标、支出计划等内容的评估报告,按程序经市财政局审核后报市政府批准。建立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除市委、政府明确要求及另有规定外,政策到期的专项资金一律取消,政策期限未明确的专项资金,执行期超过三年即视同到期予以取消。

4.提升预算绩效管理质效。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做到“政策项目有评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应用”。加强公共服务、转移支付资金、重大投资项目和国有资本资源资产使用等重点领域绩效管理。

三、改革保障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市政府建立深化零基预算改革工作机制,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财政部门牵头抓。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大局意识,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担当,认真落实改革各项部署,确保改革顺利推进。

(二)统筹协调,有序推进。各单位要强化沟通协调,真实、准确、完整编制基础数据和各项支出预算,提高预算编制准确率,缩小预算与实际执行差异。财政部门要认真研究改革相关政策,健全完善配套制度,协调解决改革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困难。加强对单位预算业务指导,完善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推动预算管理标准化、规范化、科学化。


(三)转变观念,从严控制。零基预算改革改变了以往“基数+增长”的预算分配方式,各单位在预算编报过程中要从严从紧编制预算。严控没有依据新增支出,严控超越财力水平、扩大支出范围和提高支出标准编制预算,避免政策攀比和资金重复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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