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9-08-22 09:22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称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市政府、市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二)研究市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请示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处理意见或对市政府部门间的分歧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市政府领导审批、决定。(三)为市政府召开的全市性会议起草工作报告和市政府领导的重要讲话;负责市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协助市政府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事项。(四)督促检查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对国务院、省政府、怀化市政府和市政府重要决定、决策、公文及市政府领导同志有关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五)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的指示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对全市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中带全局性的重大课题进行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政策建议;联系、指导全市政府系统的调研工作。(六)搜集、研究和综合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信息、动态,为市政府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七)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八)负责市政府值班工作,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重要情况,协助市政府领导同志组织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九)负责国务院、省政府、怀化市政府以及上级政府对口部门领导来洪检查指导工作和外地政府领导来洪江考察了解情况的接待工作。(十)负责法制、调处纠纷、信访复查复核、外事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联系协调、管理财税金融等工作。(十一)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市的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二)承办市政府和市政府领导同志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机构设置。根据上述职责,市政府办设14个内设机构:综合信息室、经济调查研究室、核文室、后勤事务管理办公室、侨务办、民族办、道安办、宗教办、法制办、机要室、优化办、督查室、公共机构节能办、财务室;7个二级机构:禁毒办、爱卫办、政务中心、应急办、电子政务、财税金融办公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人民政府办办公室本级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报表附后)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收入1920.94 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583.14万元,主要是将行政中心和会议中心的物业管理、水电费、维修(护)等事项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造成预算减少。
2018年度共支出1920.94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583.14万元,主要是将行政中心和会议中心的物业管理、水电费、维修(护)等事项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使支出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8年我办总收入为1920.94 万元。其中:本级财政拨款收入1920.94 万元,占总收入的 100 %;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总支出192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94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总收入1920.94 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583.14万元,主要是将行政中心和会议中心的物业管理、水电费、维修(护)等事项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造成预算减少。2018年度共支出1920.94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583.14万元,主要是将行政中心和会议中心的物业管理、水电费、维修(护)等事项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使支出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单位2018年总支出192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37.76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共计683.18万元,比2017年度减少支出583.14万元,主要是将行政中心和会议中心的物业管理、水电费、维修(护)等事项交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使支出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单位2018年总支出1920.94万元。按支出性质分类:基本支出1920.94万元,占本年支出100%。按支出经济分类:工资福利支出1204.87万元,占本年支出62.72%;商品和服务支出638.62万元,占本年支出33.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89万元,占本年支出1.71%;资本性支出44.56万元,占本年支出2.32%。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我办各项总支出1920.94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557.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237.76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475万元,造成年终人员经费支出比预算数增加475万元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因工作需要调入11人,人员增加,工资增加;年终绩效奖没有编入年初预算。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共计683.18万元,比年初预算增加82.18万元,主要是工作需要造成。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2018年总支出1920.94万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1237.76万元,主要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共计683.1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0.51万元,支出决算为52.43万元,完成预算的65.1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63.05万元,支出决算为35.49万元,完成预算的56.29%,实际发生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7.56万元减少的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加强内部监督管理。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7.46万元,支出决算为16.94万元,完成预算的97.02%。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35.49万元,占67.69%,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 万元,占0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6.94万元,占32.31 %。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49万元,全年公务接待817批次,5724人数。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6.94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4万元,截至2018年 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今年我办充分发挥“市长信箱”、“12345市长热线”、“在线访谈”等网络平台的舆论导向作用,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2018年,我市“12345”市民服务热线共接听市民来电3657条次,记录事件1458条次,有效事件1028条次,办结1017条次,办结率98.92%,诉求工单中,涉及咨询类333件,求助类事件215件,建议类事件45件,投诉类事件403件,其他诉求8件。完成了114份人大代表建议和81份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答复率均为100%。根据中央、省、怀化市文件要求,结合洪江市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的工作实际,截止到2018年12月已经全面完成市属国有企业公务用车改革的各项工作。车改后市公务用车管理平台保留一般公务用车92台,市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管理59台(其中12台一般行政执法用车暂时由所在执法单位管理),平台实际管理47台。从相关事业单位,自收自支单位和社会选调、选考选聘了15名司勤人员,基本保障了相关部门正常公务出行。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3.1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82.18 万元,增长13.67%。主要原因是:工作需要造成。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2018年本部门会议费0.61万元,比上年增加0.1万元,主要原因是会议增加;培训费0.39万元,比上年减少1.9万元,主要原因是培训人员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 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9.38 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9.38 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4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1辆、机要通信用车1辆、其他用车2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后勤保障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