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2-02 11:53 信息来源: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现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发现的2批次不合格食品及相关产品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1、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洪江市民生超市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经营的韭菜(购进日期:2023-10-18,规格:/)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我局对洪江市民生超市合伙企业(普通合伙)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上述1批次不合格食品的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已经完成。
2、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湖南省产商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对洪江市安江金尚超市经营的特价原味瓜子(购进日期:2023-09-26,规格:/)进行了监督抽检,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我局对洪江市安江金尚超市开展执法检查,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其停止经营不合格食品,限期进行整改。
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公示。
洪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