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4-29 13:49 信息来源: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一、出台的意义
为促进我市园林绿化事业健康发展,建立健全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制度,进一步美化城市,更好地为公众服务,促进城市文明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湖南省实施〈城市绿化条例〉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借鉴其他城市的经验和先进做法,广泛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经多次深化和完善,形成了《洪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现解读如下。
二、主要内容
《办法》包括总则、规划和建设、保护和管理、监督和检查、附则等共五章三十二条,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第一章总则中强调制定该《办法》的目的、适用范围、实施主体、基本原则、公众的责任和权利等方面,通过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的管理和保护来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建设更加生态宜居的城市。
2.第二章规划和建设中规定,城市绿化规划的编制、审批、公示和调整程序,要求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监督。城市绿线内的土地不得改作他用,且需遵守严格的绿地率指标,如新建居住区绿地率不低于35%,旧城区改建项目绿地率不低于25%等。此外,还强调城市水系、绿道网络、植物多样性、海绵型绿地、屋顶绿化、立体绿化、林荫停车场等专项绿化建设的要求,以及绿化工程与市政设施的协调发展。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需与主体工程同步规划、设计,并在主体工程竣工后的首个绿化季节内完成,确保绿化工程质量。
3.第三章保护和管理中规定,城市绿化的保护措施和管理责任。因建设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绿地的,经市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依法办理临时用地手续。城市绿地的管护责任根据绿地类型分别由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权属单位、物业服务企业、乡镇等承担。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应提供技术指导、监督检查,并建立植物病虫害预警体系。禁止擅自占用绿地,城市绿地内禁止倾倒废物、烧烤、堆放物料等行为。严禁擅自砍伐或移植树木,紧急情况下可先行处理但需补办手续。城市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还需建立健全信用管理机制,加强绿化工作的监督管理。
4.第四章监督和检查中明确,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对于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5.第五章附则中定义城市绿地和绿化设施的范畴,规定本办法自2025年4月27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将积极做好《洪江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宣传贯彻工作,通过研讨交流加深对政策的理解,确保在日常工作中准确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