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9-07 14:52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洪江市森林防火违法违规野外用火有奖举报实施办法是指在洪江市范围内,针对森林防火违法违规行为和野外用火行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举报,并给予一定的奖励。
奖励范围:本办法所称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系在森林防火期内(每年9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止)发生在森林防火区的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
奖励标准:对举报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经核查属实的,根据所举报违法违规行为被发现的难易程度、森林危害程度、社会影响范围等因素,按每次200元—1000元的标准,给予奖励。
奖励流程:接到举报信息后自交办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由市林业局发放相应奖励资金。
工作要求:各乡镇、国有林场应当依照本办法于2023年9月底前建立健全本单位违法违规野外用火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并向社会公开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及本单位统一举报电话和奖金领取办法,并向有关部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