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3-07-28 11:16 信息来源:洪江市政府办公室
一、出台该《洪江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必要性
为进一步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责任,规范经营服务管理,强化监督检查,提高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湖南省爱国卫生条例》《怀化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市需制定规范性文件对全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予以明确,2012年我市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如今已经失效。今年为迎接国家卫生市的验收,需制定《洪江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二、起草过程
市卫健局爱卫办根据《怀化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牵头起草了《洪江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2023年,3月1日,市卫健局召集业务骨干,讨论《洪江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起草,并形成初稿。
2023年3月10日,在卫健局例会上逐条讨论《洪江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
2023年3月17日,分管创建国家卫生市的副市长周雄伟在市政府办二楼会议室主持会议,专门调度《洪江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的制定工作。参加会议的单位有:市纪委监委、市政府办、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局、市城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广体局、黔城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0日,市卫健局爱卫办向相关单位发出关于对《洪江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函。
2023年3月21日至4月21日,在洪江市政府门户网站挂网,对《洪江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23年4月24日,在洪江市会议中心政府常务会议室召开《洪江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听证会。对合理性建议进行了采纳。
2023年4月25日,经市卫健局法规股合法性审查,并经卫生健康局领导班子审议通过,形成送审稿。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洪江市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办法》草案经过研究起草、反复征求意见和反复讨论修改,已趋于成熟。草案符合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与上位法不相抵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