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8 16:16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省平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洪江市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通讯地址:洪江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邮 编:418116
联系电话:0745-7737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11月28日-2025年12月4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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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湖南省平溪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洪江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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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
洪江市河道管理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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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地点 |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洗马乡、塘湾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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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新瑞智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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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洗马乡、塘湾镇,地理坐标:终点110°27′42.703″,27°19′7.304″(对应桩号Z87+808.11洗马乡);起点110°24′48.644″,27°12′15.502″(对应桩号Y71+871.09塘湾镇),总占地面积为11860m2(临时占地,无新增用地)。项目建设内容为对平溪洪江市段开展堤岸生态化治理3.8km及植被恢复岸线2.401km,更新14处并新增4处平溪洪江市段公示牌。项目总投资1022.4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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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设置围挡、防尘网、罩棚、冲洗平台及设备;定期洒扫、喷雾、冲洗;人员配备防尘用品;裸露地面绿化、覆盖;物料覆盖;道路硬化、限制车速、运输车辆密闭等。采用符合国家标准的运输车辆和施工设备,经大气稀疏后扩散排放。建设围挡、运输车辆密闭、优化运输路线。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车辆冲洗废水经隔油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车辆冲洗及洒水抑尘,不外排;施工期淤泥及废水池泥渣渗滤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作车辆冲洗洒水抑尘,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民房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周边菜地施肥,不外排。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期维修和养护、合理布局、合理安排施工时段、合理规划行车路线,加强交通管理,提前沟通与居民、学校和医院沟通,设置消音器、隔声屏障等。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产生的淤泥和沉渣需进行固废属性检测后按要求处置;建筑垃圾中的可回收部分材料(如钢材边角料等)回收处理,不可回收的按渣土管理部门要求运至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严格控制施工作业范围;选用本土植物种籽对裸露土地及时复垦绿化;加强植被保护和景观维持工作;加强施工过程管理,施工废物严格防控治理;做好鱼类保护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