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15 11:26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洪江市慧众能源有限公司集中供汽供热二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通讯地址:洪江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邮 编:418116
联系电话:0745-7737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集中供汽供热二期项目 |
建设单位 |
洪江市慧众能源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洪江市高新区生物科技产业园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易恒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厂房建筑面积1500m²,本项目新建1台15t/h蒸汽锅炉,2台备用(1台6t/h、1台8t/h)蒸汽锅炉,采用燃料为成型生物质,同时配套建设800m蒸汽管道,本项目不设办公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废气为燃生物质颗粒产生的锅炉废气。 本项目锅炉烟气采用低氮燃烧+麻石水膜除尘+静电除尘进行处理,处理后通过1根离地40m高排气筒DA001有组织排放。其中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3中燃煤锅炉排放限值。 本项目炉渣和除尘灰贮存在专用灰渣暂存间内,采用档尘卷帘防尘;本项目生物质燃料采用袋装进厂;本项目厂区道路进行硬化并保持清洁,厂区四周进行绿化。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监控浓度限值。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产废水主要为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除尘废水,经厂区新建三级沉淀池处理后用于除尘用水,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 生活污水依托园区化粪池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及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设计进水水质要求后进入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达标后最终排入沅水。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噪声经构筑物隔声、设减振基础、消声等方式处理,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炉渣、沉淀池沉渣、废软化设备填充料、废包装袋)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炉渣、废包装袋和沉淀池沉渣收集后置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内暂存,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废软化设备填充料厂家回收利用;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