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8-25 08:53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洪江市鑫启源粉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米粉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通讯地址:洪江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邮 编:418116
联系电话:0745-7737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洪江市鑫启源粉业有限责任公司年产3000吨米粉生产线项目 |
建设单位 |
洪江市鑫启源粉业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洪江市安江镇怀化国家农科园生态科技产业园5号厂房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怀化环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厂房占地面积2000m2,建筑面积6300m2,主要租赁1栋3F砖混结构厂房,建设内容主要有项目主要包括3条湿米粉生产线、1条干米粉生产线、1条面条生产线及配套工程。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粉碎粉尘、投料粉尘(小麦粉、面粉和玉米淀粉投加)、搅拌粉尘、加工过程中(蒸粉、老化、干燥)产生的米粉异味(以臭气浓度表征)、供热燃气锅炉燃烧废气。粉碎、投料、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及加工过程中(蒸粉、老化、干燥)产生的米粉异味通过“设备密闭、通风系统、加强管理”等措施处理后,可以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新扩改建二级标准;供热燃气锅炉燃烧废气通过“低氮燃烧+25m排气筒”处理后,能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标准。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水实施间接排放,生产废水及生活污水均达到产业园区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园区污水管网进入园区污水处理厂进行预处理后,再经市政管网排入排入洪江市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噪声经构筑物隔声、设减振基础、消声等方式处理,厂界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包装物、职工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废培养基、废活性炭。职工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理,废培养基经高温灭菌后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包装物外售废品回收站,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外售周边农户做猪饲料,废活性炭集中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