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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志明牧业有限公司锅炉更新项目

发布时间:2025-08-25 08:58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志明牧业有限公司锅炉更新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通讯地址:洪江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邮    编:418116

联系电话:0745-7737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8月25日-2025年8月29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志明牧业有限公司锅炉更新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志明牧业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洪江市黔城镇龙泉路与滨江南路交汇处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怀化环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湖南志明牧业有限公司内,属于改扩建项目。主要利用现有闲置厂房进行建设,淘汰1t/h生物质锅炉,新建2.5t/h燃生物质微沸腾蒸汽锅炉。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生物质锅炉燃烧废气。锅炉废气通过布袋除尘+水膜除尘处理后,再经1根30m排气筒排放,排放污染物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的排放浓度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对周边大气环境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锅炉排污水、软化处理废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格栅+厌氧+气浮+好氧+消毒)处理达到《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 3⠼/span>的三级标准和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管网,进入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沅江。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设备噪声经隔声、减振、消声、距离衰减等方式处理,厂界西面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4类标准,其余厂界执行2类标准。项目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灰渣、布袋收集的烟尘、水膜除尘沉渣、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其中灰渣、布袋收集的烟尘、水膜除尘沉渣外售做肥料,废布袋、废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后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