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5-07 10:21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黔桥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技术升级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通讯地址:洪江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邮 编:418116
联系电话:0745-7737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3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湖南黔桥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工艺技术升级改造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湖南黔桥新材料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市)双溪片区内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湖南合一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位于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洪江市)双溪片区内,地理中心坐标E:109°51′49.771″,N:27°15′14.585″,占地面积约3000 m2。项目性质为改扩建,拟扩建一条矿渣固废粉生产线,生产规模为年产30万吨矿渣固废粉。项目总投资2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5.05万元。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
本项目主要在现有建设用地范围内扩建钢结构厂房,施工期主要涉及生产设备的摆放与安装,建设三面围挡及钢架挡雨棚,不涉及大面积主体土建施工,且施工期较短,约3个月。对环境的影响很小。本报告仅提出以下简单措施: (1)废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生活污水,施工期间产生的少量生活废水依托厂内现有化粪池处理。 (2)废气:主要为运输车辆扬尘及尾气等,施工期拟采取措施有:禁止散装类建筑材料进场;物料运输通道适当洒水抑尘;易扬尘物料应采用帆布或物料布覆盖。 (3)噪声:合理安排时间,严禁夜间装修或进行设备安装,设备安装过程采取基础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 (4)固废:产生的少量建筑垃圾主要为废钢材等出售给废品回收公司。施工人员生活垃圾依托厂区内生活垃圾收集桶收集,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2、运营期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粉磨粉尘、生物质燃烧废气收集经二级高级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二级标准,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达到《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中重点区域排放限值,经由25m排气筒高于屋顶有组织排放。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次扩建项目生产过程无用水,无生产性废水产生及排放。职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20m3)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通过污水管网排入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双溪片区污水处理厂。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合理布局、绿化降噪、在厂区周围建造围墙阻隔,部分设备采用减震隔声设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扩建项目产生固废主要是生物质成型燃料燃烧产生的炉渣、布袋除尘器更换下的废布袋、生活垃圾。 高级脉冲式布袋除尘器更换下来的废布袋交由厂家回收处置;生物质成型燃料产生的炉渣暂存于灰渣库,及时外售给洪江市黔桥水泥粉磨有限公司;员工生活垃圾垃圾桶分类收集,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