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1-13 09:31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汽车零部件加工生产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通讯地址:洪江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邮 编:418116
联系电话:0745-7737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1月19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汽车零部件加工生产线项目 |
建设单位 |
湖南省洪江市万顺汽车零部件有限责任公司 |
建设地点 |
洪江市高新区双溪产业片区四维集团西侧133米处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怀化环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本项目属于新建项目,采用铸造工艺制造汽车零部件(汽车制动盘、皮带轮、风叶轮等)。项目占地面积为7931.56m2,主要建设内容有钢架结构生产厂房、钢架结构食堂、办公楼、配电室和配套环保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运营期废气治理:熔炼废气、浇注废气分别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熔炼废气、浇注废气分别收集后首先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1)对颗粒物处理,然后经1套活性炭箱(TA002)净化有机废气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1)外排。混砂废气、造型废气、制芯废气分别收集后首先引入脉冲布袋除尘器(TA003)对颗粒物处理,然后经1套活性炭箱(TA005)净化有机废气后通过15m排气筒(DA002)外排。落砂废气设集气罩收集经布袋除尘器(TA004)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抛丸工序设备密闭,经设备自带除尘器(TA006)对颗粒物处理后无组织排放。食堂油烟设置油烟净化器由管道引至屋顶排放。
2、运营期废水治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洪江市工业集中区双溪片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后排入双溪。 3、运营期噪声治理:项目产生的噪声主要来生产设备的运行噪声,本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设置隔声减振措施、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降噪。 4、运营期固体废物治理:危险废物: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等经收集后交有资质单位处理。生活垃圾:生活垃圾设置垃圾桶收集,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炉渣、布袋收尘灰由厂区收集后外售,冒口、不合格铸件收集后回收公司回收。 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废贮存场所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