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部门信息公开目录 > 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评 > 审批意见

湖南省美德乐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只吉他项目

发布时间:2024-09-03 09:04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湖南省美德乐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只吉他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通讯地址:洪江市政务中心综合窗口

邮    编:418116

联系电话:0745-7737009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9月3日-2024年9月9日(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湖南省美德乐器制造有限公司年产15万只吉他项目

建设单位

湖南省美德乐器制造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洪江市黔城镇铁坑村洪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株山片区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湖南葆盛环保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本项目占地面积为32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15万只吉他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加工车间、组装车间、喷漆房、仓库、办公用房及相关配套环保设施。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木工车间切割打磨废气经布袋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漆面打磨粉尘经水喷淋+旋风除尘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排放限值;喷漆废气经水帘柜+干式过滤+二级活性炭吸附设施处理后通过25m高排气筒排放,有机废气满足满足《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1355-2017)表2标准限值,漆雾满足《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无组织排放的VOCs厂区内厂房外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附录A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的VOCs厂界排放浓度参照执行湖南省地方标准《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43/1355-2017)表2无组织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浓度限值中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厂界恶臭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限值要求。项目产生的废气经处理后对环境空气影响较小。

    2、废水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废水依托厂房化粪池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标准且满足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由园区污水管网排入洪江市城市污水处理厂。项目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3、噪声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过程产生的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选用低噪设备、合理布局、厂房隔声等降噪措施,厂界昼间噪声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项目噪声对外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营运期间产生的加工边角料、除尘器收集粉尘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固体废物,经收集后外售、综合利用,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漆渣、废活性炭、废油漆桶、废稀释剂桶、废机油、废过滤棉、水帘柜更换循环废水等危险废物经收集后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项目固体废物均得到妥善处置,对环境影响较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