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8-29 16:00 信息来源: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洪江市20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已形成阶段性成果,为对阶段性成果的必要性、可行性、科学性及相关具体内容,进一步开展科学、民主、广泛的意见征求,增加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公正、实效,根据《自然资源听证规定》《湖南省听证程序规定》相关规定及市人民政府安排,本局决定举行《黔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20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黔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20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听证会相关事宜举行听证,听取社会各方面的合法、科学、合理意见和建议。
二、听证会时间、地点、内容
听证会拟于2024年9月29日上午9:00,在洪江市自然资源局六楼会议室举行;听证事项为《黔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20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中落实国家、省、市、县级的重大区域协同战略和主体功能分区。明确镇域国土空间保护开发总体格局和总体目标;统筹优化三类空间布局;明确全镇的基本分区及用途分类;加强自然和人文资源要素保护利用,完善基础支撑体系,制定国土空间整治和生态修复任务;优化镇区空间布局;提出规划传导指引和重大建设计划;完善规划实施保障机制等方面。
三、听证会须知
听证会参加人员通过自愿报名方式产生,并具有广泛的代表性。报名参会人员较多,由洪江市自然资源局从报名人员中,按照广泛性、代表性的原则,从不同行业、职业和地区的人员中选择确定;市自然资源局也可以邀请公众代表参加听证会。
(一)听证会参加人的构成
1.本市年满18周岁,关注《黔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20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的乡镇企业代表20人、乡镇群众代表20人,共40人;
2.本市人大代表1人、政协委员1人、相关部门代表12人、乡镇人民政府20人及村干部代表20人(各乡镇人民政府一人,村干部代表一人),专业技术人员3人、法律工作者3人;
3.乡镇报名参会人员由乡镇政府负责落实,第1项或者第2项申请报名人员不足时,由市自然资源局邀请产生。
(二)听证会参加人基本条件
1.凡在本市居住或者工作且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
2.拥护党和国家基本政策,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3.对洪江市经济发展状况及国土空间规划有一定了解,能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提出合理化建议。
(三)报名时间、方式
1.截止时间:2024年9月19日17:30
2.报名人员将填写好的报名表(附件)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交至洪江市自然资源局417办公室报名,也可通过邮寄方式进行,联系人:杨小波 电话:15115116101。
(四)听证会通知
市自然资源局在2024年9月21日前,将核实并确定听证代表参会人员名单,和听证会的具体时间、地点、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听证记录员、听证监督人,通知听证代表,并送达《黔城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等20个乡镇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资料。
附件: 听证会报名表
洪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