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1-20 15:27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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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同级有关部门拟定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规范、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会同同级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
(二)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协调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突发生态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参与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
(三)负责监督管理减排目标的落实。根据上级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组织制定并监督实施本辖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及相关措施,监督实施排污许可制度,监督检查污染物减排任务完成情况,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组织协调应对气候变化和温室气体减排工作。
(四)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组织拟订本辖区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废弃化学品、危险废物、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五)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监督管理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各类自然保护地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参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六)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的监督管理。牵头做好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核事故应急处理,负责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监督管理核设施和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设施、核技术应用、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中的污染防治;对核材料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及无损检验活动实施监督管理。
(七)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按规定审批或审查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等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八)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组织实施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应急监测、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
(九)协调配合做好中央和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指导、协调、督促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对同级有关部门(单位)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情况、对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对“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对贯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问题进行问责。
(十)统一负责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组织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活动,查处生态环境违法问题。
(十一)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
(十二)完成市生态环境局和县市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内设科室为:办公室、法治宣传股、环保督察协调股、行政审批股、污染防治股;二级机构为:怀化市洪江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怀化市洪江市生态环境监测站。
(二)决算单位构成。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1969.5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395.68万元,降低54.88%,主要是因为本年度实施项目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969.5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7.29万元,占20.6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1562.26万元,占79.32%。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969.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0.3万元,占33.53%;项目支出1309.25万元,占66.4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07.29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15万元,增长1.53%,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指标下达至单位通过单位支付,上年度由财政直接支付无住房公积金收支。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7.2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20.68%,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6.15万元,增长1.53%,主要是因为本年度住房公积金指标下达至单位通过单位支付,上年度由财政直接支付无住房公积金收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07.2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节能环保支出(类)支出407.29万元,占1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05.7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0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其中:
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05.77万元,支出决算为407.2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非税拨款资金(执法工作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7.2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27.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生活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79.4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9.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2.8万元,支出决算为11.78万元,完成预算的92.03%;与上年相比增加1.73万元,增长17.2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久,维修费用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活动。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8万元,完成预算的97.5%;与上年相比增加1.59万元,增长25.6%。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数持平,主要原因是未购置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7.8万元,主要是车辆燃油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费和年检费等支出,完成预算的97.5%;与上年相比增加1.59万元,增长25.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使用年限久,维修费用增加。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8万元,支出决算为3.98万元,完成预算的82.92%;与上年相比增加0.14万元,增长3.65%。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工作任务增加,开展日常督察和对接工作较多。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26个、来宾307人次,主要是上级单位和相关单位因检查、交流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4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8万元,增长3.65%。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职工福利费7.47万元计入人员类经济分类“其他工资和福利支出”,实际支出计入公用经费类经济分类“福利费”,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增加。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87万元,增长7.98 %,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办公费、咨询费等支出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1.65万元,其中:开支培训费1.26万元,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人数35人,内容为2023、2024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开支培训费0.18万元,用于参加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相关标准宣贯培训班,人数2人,内容为新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及两项地方标准宣贯培训;开支培训费0.21万元,用于参加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班,人数18人,内容为2024年全市行政执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92.6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106.62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43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92.6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86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4.39%。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监测站业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四、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13 个,共涉及资金1309.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0个0 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个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个0万元;其他收入(洪江市县级财政拨款)项目13个1309.25万元,占其他收入总额的83.3%。
(二)绩效评价结果。2024年度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1989.25万元,执行数1969.55万元,完成预算的99.01%,绩效自评得分91.9分,评价等级为“优”。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有效改善重点区域环境质量,继续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二是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质量持续稳定保持在相应功能区标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98.6%,生态良好,环境安全,全市未发生重大以上环境污染事故。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年初预算支出项目金额和实际项目支出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怀化市派驻洪江市二级机构,为市级部门预算单位,洪江市(县级)财政拨款项目资金未纳入年初预算,无法预计后期省级及县级项目支出下达计划。下一步改进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尽量将确定的项目应纳尽纳,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通过绩效自评,进一步掌握了单位整体支出使用情况和取得的效果,发现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根据绩效自评结果,作为下一年度预算安排、优化资金结构的重要依据;资金管理方面,强化全流程监控,确保资金使用合规性和效益性。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由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六、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