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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蒋铭
    • 电话0745-7732152
    • 机构地址怀化市洪江市黔城镇龙标大道洪江市司法局大楼
    • 办公时间法定工作日,夏季(7月1日—9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冬季(10月1日—次年6月3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洪江市司法局概况

    洪江市司法局坐落于黔城镇龙标大道,是洪江市人民政府直属正科级行政单位,主管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洪江市司法局共核定行政编制52名(局机关行政编制19名,乡镇司法助理员行政编制33名),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局二楼中间办公室,电话:7732152)、普法依法治理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局二楼202办公室,电话:7732153)、社区矫正工作股(局一楼右侧,电话:7732155)、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局一楼右侧)、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局一楼右侧)、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股(局二楼203办公室,电话:7732151)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洪江市政务中心三楼,电话:7732148) 、政工室(局二楼202办公室,电话:7732159)等9个职能股室,派出20个乡镇司法所,管理和指导洪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洪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洪江市公证处等3个二级机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司法局。

    洪江市司法局的主要职能是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依法治理工作;管理指导全市人民调解工作和基层司法行政业务;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及刑释解教人员的管理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监督法律援助工作和公证机构及公证业务活动;参与社会综合治理。

  • 蒋铭

    党组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全局工作。

  • 蒋少波

    局长

    工作分工

    协助书记抓好全局工作,主持局行政工作。分管社区矫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信访、乡村振兴等工作。联系黔城、托口、江市、岩垅、沅河司法所。

  • 李静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公共法律服务股、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等工作。联系雪峰、湾溪、群峰、铁山、塘湾、洗马、茅渡、大崇司法所。

  • 钦新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工作分工

    分管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法律顾问、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平安建设、民调、政策法规、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联系安江、岔头司法所。

  • 易芳琳

    党组成员、政工室主任

    工作分工

    负责政工室工作,分管法治调研与督察股、办公室、普法依法治理股、党建、“两新”组织、绩效考核、宣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机关事务管理、法学会、未成年人保护、党内执法监督、关工委、社科联、创文创卫、安全生产、招商引资、统战等工作。联系沙湾、太平、熟坪、深渡、龙船塘司法所。

    洪江市司法局内设机构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局二楼中间办公室,负责人:陈琼芳,电话:7732152)。

    普法依法治理股(局二楼203办公室,负责人:易啸峰,电话:7732151)。

    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局二楼202办公室,负责人:向华,电话:7732153)。

    社区矫正工作股(局一楼右侧,负责人:蒋勇,电话:7732155)。

    行政复议与应诉股(局一楼左侧,负责人:袁仪霖,电话:7732159)。

    规范性文件管理与法律事务服务股(局一楼左侧,负责人:刘海涛,电话:7732159)。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股(局二楼203办公室,负责人:汤芳,电话:7732151)。

    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洪江市政务中心三楼,负责人:向孙连,电话:7732148)。

    政工室(局二楼202办公室,负责人:黄锜,电话:7732159)。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办公室(局一楼左侧,负责人:张婷,电话:7732159)等10个职能股室。

    派出20个乡镇司法所,管理和指导洪江市法律援助中心(洪江市政务中心三楼,电话:7732148)、洪江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室(局一楼左侧,电话:7732159)、洪江市公证处(洪江市政务中心三楼,电话:7732148)等3个二级机构,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设在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