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25 09:52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一年,洪江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紧围绕“两城”带动、“两片”协同、“三区”融合、“三农”提升的工作思路,坚决扛起杂交水稻发源地的责任担当,切实履行财政各项职能,稳步推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上半年完成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39384万元,为年初计划的44.8%;完成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69477万元,完成年初支出计划的50.34%。
一、坚持党建引领,提升基层治理能力
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记“三个务必”,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深化“三表率一模范”机关创建和“清廉机关”建设。二是严格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压紧压实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制定学习方案,党组中心组专题学习,机关支部依托“三会一课”、“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主题党日活动等组织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进一步深化推进意识形态建设。三是成立机关纪委。成立了中共洪江市财政局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召开机关全体党员大会差额选举产生了机关纪律检查委员会3名委员。四是扎实开展党员后备力量培养。推荐1名入党积极分子和2名发展对象参加市委组织部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暨预备党员集中培训班学习,3名同志学习均合格。五是积极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扎实开展“五个到户”走访行动,并结合洪江市“五溪先锋”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平台,开展支部党员进社区、进农村、献爱心等实践活动。六是扎实开展“绩效管理巩固年”行动。大兴调查研究之风,着力解决财政工作中突出问题,服务财政改革发展大局,推动形成“重调研、解难题、促发展”的长效机制。
二、推进财源建设,努力做大收入蛋糕
一是建章立制压实责任。制定出台了《洪江市财源建设绩效考核实施办法》,从组织领导、税费精诚共治、财源培植、专项工作等四方面强化考评,对59个责任单位制定工作责任清单及细化考核指标,进一步明确考核对象、分解考核指标,将考核结果纳入绩效考核和大抓落实督查激励等范围。市财源办定期调度,今年来召开协调会议8次,下发工作提示63项次。二是强化税收挖潜工作。成立专项工作组对小水电、装修、民宿与民间借贷、烟酒批发零售、民营医院诊所等八大行业进行专项挖潜。截至6月底,通过挖潜行动,各项税收累计入库595万元。三是大力开展立项争资工作。出台了《洪江市2024年争资引项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全年立项争资目标任务数为133503万元(其中基础任务88386万元,奋斗任务45117万元)。截至6月30日,全市共到位资金56538.28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63.97%,超时序进度13.97个百分点,整体完成较好。四是着重强化非税征管。加强和规范足额征收非税收入,下大气力抓征收工作,确保了今年上半年收入任务超额完成。截至6月底完成全口径非税收入65767万元,为年初计划的67%,较上年下降3.8%。五是加力盘活国有“三资”。加大对存量指标、存量资金的统筹清理和盘活力度,上半年共清理存量资金2140 万元,并全部按规定予以收缴市财政统筹安排,扎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同时采取调剂、拍卖、注入等方式处置盘活闲置国有资产资源,实现国有“三资”管理提质增效,实现县管河道经营权等盘活入库收入2.5亿。
三、突出保障重点,有力促进惠民惠农
一是全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保持市级财政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力度不减,2024年第一批乡村振兴资金4114万元项目计划已下达到位。大力支持粮食生产、移民、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安排移民项目资金4918.07万元、移民直补资金2075.87万元、稻油轮作补贴41.698万元、农机具购置补贴107.455万元、水利资金6920万元。二是贯彻落实惠民惠农补贴政策。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资金“一卡通”阳光审批系统应用实施工作,1-6月共计发放惠民惠农财政补贴项目89项、资金额1.44亿元、累计补贴对象数28.88万人次、发放批次354批。根据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要求和省、市纪委监委关于深化“三湘护农”专项行动工作部署,3—4月,牵头组成专项整治检查组,会同农业农村局对全市20个乡镇惠农补贴工作进行了专项检查。三是大力支持教育发展。上半年共安排教育资金4705.4万元,有力保障了全市的教育事业的发展。协助教育局、审计、纪委做好营养改善计划学校的营养餐管理工作,并在5月会同教育部门对10所营养改善计划学校进行了检查。四是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兜牢基本民生底线,高质量完成2024年重点民生实事任务,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700元/月、5400元/年,残疾两项补贴标准提高到90元/月、城市特困提高到910元/月、农村特困提高到585元/月,集中供养孤儿达到1600元、社会散居孤儿达到1150元,困难群体救助提标工作均已3月底全面完成,并已足额发放到位。五是做好旅发大会重点项目资金保障。财政部门派出人员前往安江办公,直接对接相关项目业主单位,对资金拼盘进行再调整、再核实,重点做实了隆平大道绿化提质项目、杂交水稻博物馆、高庙博物馆等重点项目的资金拼盘工作,消除了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
四、深化改革创新,持续释放发展动能
一是全面推进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高新区财政管理体制,结合上级要求分期分批剥离园区社会事务管理职能,调整园区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要求,调整我市高新区财政体制,制定出台《洪江高新区(洪江市)管委会财政管理体制调整实施方案》,重点增加高新区支出责任,激发高新区干事创业积极性,增强自身造血功能,逐步减少对财政依赖。二是切实降低财政运行成本。制定出台《洪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厉行节约坚持过紧日子的若干措施》文件,重点从压减编外人员、严控政府购买服务、严控“三公”经费、精减各类展会论坛和规范单位资产管理等方面细化9条具体举措,切实降低机关运行成本,真正将习惯性过“紧日子”要求落到实处,建立节约型政府机关。三是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截至6月底,我市在电子卖场入驻的采购单位有198家,完成交易额8097.06万元,基本实现了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全面电子化采购。四是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督促保障性安居工程实施进度,加强资金监管,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全力做好棚户区改造资金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着力破解住房保障难题。五是全面实现票据业务全流程电子化管理。2024年持续对非税票据进行电子化改革,全力推进非税收入收缴电子化管理改革任务,已完成医疗票据、往来结算票据、社会团体票据、捐赠票据、物业维修基金等票据电子化改革。六是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以深化国企改革为突破点,聚焦企业战略定位,通过顶层设计,组织架构调整,组建产发集团,推动国有企业战略性重组和专业化整合;强化董事会建设,委派外部董事,建立专业尽责、规范高效的董事会;建立健全监管制度,充分利用第三方专业优势,结合我市实际形成“1+N”国有企业监督管理办法送审稿,进一步弥补我市国资监管方面的存在空白、不足。
五、强化风险管控,坚决筑牢安全防线
一是兜牢基层“三保”。牢固树立习惯过“紧日子”思想,持续推进零基预算改革,坚持“资金跟着政策走”原则,所有支出先定政策,后定资金,原则上不切块新增预算,2024年市直单位专项工作经费预算安排同比上年压减50%,腾出财力保“三保”、保重点。二是严肃财经纪律。制定了《洪江市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开展了方案所列三个方面的自查自纠工作,建立了财经纪律重点问题监督检查工作台账。成立洪江市规范执行财经纪律专项检查组,对抽取的市委办、市政府办、市人大办等22个市直单位2021-2023年度财务管理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三是推动三方联动预算绩效管理。按照省财政厅“巩固年”行动要求,细化量化目标任务和责任分工,制定印发《洪江市财政局“绩效管理巩固年”行动实施方案》。积极构建“财政部门+预算部门+资金终端使用者”三方联动预算绩效管理方式,营造“人人讲绩效、事事有绩效、处处用绩效”良好氛围,落实落细各项具体任务,狠抓落实,强化绩效自评和绩效目标编制审核结果应用,全面落实绩效评审结果问题反馈与整改,提升绩效管理水平。四是积极稳妥推进PPP相关工作。上半年度已完成洪江市人民医院桑逸医养结合养老中心PPP提前终止合作相关事项;已基本完成安江高铁站前广场及污水处理配套管网建设PPP项目建设期绩效评价,项目结算已进入收尾阶段。五是加强平台公司管理。严禁新设融资平台公司,防范国有企事业单位“平台化”,剥离平台公司政府融资职能,规范平台公司融资信息披露,严禁与政府信用挂钩。全面落实《洪江市国有平台公司“关停并转”实施方案》,严格按方案确定的清理方式、时间节点、工作要求组织实施我市4家子、孙国有平台公司“关停并转”工作,未发现其违规融资、违规担保、违规投资等乱象背后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及其他问题。加强国投集团“三资”管理,完善国投薪酬激励机制,并积极对国投集团开展安全生产监督工作。六是深入开展财政投资评审工作。采用三级审核制度,层层把关,并开展项目过程跟踪监督,开通绿色通道加快评审进度,截至目前共评审项目90个,送审金额62958.33万元,审定金额52781.82万元,审减金额10176.50万元,审减率16.16%。其中预算项目60个,结算项目30个。
六、加强人才建设,增强队伍综合素质
一是抓好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制定年度财政干部培训计划方案,积极组织财政系统公务员参加“干部教育学习网”学习,半年参训率达100%。二是持续优化人员结构。着力解决局机关、部分乡镇财政所工作任务重、人员力量不足问题,2024年湖南省招录公务员(参公人员)21人,已配合完成报名资格初审、拟招录人员政审考察工作。公开招聘事业编制2人,正在笔试阶段。三是做好人员考核工作。客观、公正、科学、全面地完成了我局2023年度考核工作,并按照《洪江市财政局干部职工平时考核实施方案》,对财政系统公务员(参公人员)、事业人员进行平时考核,考核率100%。四是强化人才管理。对财政系统公务员(参公人员)和机关事业管理岗位符合晋升条件人员进行全面摸底并上报,按程序推荐优秀人员2人到乡镇担任副职,按程序推荐并办理公务员(参公人员)晋升三级调研员1人,四级调研员1人,专技人员晋高级职称1人,工勤人员晋级2人。并在规定时间上报公务员、事业人员统计年报。五是关心退休老干部。慰问看望退休人员89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