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1-02-01 12:29 信息来源:洪江市财政局
根据《洪江市促进住房消费试行办法》〔洪政办发(2016)34号〕〔文件和《洪江市财政局、洪江市房产管理局关于洪江市促进住房消费试行办法财政奖补资金发放实施细则》〔洪财建(2017)10号〕的相关规定,经市房产管理局、市地方税务局和市财政局对补贴对象的申请进行了认定和审核,拟对杨冬兰等 633人给予促进住房消费购房补贴,公示期为自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实名向洪江市财政局投诉。
投诉电话:
洪江市财政局经济建设股 电话:0745-7732609
洪江市财政局办公室 电话:0745-7732688
2021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