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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决算

发布时间:2025-10-22 12:43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乡镇劳动保障站及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四)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执行省、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五)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工资及上级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福利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市工资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更改以及因工(公)伤致残的认定与应享受待遇的审核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编制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人事统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洪(回洪)工作或定居政策。

(八)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九)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法规和调解仲裁股、财务股、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社会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信息中心、人力资源服务中心、职业能力建设股、人事股等14个股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157.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2万元,降低0.05%,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一般性开支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1078.6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78.66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107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83万元,占83.33%;项目支出179.83万元,占16.67%;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57.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2万元,降低0.05%,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一般性开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8.66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1.12万元,降低0.05%,主要是因为厉行节约,一般性开支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8.66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65.85万元,占89.54%;卫生健康支出30.88万元,占2.86%;住房保障支出81.93万元,占7.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792.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78.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6.04%,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699.06万元。

年初预算为475.19万元,支出决算为699.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7.1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工资性支出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0.83万元。

年初预算为0.83万元,支出决算为0.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支出80万元。

年初预算为80万元,支出决算为8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99万元。

年初预算为99万元,支出决算为9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93万元。

年初预算为59.27万元,支出决算为69.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9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及工资增资。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17.03万元。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03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财政安排,超预算完成全年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住房改革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0.88万元。

年初预算为31.49万元,支出决算为30.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8.0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市财政安排,在预算内完成全年单位医疗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6.4万元。

年初预算为44.45万元,支出决算为81.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3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市财政安排,超预算完成全年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078.66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776.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1.94%,主要包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各类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公用经费122.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1.39%,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费。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注意:“三公”经费不再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而是财政拨款口径)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预算的46.73%;与上年相比减少0.33万元,降低11.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开支。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开展过境外业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无新增购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没有公务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5万元,支出决算为2.57万元,完成预算的46.73%;与上年相比减少0.33万元,降低11.3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开支。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三公开支。

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78个、来宾386人次,主要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相关业务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2.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2.46万元,降低9.21%。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一般性开支。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等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5个,共涉及资金179.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5 个179.83 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792.万元,执行数1078.66万元,完成预算的136.04%,绩效自评得分93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就业大局更加向好;二是社保水平更加提高;三是人事人才更加提升;四是劳动关系更加稳定;五是民生保障更加有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存在差异,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年中追加较多,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下一步改进措施: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建财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切实提高部门收支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二是部门评价结果。事业单位招考经费项目全年预算数74万元,执行数7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99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社保基金管理项目全年预算数80万元,执行数8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企事业职工档案管理项目全年预算数10万元,执行数1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人才市场运行项目全年预算数15万元,执行数15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遗属生活补助项目全年预算数0.83万元,执行数0.83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部门评价得分100分,评价等级为“优秀”。三是事前绩效评估结果。2024年度5个专项项目事前绩效评估,其中,5个项目评估通过,涉及资金179.83万元,0个项目评估不通过,涉及资金179.83万元。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本部门通过对2024年度项目的绩效自评工作,了解资金使用是否到达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的支出效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情况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自评结果及自评报告将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将作为编制2025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内部控制,完善项目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 件

一、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2024年,人社局遵循新形势下工作的新特点、新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做到让市委、市政府放心,使群众满意,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较好地完成了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1、就业大局更加向好。截至12月底,城镇新增就业2207人,完成任务数2100人的105.1%;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1519人,完成任务数1030人的147.48%;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412人,完成任务数300人的137.33%;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809人,完成3800人目标任务的100.24%。“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城镇调查失业率为5.2%,低于全省平均水平。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850人,完成任务数663人的128%;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63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330人。建成人社驿站3个,举办各类招聘活动55场,提供岗位4750个,发放宣传资料62000余份,近万求职者参加招聘会,现场达成用工意向754人。

2、社保水平更加提高。截至12月底,全市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30.48万、1.48万、2.44万人。延续实施稳岗返还、社保补贴、留工培训、一次性扩岗等系列稳岗政策,落实工伤、失业保险降费率政策,为企业减少成本40余万元。根据怀化返回的系统数据显示,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保障水平为162.78元/人月,在怀化排名第八,略低于省目标值180元/(人月)。应用系统全层级覆盖率、社保卡在政务服务领域的覆盖率、申领电子社保卡人口覆盖率及人社政务服务好评率均为100%。

3、人事人才水平更加提升。2024年我市发布事业单位招聘计划107个,其中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计划4个。组织人事考试3次,服务考生3800余人次。2024年第一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考人员实际82人,9月已正式上岗;第二批事业单位公开招考18人,现已正式上岗。事业单位职员等级晋升85人(七级9人,八级76人)。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023年度考核工作,向怀化推荐59名同志记功,348名同志记嘉奖。

4、劳动关系更加稳定。2024年,开展现场巡查检查项目工地300余次,发现并消除欠薪隐患46起;依托“一长两员两代表”维权机制设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维权站”,目前我市先后共设立13个“维权站”,通过维权站反映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30余起。全年共接到投诉、举报各行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23起,涉及农民工276人,工资353.3万元,其中立案查处4起,涉及农民工159人,工资190.4万元。移送公安机关2起,涉及农民工52人,工资40.2万元。在法定时限内结案率100%,其他17起都通过行政调解手段处置到位;通过提供法律援助163人次,帮助解决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109.6万元。

5、民生保障更加有力。2024年洪江市承担省、怀化市重点民生实事14件37项(其中省重点民生实事10件33项,怀化市重点民生实事4件4项),截至2024年12月底,所有项目上报全部完成,省民生实事系统内23个项目验收率全部达100%。

6、出台《洪江市人社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建立2个整治项目工作专班,由分管负责同志履行直接领导责任。截至目前,共移送市纪检监察社保线索9条,其中8条涉及40人死亡后仍领取居民养老保险问题,已追缴资金34991.72元;1条是塘湾镇劳保工作人员郭建胜未将征缴的居民养老保险缴入社保基金账户;国企项目共涉及投诉案件3起,已办结3起,为181名劳动者解决被拖欠工资2729297元。

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企事业职工档案管理项目:本年度群众共查阅档案5200余次,复印邮寄档案23余次。2、人才市场运行项目:本年就业及保险参保业务咨询7600余次,相关业务办结2100余件。3、社保基金管理项目:根据文件要求开展基金风险防控工作,及时处理了预警、疑点数据,没有发生重大基金风险。4、事业单位招考项目年:我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所需各类专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02名,考察转正定级人员121余名。5、遗属生活补助项目:本年及时按季度发放遗属人员生活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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