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10-22 10:29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目 录
第一部分 洪江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1)、宣传《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规政策;(2)、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协助税务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职工人数及征缴工伤保险基金;(3)、受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及家属对工伤事项的咨询及工伤申报材料的接收;(4)、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对工伤申报事件的调查核实;(5)、递交工伤申报材料到市局,请市局审批材料,做出相应认定决定书;(6)、审核支付工伤职工住院医疗费和住院生活补助,组织工伤职工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股、基金征缴股、审核计发股、老工伤服务室。(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2024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工伤保险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27.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6万元,降低0.0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俭。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27.5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27.5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27.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6.99万元,占86.56%;项目支出30.59万元,占13.4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27.5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0.16万元,降低0.0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俭。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7.5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0.16万元,降低0.07%,主要是因为厉行节俭。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27.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7.14万元,占91.02%;卫生健康(类)支出6.74万元,占2.96%;住房保障(类)支出13.7万元,占6.0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86.2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2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22%,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19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纳入年初预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144.03万元,支出决算为17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调整等原因。
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纳入年初预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未纳入年初预算。
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失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38万元,支出决算为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偏差。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54万元,支出决算为0.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偏差。
7、卫生健康(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9.61万元,支出决算为6.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1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偏差。
8、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3.56万元,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偏差。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6.9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5.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4.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31.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7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28.75%;与上年相比减少0.21万元,降低4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三公”经费。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8万元,支出决算为0.23万元,完成预算的28.75%;与上年相比减少0.21万元,降低47.73%。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控“三公”经费。
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4个、来宾28人次,主要是学习交流、请示汇报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5.79 万元,降低15.73%。主要原因是厉行节俭,严格控制经费支出。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
(二)绩效评价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227.74万元,执行数227.58万元,完成预算的99.93%,绩效自评得分96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参保扩面工作,通过多渠道宣传、优化参保流程、加强部门协作等措施,努力扩大工伤保险覆盖范围,保障职工权益。认真开展医疗、康复及辅具配置机构服务协议机构专项检查,违规金额立即退回。严格按照工伤保险诊疗目录、药品目录、医疗服务设施管理规定和收费标准。为防止基金流失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及时准确做好了工伤调查工作。全年共进行了工伤事故调查99起。我们认真做到精准定性,合理赔付。在已确定工伤性质的案件中,通过组织工伤预防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员工广泛普及工伤预防知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管理办法执行,资金使用较为合理规范。为全面贯彻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将进一步强化职能,希望这样的工作加大对地方的继续支持力度。下一步改进措施:1、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工伤保险的实施深入人心,真正体现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利益,惠及参保职工,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工伤权益。2、做好全市工伤医疗定点医院定期稽核监督工作,加强对工伤治疗费用的跟踪监管。3、开展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经办能力。4、做实工伤预防工作,重点加强事故多发企业和高危行业的监控检查,降低事故发生率。5、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本部门通过绩效自评工作,了解资金使用是否到达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的支出效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情况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自评结果及自评报告将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将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管理。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以及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是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24年度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
宣传《工伤保险条例》《湖南省工伤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规政策、办理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协助税务部门核查用人单位的工资总额、职工人数及征缴工伤保险基金、受理用人单位和工伤职工及家属对工伤事项的咨询及工伤申报材料的接收,配合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保险股对工伤申报事件的调查核实、递交工伤申报材料到市局,请市局审批材料,做出相应认定决定书,审核支付工伤职工住院医疗费和住院生活补助,组织工伤职工进行工伤伤残等级鉴定。
(二)部门(单位)年度整体支出绩效目标
2024年我市落实好工伤保险协议医疗管理工作。1.对医院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传达《关于开展全国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怀化市开展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2.采取自查和抽查相结合,询问相关人员、调阅工伤病历、医嘱记录、查看费用明细清单等形式实施,发现问题,综合分析。3.回访工伤患者,核对患者自述是否与医院一致。4.核对工伤患者诊断证明,对照相关待遇核审支付政策和制度核查是否有违规。结论:经检查2家协议机构,共发现3类问题,涉及27人次,涉及违规金额2442元。1.洪江市人民医院,涉及4人次。1人重复检查,涉及费用400元。3人无指征检查,涉及费用865元。共涉及费用1265元。2.洪江市中医医院。涉及23人次,过度医疗,共涉及费用1177元。及时做好工伤调查,完善好康复管理工作。工伤调查是工伤认定和待遇支付的前提和基础,杜绝一切假冒工伤和人情工伤发生,为防止基金流失给国家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业务股室制定了措施,把好了申报时限关,规范了申报程序,要求实事求是,及时准确做好了工伤调查工作。全年共进行了工伤事故调查99起。我们认真做到精准定性,合理赔付。在已确定工伤性质的案件中,依据详细调查结果与相关法规政策,确保了赔付标准的准确性与合理性,有效维护了员工合法权益,同时避免企业因不合理赔付遭受经济损失。科学做好工伤保险费率浮动工作。按照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六统一”管理中的“统一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和缴费标准”,对原没有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企业,在2023年5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有关实施条件,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全省工伤保险行业费率在全省统一的行业基准费率基础上统一下降20%。我中心认真做好阶段性降低工伤保险费率政策的落实。到12月底,共收缴保险费约811.47万元,为企事业单位节省约178万元,减轻了企业用工成本。并对连续三年工伤保险支缴率大于1的四家企业提高一档费率。做好工伤保险稽核内控监督检查。1、严格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定责定岗,从制度上严防基金安全漏洞。2、严格按照年初工作计划及方案,组织实施内控交叉检查,确保工伤保险不相容岗位的定期检查落到实处并起到实效。3、做好数据共享比对和疑点数据的核查,我中心详实核查上级下发的疑点数据,做好资料台账,确保疑点数据清零。到12月底,基金收入811.47万元,支出893.97万元。参保人数23478人,发放待遇人数653人次。全年下发疑点数据0条。全年基金无要情。加强工伤预防宣传和培训。1. 宣传教育活动:通过组织工伤预防专题培训、发放宣传资料、设置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向员工广泛普及工伤预防知识。累计举办培训3场次,覆盖员工200多人次,发放宣传手册近千份。培训内容涵盖了安全生产法规、操作规程、事故应急处理等方面,有效提升了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2.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机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明确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确保隐患及时得到消除。3. 强化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明确各岗位的安全职责。通过一系列措施,使工伤事故发生率显著降低,有效保障了员工的生命健康安全。同时使员工安全意识明显提高,宣传教育活动的深入开展,使员工对工伤预防的重视程度大幅提升,从“要我安全”向“我要安全”“我会安全”转变,形成了良好的安全文化氛围。
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基本支出情况
(1)2024年度基本支出227.58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7.58万元,占总支出的100%。
(二)项目支出情况
本年度无其他项目支出。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4年我市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工伤预防宣传及培训、工伤事故调查率已完成各项任务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达到95%以上。
四、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管理办法执行,资金使用较为合理规范。为全面贯彻上级组织部门的要求,将进一步强化职能,希望这样的工作加大对地方的继续支持力度。
五、下一步改进措施
1、进一步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使工伤保险的实施深入人心,真正体现维护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利益,惠及参保职工,保障参保职工的合法工伤权益。
2、做好全市工伤医疗定点医院定期稽核监督工作,加强对工伤治疗费用的跟踪监管。
3、开展经办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经办能力。
4、做实工伤预防工作,重点加强事故多发企业和高危行业的监控检查,降低事故发生率。
5、加强资金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绩效。
六、绩效自评结果拟应用和公开情况
本部门通过绩效自评工作,了解资金使用是否到达了预期目标,检验资金的支出效果。根据绩效评价结果反馈情况分析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原因,积极落实整改,改进管理措施,有效提高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自评结果及自评报告将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将作为编制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的重要依据,加强内部控制,完善管理。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截至目前,未收到中央巡视、各级审计和财政监督中发现的问题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