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1-10 10:43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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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四)政府采购情况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第一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单位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怀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进行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协调服务。
2、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有关工作人员的流动调配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指导、协调、监督全市乡镇劳动保障站及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与有效配置。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就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完善就业公共服务体系;实施就业援助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措施。
4、统筹建立覆盖全市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执行省、市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有关政策和标准;组织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有关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的有关制度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参与制定全市社会保障基金投资管理办法。
5、负责全市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负责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待遇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和上级工资及上级福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福利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监督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执行情况和全市工资发放政策的执行情况;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审批与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的退休审批工作,负责市直机关、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龄更改以及因工(公)伤致残的认定与应享受待遇的审核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监督落实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参与人才管理工作;编制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负责人事统计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工作;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和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归口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工作,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推行专业技术执业资格制度;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培养和引进工作,组织有突出贡献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工作,拟订并落实吸引国(境)外专家、留学人员来洪(回洪)工作或定居政策。
8、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有关制度办法和劳动关系相关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监督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违规案件。
(二)机构设置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0年成立,下辖二级机构小溪坑劳动保障站,内设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法规和调解仲裁股、财务股、基金监督股、就业促进与人力资源市场管理股、社会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职建股、为民办实事和表彰奖励股、人事股、农民工工作股等14个股室。我局编制人数56人,行政编制14人,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39人。实际人数51人,其中行政人员12人、工勤人员1人;事业编制人员38人。离退休人员39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辖二级机构小溪坑劳动保障站,因此,纳入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含小溪坑劳动保障站)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收入、支出及专项经费安排情况。收入既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拨款,又包括上级补助收入等;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归口管理的企事业职工档案管理、人才市场运行、社保基金管理、事业单位招考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8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83.2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9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劳动监察大队人员合并至我局,人员经费开支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5年年初预算数883.2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83.28万元,公共安全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0万元,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0.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0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0.4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0万元,农林水支出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0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0万元,金融支出0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0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2.31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0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0万元,预备费0万元,其他支出0万元,转移性支出0万元,债务还本支出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0万元,债务发行费用支出0万元。支出较去年预算增加90.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3.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17.2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90.38万元,主要原因是原劳动监察大队人员合并至我局,人员经费开支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883.28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686.17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5年年初预算数为197.11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劳动仲裁和执法专项经费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为全市劳动纠纷提供仲裁和农民工欠薪违法行为执法;企事业职工档案和劳动力市场管理运行经费支出25万元,主要用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等方面;人才市场运行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服务群众咨询办理各类保险业务等方面;社保基金管理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强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防范基金风险等方面;事业单位招考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全市事业单位人员招聘等方面;遗属困难补助0.83万元,主要用于发放遗属困难补助;乡镇工作补贴2.28万元,主要用于发放乡镇工作人员补助。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77.34万元,比去年预算数增加7.11万元,增加10.12%,主要因为原劳动监察大队人员合并至我局,人头经费开支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4年预算数减少2.5万元,下降45.45%,主要因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开支。
(三)一般性支出预算
202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般性支出预算77.34万元,主要用于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1、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2、2025年,本部门拟新增资产具体为:公务用车0辆,价值0万元;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我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5年我单位整体支出883.2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项目支出197.11万元,其中劳动仲裁和执法专项经费15万元,企事业职工档案和劳动力市场管理运行经费25万元,社保基金管理工作经费80万元,事业单位招考工作经费74万元,乡镇工作补贴2.28万元,遗属困难补助0.83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是指机关(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