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0-12 09:15 信息来源: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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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洪江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部门(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为社会保险行政管理提供服务保障。
(二)承担本市养老保险进班相关服务工作。
(三)组织实施本市养老保险内部控制制度工作,负责是本级养老保险稽查等事务性工作。
(四)负责本市养老保险个人及用人单位的参保登记,负责养老保险对象的个人账户管理和权益记录。
(五)负责本市参保人员待遇领取资格审核、待遇核定以及养老金社会发放等事务性工作。
(六)负责职业年金的征缴、归集、经办和待遇核定等事务性工作。
(七)编制、汇总、上报全市养老保险基金预决算、财务和统计报表。
(八)参与养老保险信息化建设;负责本市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个人权益记录管理与服务;负责全市参保人员养老保险信息资源的集中和分析应用。
(九)承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怀化统筹相关的本级经办工作;承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中央调剂金制度相关的本级经办工作。
(十)承担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和基金管理室、基金业务室、退休人员服务室、内控稽核室、职业年金管理室、信息系统管理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支总计507.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万元,减少1.42%,主要是因为预算经费减少。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507.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07.0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507.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09.91万元,占80.84%;项目支出97.14万元,占19.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07.0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7.3万元,减少1.42%,主要是因为预算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7.0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减少7.3万元,减少1.42%,主要是因为预算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07.0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4.11万元,占91.53%;卫生健康支出16.37万元,占3.23%;住房保障支出26.57万元,占5.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07.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507.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2.42万元,支出决算为22.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业务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46.57万元,支出决算为4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326.14万元,支出决算为326.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0.84万元,支出决算为40.8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2万元,支出决算为7.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18.16万元,支出决算为18.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79万元,支出决算为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37万元,支出决算为16.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6.57万元,支出决算为26.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按照预算执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09.92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342.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3.67%,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
公用经费66.9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6.33%,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77万元,减少96.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无因公出国。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完成预算的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77万元,减少96.25%,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车,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大于(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车,与上年相比减少(增加)0万元,减少(增长)0%,减少(增长)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3万元,占2%,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3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1个、来宾5人次,主要是乡镇来人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0(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96万元,比年上年决算数减少14.68万元,降低17.98%。主要原因是:预算经费减少。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 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根据《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评分,得分优良。
(二)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一年来,我中心负责全市社保服务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宣传贯彻落实国家社保政策,开展全市社保全覆盖、全市退休金及养老金待遇生存认证、全市退休待遇审核审批、全市参保个人账户管理及稽核、全市职业年金管理。2023年洪江市社保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按照省、市人社工作部署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打好民生仗为目标,以保发放、畅转移、强安全、优服务为重点,以确保发放和扩大覆盖面为着力点,以金保工程二期社会保险一体化平台为保障,以构筑社会安全网和提升民生幸福感为工作宗旨,扎实推进我市养老保险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发展,确保我市社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严格按预算和预算绩效管理,部门履职效能,资金分配、使用和管理,资产和财务管理、政府采购。但预算一体化系统和账务系统关联性不强,且无固定资产系统及折旧账务处理导致账务处理有偏差、逻辑性欠缺。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23年度洪江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洪江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作为部门预算单位,内设机构有:办公室、财务室、业务室(3个险种业务)、审核待遇计发室(3个险种)、稽核室、党建室等6个职能股室。
洪江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编制委员会核定编制人数37人,在职人员数为30人、退休20人。
洪江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3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洪江市社会保险服务中心部门本级,支出总额为507.05万元;使用方向主要内容是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涉及范围包括人员支出、公用支出、项目支出。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管理及使用情况
1、基本支出
2023年度基本支出409.9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342.9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公积金等;商品服务支出66.9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等。
2、项目支出
2023年度项目支出97.14万元。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的准确性有待提高,预算编制与实际支出项目有的存在差异,预算编制不够准确,年中追加较多,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差较大。
2、资产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对有国资产的管理,一定程度上存在“重资金、轻资产,重购置、累监管,重使用、轻绩效”问题,对一些超过使用年限或者损坏的资产未能及时申报和处置,导致账实不一致。二是对各项往来账清理、清查不够及时。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1、加强法规、制度学习,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预算法》、《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基建财务制度》等相关法规、制度,提高单位领导对全面预算管理的重视程度,增强财务人员的预算意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没有预算不得支出。做到决算与预算相衔接,切实提高部门收支管理水平,结合实际情况,完整、准确地披露相关信息。
2、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湖南省委“九条规定”,建立本中心“三公经费”等公务支出管理制度及厉行节约制度,加强经费审批和控制,规范支出标准与范围,并严格执行,严格按照《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的规定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及时登记、更新台账,加强资产卡片管理,对各类实物资产进行全面盘点,确保账账、账实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