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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农业局内设机构及二级机构

发布时间:2026-03-06 10:11 信息来源: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一)办公室(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  杨昇负责办公室工作  电话0745-7739966。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提案答复、绩效考核、计生、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督查、新闻宣传、综合协调等工作。牵头负责本部门、本行业、本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承担农业行业重大突发事件应急综合管理。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纪检监察机关工作。承担市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承担全局综合调研工作。承担深入推进农村改革、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关工作。

(二)人事股  股长:易图维  电话0745-7739966。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承担农业劳动模范管理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三)法规股(行政审批服务股)  股长:郭学风  电话0745-7739966。承担农业执法监督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监督指导乡镇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跨区域、重大违法案件和法律法规规定的由洪江市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查处的违法案件。承担有关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组织行政应诉、普法宣传工作。承担农业农村行政审批有关工作。牵头优化经济环境有关工作。

(四)计划财务股 股长:向菲  电话0745-7739966。提出扶持农业农村发展的财政政策和资金建议,组织提出农业投资规模、方向的建议并监督实施。编报部门预算并组织实施,牵头做好农村金融、农业保险、涉农税源建设等相关工作。参与农村金融、农业保险的政策制定。指导监督市农业农村局系统财务、资产和政府采购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内部审计。参与农业农村部门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种植业管理股(农药管理股)  股长:李虹轩  电话0745-7739966。起草种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耕地种植用途管控日常监督工作,指导种植业结构和布局调整及标准化生产工作,发布农情信息。承担发展节水农业和抗灾救灾相关工作。承担肥料有关监督管理以及农药生产、安全、经营和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药科学合理使用。承担市内植物检疫、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有关工作。

(六)乡村产业发展股 股长:付集桥  电话0745-7739966。负责起草以乡村振兴为重心的“三农”工作规划,提出实施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中央、省级、怀化市级和洪江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号、监督资金使用、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推动延长农产品产业链。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乡村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组织农业市场主体培育工作。指导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牵头组织农业产业链建设与管理工作,研究提出全市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发展规划与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农业产业保护政策建议,指导农产品加工业结构调整、技术创新和服务体系建设。承担指导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承担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承担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有关工作。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负责拟定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的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推进县域主导产业和特色产业发展,提出年度工作安排建议。指导农业产业强镇、特色小镇建设。承担小额信贷工作。牵头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管理,做好农业项目前期工作和相关农业投资项目审核工作。

(七)乡村建设和社会事业促进股 股长:杨小帆 电话0745-7739966。研究提出县域经济发展的政策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县域经济年度考核工作。拟定全市县域经济发展中长期规划。研究提出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相关项目建议。承担农业统计及经济运行调度工作,协调推进乡村建设行动。按规定开展和美乡村示范创建工作。推动农村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负责牵头组织改善人居环境,组织开展农村厕所革命。统筹指导村庄环境整治、村容村貌提升。健全农民参与乡村建设机制。参与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承担统筹协调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推动农村文化发展和移风易俗,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承担农业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监管工作。

(八)农村合作经济指导股(农业机械化和养殖业管理股) 股长:邓元宝 电话0745-7739966。提出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承担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承担农村土地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发展壮大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指导脱贫帮扶项目资产管理。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起草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宅基地分配、使用、流转、纠纷仲裁管理和宅基地合理布局、用地标准、违法用地查处,指导闲置宅基地和闲置农房利用。指导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工作,检查监督惠农政策的落实。起草农业机械化发展政策和规划、农机作业规范和技术标准并经审批后指导实施。指导农业机械化技术推广应用,组织农机安全监理。监督管理在用的特定种类农业机械产品。指导农机作业安全。发展节水农业。起草畜牧业、渔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畜牧业标准化生产。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兽医、兽药及兽医器械。指导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生产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组织实施市内动物防疫检疫。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渔业资源。指导水产健康养殖和水产品加工流通,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组织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监督管理渔政。指导畜牧业、渔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安全生产。承担兽用生物制品安全管理有关工作。

(九)农业资源保护和利用股 股长:向晓 电话0745-7739966。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与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承担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承担农业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组织指导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和安全利用工作。

(十)农田建设股 股长:蒋松青 电话0745-7739966。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和高标准农田建设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指导新增耕地质量鉴定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提出耕地及基本农田质量保护与改良政策建议经审批后指导实施。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管理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厅农垦经济发展战略、政策、规划。

(十一)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 股长:易斌 电话0745-7739966。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综合统计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信息。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监测、追溯、风险评估等相关工作。

(十二)市场信息和对外交流股  股长:唐嘉骏 电话0745-7739966。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全市大宗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牵头负责农业招商引资工作。承担农业品牌建设与管理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负责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指导农业信息服务。承担农产品统计、农业农村信息化和数字乡村发展有关工作。承办农业涉外事务、农业贸易促进、产业损害调查、农业援外项目实施等有关工作。指导推进农业对外投资。承担协调管理与有关国际农业组织或机构的合作交流事务。

(十三)种业发展股 股长:何建明 电话0745-7739966。起草农作物和畜禽种业发展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种业振兴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作物种质资源、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监督管理农作物种子、种苗。组织抗灾资金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承担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工作。指导种业产业发展。

(十四)监测和监督帮扶股 股长:唐成 电话0745-7739966。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对口帮扶、定点帮扶,参与协调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推进乡村振兴。承担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组织起草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帮扶政策,配合推进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协调推动脱贫劳动力就业,指导开展有关技能培训。协同推进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承担农村公益性岗位管理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考核评估工作。承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振兴有关重大部署和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承担农业农村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五)科技教育股(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管理办公室) 股长:易飞云 电话0745-7739966。参与拟定全市农业农村科技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承担推动我市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科研、技术引进、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研究提出农业科研、农技推广的规划、计划和有关政策建议并经审批后指导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全市农业科技创新和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建设,实施科教兴农战略,按分工组织实施农业科研重大专项。组织开展实施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科技成果管理,组织引进境外农业先进技术,指导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承担指导农业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