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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农业农村局机构职能

发布时间:2025-02-05 15:19 信息来源:洪江市农业农村局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关于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方针政策,研究提出全市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及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贯彻执行国家制订的农业产业政策,引导农业结构的合理调整、农村劳动力的合理转移、农业资源的有效配置、农产品品质的改善提高,促进外向型农业的发展;参与提出有关大宗农产品流通与加工、农村信贷、农业保险、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性建议;贯彻有关农业法律法规并监督执行。

(三)稳定和完善党在农村的基本经营制度、政策,指导、监督、检查减轻农民负担和耕地使用权流转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意见,指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经济组织建设;指导农村财务会计、集体资产、土地承包的管理工作。

(四)研究拟定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大宗农产品的生产、加工、流通;预测并发布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供求情况、农产品市场价格和农业科技、人才等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无公害蔬菜” 和绿色食品生产的管理及监测。

(五)组织、指导、协调农业综合开发、农业生态环境建设与保护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规划、指导、协调农用地、渔业水域、草场、“四荒”资源、农村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利用工作;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和水生野生植物的保护和管理;负责水生动植物检疫及渔政监督管理工作。

(六)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关工作。牵头开展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组织开展对口帮扶、定点帮扶、社会帮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过渡期内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考核评估工作,研究提出中央、省级、市级和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资金分配建议方案并指导、监督资金使用,推动乡村帮扶产业发展。承担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有关工作,构建长效帮扶机制。

(七)制定并组织实施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科教兴农战略;组织重点农业技术的开发和重大农业科研课题的协作攻关;负责农科教成果申报、鉴定、遴选及推广;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的开发。

(八)监督实施农业各产业技术标准和产品质量标准,指导农产品安全标准检测体系建设;负责农产品及“绿色食品” 的质量监督、认证和农业植物新品种的保护工作;负责种子、种苗、饲料、农药、渔药等农资产品质量的检测、鉴定和执法监督管理。

(九)参与农业基本建设资金、财政支农、农业抗灾救灾资金、农业各项专项资金及其它相关资金的管理。

(十)负责农业涉外事务和农业对外科学技术的合作与交流;承办国际农业机构、组织的援助活动与合作事项。

(十一)负责渔药、农药的药政药检工作;指导本市区域内植物和水生动物的防疫、检疫以及疫情的监测、发布和控制扑灭工作。

(十二)负责农业机械化事业的规划与发展;组织实施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等农用机械的安全监理。

(十三)指导直属单位的工作;按照权限管理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动工资工作。

(十四)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五)职能转变

    市农业农村局要紧紧围绕统筹抓好以乡村振兴为重点的“三农”各项工作,加快建设农业强市。

(一)推动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压实各方责任,过渡期内保持有关帮扶政策财政支持、项目安排总体稳定,项目资金相对独立运行管理,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加强对全市乡村振兴促进工作的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扎实推进乡村发展、乡村建设、乡村治理,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推动农村产权规范流转和交易。推动返乡创业,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拓宽农民增收致富渠道。推动实现共同富裕,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

(三)统筹推进全方位夯实粮食安全根基,落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强耕地种植用途管控,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树立大食物观,推进构建多元化食物供给体系,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促进乡村产业全链条升级,实现农产品保数量、保质量、保多样,保证食物供给安全。

(四)加快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融合、产业体系创新体系融汇、农科教产学研融通,打造种业创新、智慧智能农机高地,提升科技进步对农业的贡献率。

(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推动绿色、有机等优质农产品发展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历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