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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问题编号三十六)

发布时间:2025-12-25 10:36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反馈问题

问题编号(三十六):历史遗留问题整改缓慢。怀化市16个矿涌水污染管控清单任务仅完成6个,辰溪县煤源公司牛溪井主井、洪江市振远钒矿主平硐等9个矿涌水点均未开展实质性的管控。椒板溪煤矿、中方花桥磷矿矿井涌水治理因后期运维保障困难,已建成的矿涌水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部分监测指标不能稳定达标。

整改目标

根据湖南省矿涌水污染治理技术指南和工作部署,按照分类施策的原则,降低洪江市振远钒矿主平硐等出水量,减少污染物排放总量,防止涌水影响饮用水及农田灌溉。

整改时限

2025年12月31日

整改完成情况

1、于2023年10月17日完成项目EPC招投标,由中湘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中标,负责该项目EPC施工。至2024年12月底,完成了振远钒电主平硐和2号矿硐涌水的封堵工作。

2、已完成整改。经治理后,振远钒电主平硐和2号矿硐涌水出水量已由原来的150m3/h降至现在的0.144m3/h,降至原出水量的5%以下,达到了预期效果。 

验收销号意见

该问题已完成整改,达到销号标准,按程序进行销号。

公示时间

2025年12月25日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7731877,邮箱:281068144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