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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验收销号公示表(第39号)

发布时间:2025-05-07 15:15 信息来源:市生态环境局洪江市分局

反馈问题

中央和省级交办问题整改力度要提升。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的洪江市德坤钒业有限公司生态环境问题,本次督察发现该公司尾矿库废水收集池溢流现象明显,二级沉淀池底部私设暗管偷排废水;对该公司渗滤液暗管排口和收集池采样监测显示,总钒浓度分别超标11.9倍和12倍。

整改目标

督促企业规范环境管理,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从根源上解决非法生产、废水直排问题。

整改措施

1.针对尾矿库废水收集池溢流问题,由洪江市稻沅水务有限公司对渗滤液收集转运至老德坤钒污水处理站处理并达标排放。

2.对原二级沉淀池底部设置的排泥管(暗管)实施封堵。

3.加强日常监管,确保企业的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整改完成情况

洪江市德坤钒业有限公司尾矿库废水由洪江市稻沅水务有限公司每天转运至老德坤钒尾矿库渗滤液处理站处理;已对原二级沉淀池底部设置的排泥管(暗管)实施封堵;老德坤钒尾矿库渗滤液处理站正常运行并开展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

验收销号意见

通过整改,已达到整改目标,可以销号。

意见反馈渠道

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受理反馈意见,反馈电话:0745-7731877,邮箱:2049273325@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