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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办理省第六环保督察组转办件情况一览表(7.31)

发布时间:2018-07-31 01:38 信息来源:

洪江市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及地方查处情况一览表

2018731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

基本情况

行政

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问责情况

备注

17

第二十批

X20187112

反映洪江市黔城镇(红十字医院)系私人借用公立医院的名义开办点,该医院没有进行环保备案,医院所产生的废水未经过处理直排城市雨水管道,直接流入城市中心的人工湖再流入沅水造成城市雨水管道和人工湖沅水的严重污染,会导致传染病的发生。请求环保督察组暂停关闭整改到位。

洪江市

725日,组织环保、卫计、住建、黔城镇等部门到现场进行核实,反映的红十字会医院(黔城)为洪江市红十字会医院黔城分院,20155月开始营业,开业时取得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该院未进行环保备案。医疗废水收集后经化粪池处理消毒后排入黔城城市污水管网(合流制)后进入黔城污水处理厂处理,不存在经雨水管道进入人工湖的情况;医疗废物交由有资质的怀化天源环保公司进行处置。

部分属实

1、对未进行环保备案的行为责令改正,主动进行自行备案或报批环评文件;处以罚款,现正在走处罚程序;

2、督促该医院尽快购置使用装置投加消毒剂。

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