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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洪江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本级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19-08-21 16:07 信息来源:洪江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洪江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洪江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称解释

第一部分  洪江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负责安江、黔城公共绿化建设管理工作;2、对单位、庭院绿化建设进行指导、监督;3、负责安江、黔城绿化树木移植、砍伐审批工作,临时占用绿地审批工作;4、负责对破坏城市绿化和相关设施的案件进行查处;5、建设项目配套绿化验收备案。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财务室,生产组。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18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园林绿化管理所本级。

第二部分  洪江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洪江市园林绿化管理所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收支总计为财政拨款经费296.28万元,比上年增加48.06万元,增加19.36%。增加的原因是城区绿化面积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305.27万元,比上年增加57.05万元,增加22.98%。增加的原因是城区绿化面积增加。基中,财政拨款收入占97.05%,上级补助收入占2.69%,事业收入占0.3%。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基本支出占55.59%,项目支出占44.41%。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年财政拨款收支296.28万元,比上年增加48.06万元,增加19.36%。增加的原因是城区绿化面积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本年支出296.28万元,比上年增加48.06万元,增加19.36%。增加的原因是城区绿化面积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00%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与年初预算数作对比,增加55.98万元,原因工资增长及补发工资。公用经费比年初预算减少2.42万元,原因为财政经费削减安排。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工资福利支出占人员经费支出的75.5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人员经费支出的24.43%。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无相关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无相关支出。

九、关于2018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本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情况、绩效目标和绩效评价报告等……)

十、其他重要事项

(一)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运行经费支出164.5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3.56万元,增长(降低)48.26%。主要原因是:工资增长及补发工资。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8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金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8年12 月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 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生产用皮卡车;单位价值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2018洪江市园林绿化管理所年度部门决算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