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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洪江市旅游发展事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0-08-14 15:12 信息来源:洪江市文化旅游广电体育局

目录

第一部分  洪江市旅游发展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度洪江市旅游发展事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第一部分  洪江市旅游发展事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全面负责古城管理、保护、开发工作,协调、指导协调市相关部门做好古城保护的具体工作;

(二)组织实施有关古城保护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黔阳古城保护管理办法》,制定景区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行使古城项目建设及商业经营备案及监管权;

(三)研究和制定古城保护、管理和利用的政策措施,参与编制和实施古城保护规划,组织编制申报古城保护年度项目计划和资金预算,管理和使用市政府安排的古城专项保护资金;

(四)按照有关规定和委托权限,负责古城内建设用地的开发、利用和管理,以及房屋修缮开发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对古城内建设项目方案进行审查并监督项目实施情况;

(五)负责修建和完善古城基础设施和公告设施;

(六)负责古城旅游经营、市场开发、招商引资、景区宣传和对外交流、接待、联络等工作;

(七)配合相关部门查处与古城保护相关的违法违规案件;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洪江市旅游发展事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规划建设室、市场开发室、景区经营室。

(二)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旅游发展事务中心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洪江市旅游发展事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2019年度洪江市旅游发展事务中心决算公开表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收、支总计217.0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7.09万元,增长27.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上调,机构改革单位事务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17.0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17.09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17.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7.09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17.09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加47.09万元,增长27.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上调,机构改革单位事务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7.0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47.09万元,增长27.7%,主要是因为人员工资上调,机构改革单位事务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17.0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17.09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61.7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17.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33%,其中:

1、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9.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单位职能事务增加,预算金额与决算录入口径不一致,所有预算累计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里。

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文化活动(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单位职能事务增加,预算金额与决算录入口径不一致,所有预算累计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里。

3、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化和旅游(款)其他文化和旅游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59.7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机构改革,单位职能事务增加,预算金额与决算录入口径不一致,所有预算累计在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类)文物(款)历史名城与古迹(项)里。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17.0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11.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3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公用经费105.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65%,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68%,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5万元,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完成预算的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省市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并通过定期通报“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与上年相比增长0.63万元,增长161.54%,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单位职能事务增加,相应的支出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与上年相比减少2.89万元,减少10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取消公务用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02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02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9个、来宾98人次,主要是发展旅游事业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市旅游发展事务中心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从整体情况来看,我单位严格按照年初预算使用经费。在支出过程中,能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落实《预算法》及省、市绩效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财政资金的管理,强化财政支出绩效理念,提升部门责任意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旅游事务的综合发展。

在绩效方面,黔阳古城管理日益规范,环境整治成效明显:1、在景区全面推行了建筑物修缮报备制、监管制,要求改造者严守标准、统一风格、规范改造;2、禁摩工作保持常态化,消除脏乱差;3、抓好景区旅游安全日常管控,古城消防执勤点巡逻队人员达到 15人,并建立起景区安全应急预案,发现隐患、问题及时记录处理。加强对原住民和游客防火安全教育和宣传,在各路口和重点防火区域设置防火警示牌;4、全力抓好了景区环境整治和问题整改,在2017年、2018年的整改基础上持续抓好了景区基础建设、旅游安全、综合管理、环境卫生、旅游交通、资源环境保护、景区服务等七个方面建设,确保了今年省检复核顺利过关。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62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衔接),比年初预算数增加93.02万元,增长738.25%。主要原因是:预算金额不足增加追加指标。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0;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  附件

2019年洪江市旅游发展事务中心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