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12-18 08:32 信息来源:洪江市信访局
第一部分洪江市信访局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附件
第一部分
洪江市信访局
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全市信访工作。
2、处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向乡镇和市级机关单位转办或交办信访事项,并负责督促、检查落实情况。
3、直接组织或参与协调处理涉及各个部门或跨县(市、区)的信访事项和重大、异常、突发性的集体上访以及其他重要信访事项,维护群众到市委、市政府的上访秩序。
4、调查、研究、分析信访情况和社会不稳定因素,及时向市委、市政府领导提供信访信息和解决问题的建议。
5、指导、检查全市信访工作,研究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制度,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加强和改革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6、管理信访干部队伍,组织信访干部业务培训,指导信访部门办公自动化建设。
7、承办上级机关和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1、本单位独立编制机数1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单位编制人数14人,实有人数15人,其中离退休人员4人,在职人员11人。
2、决算单位构成:洪江市信访局2019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只包括信访局机关本级,执行行政会计制度,属纳入2019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决算单位。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9 年度收入276.14万元。与2018年259.27相比增长16.87万元,增长6.5%,、支出总计276.12万元相比2018年增长17.18万元,增长6.6%,主要是因为本职工作需要。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276.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6.1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276.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12万元,占100%;项目支出0万元,占0%;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 年度财政拨款收入276.14万元。与2018年相比增长16.87万元,增长6.5%,、财政拨款支出总计276.12万元相比2018年增长17.18万元,增长6.6%,主要是因为本职工作需要。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6.1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7.18万元,增长(减少)6.6%,主要是因为本职工作需要。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76.12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76.12万元,占100%.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65.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信访事务。
年初预算为165.63万元,支出决算为276.1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6%,决算数大于(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政策性工资待遇增长及本职工作经费增长。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6.12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70.8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养老保险缴费、医保缴费、公积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05.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8%,主要包括办公费、水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工会经费、公务接待费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完成预算的22%,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万元,支出决算为1.1万元,完成预算的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与上年相比减少0.31万元,减少2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1.11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11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37批189人次,主要是联系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我单位无公务用车。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关于2019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2019年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良好。 部门支出的主要范围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涉及工作人员和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各单位日常运转和维护、党的建设等方面。支出情况如下:2019年基本支出276.12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支出83.61万元,奖金支出39.59万元,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65万元,医保支出14.39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6万元,住房公积金20.69万元,办公费47.93万元,水电费0.86万元,邮电费2.18万元,差旅费15.18万元,,维修费1.98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工会经费5.1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30.9万元,生活补助1.39万元。单位根据财政的要求,高度重视绩效管理工作,成立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工作组,根据我局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和履职的实际情况,开展绩效评价管理工作。列出了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对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进行了评价分析,并制定了改进措施提出了有关建议。
十、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 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5万元,其中办公费47.93万元,水电费0.86万元,邮电费2.18万元,差旅费15.18万元,,维修费1.98万元,公务接待费1.1万元,工会经费5.1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30.9万元。比年初预算数38.4万元增加66.6万元,增长173%。主要原因是:本职工作需要。
(二)一般性支出情况
2019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开支培训费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本年度从市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四、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用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八、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和经营结余。
九、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日常工作的基本支出。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对非财政补助结余资金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减少单位按规定应缴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市级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办公用房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在财政部有明确规定前,“机关运行经费”暂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经费。
第五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