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河镇位于洪江市的西部,东邻岩垅两乡,南接江市镇,西南界托口镇,西北连芷江侗族自治县禾梨坳乡、冷水溪乡。总面积54平方公里。
1、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为原神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四区(托口区)。1956年撤区设原神乡。1958年公社化属托口公社。1961年公社体制改革,建立原神人民公社,1965年“社教”时更名为沅河公社。1984年3月,撤公社建立沅河乡人民政府。同年10月,乡改镇,设沅河镇人民政府,镇政府驻黔阳坪社区红岩头,距市治黔城镇34公里。
2、行政人口
全镇辖黔阳坪社区、十里村、清水清村、沅城村、沅河村、富团村、堰桥村、鄢家溪村7个行政村1个社区,4018户,12441人。
3、自然条件
全镇主要为丘陵地区,沿河两岸有少量河谷小平原。年均气温18.5℃,最高温39℃,最低温-2℃,年降雨量1100-1200毫米,属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共有耕地面积1013.24公顷,其中水田707公顷。林地面积3248公顷,活立木蓄积量89998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57.7%。水能资源丰富,沅江穿境而过,有大小溪流16条注入沅水。境内土特产品较多,如陶器、斗笠、沅神湾牌盐辣姜。
4、经济发展
全镇有基本农田1.34万亩,建成优质稻基地1500亩,亩产552公斤。全镇水稻制种面积共388亩,冰糖橙1.5万亩,产量达2.4万吨,种植生姜200余亩,产量达41万斤。
5、旅游资源
境内风景优美,人文景观甚多,2002年11月经洪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了洪江市沅神湾旅游景区。区内有绝壁神剑、诸葛古营、十里古窑、夜郎崖画、沅河古村、深谷溶洞迷宫、地主庄园、红军烈士墓、红军标语等景观。区内开辟了以走红军路追寻红军足迹为主题的“红色之旅”、以访古探秘为主题的“黑色之旅”、以水上休闲娱乐的“蓝色之旅”、以进山入寨体验农家生活为主题的“绿色之旅”。目前,该区已开发了竹排漂流、沙滩排球、农家乐旅馆、奇石馆、侗族歌舞队等项目。
党委书记、四级调研员
主持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工作,分管财政、审计、民政、残联、生态环境、安全生产工作。
党委专职副书记
分管党建、乡村振兴、工会、巡察工作,联系政协工作。
党委副书记(挂职)
协管乡村振兴工作。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武装工作,分管政法、平安建设、社会工作、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信访、人民防空、集镇建设管理、征地拆迁、退役军人事务、司法、国家安全、打击非法集资、未成年保护工作。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招商引资、商务、电力、通信、市场监管、移民、应急管理、交通运输、消防、工业和信息化、道路交通安全、发展改革(物价)工作,协管财务工作。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分管党政党建办公室、组织、人事、社科联、统战、绩效考核、工商联、团委、科协、老科协、民生实事。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
副镇长
分管教育、卫生健康、人居环境(固体废弃生活垃圾处理)、政务服务、文化、旅游、体育、广播电视、科技、史志、档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保、供销社、老年及关心下一代工作,联系妇联工作。
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含防汛抗旱工作、水资源污染防治)、畜牧(畜禽污染防治)、农机、森林防火、统计、经管工作。
一、内设机构
(一)党建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王 竹
作为乡镇运行的核心枢纽,负责党委、政府日常运转、综合协调与文稿审核,统筹基层组织建设、干部管理、宣传思想、统战群团、机构编制与离退休人员服务等工作,确保政令畅通与党建实效。
(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彭 枫
负责制定并推动落实乡镇经济发展规划,统筹一、二、三产业发展、招商引资、项目建设与集体经济管理;聚焦乡村振兴,组织实施相关规划与政策,协调推进脱贫攻坚成果巩固、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乡村建设。
(三)生态办公室 负责人:向雨婷
承担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负责环境问题排查、信访受理、污染治理督导与环保整改落实;协调推动企业“三废”治理、秸秆禁烧、固体废物处理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开展环境保护活动。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段再福
统筹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创建、网格化管理与国家安全事务;负责应急体系建设、预案演练、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并协助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防疫等相关公共安全管理工作。
二、事业机构
(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谢华亮
为农业农村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涵盖农业技术推广、畜牧水产指导、水利建设、林业资源保护、防汛抗旱、动植物疫病防控及检疫事务等。
(二)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瞿海波
整合公共服务与审批职能,负责人力资源、医疗保障、民政救助、文化卫生、政务服务、“放管服”改革、便民大厅管理及村级便民点指导;同时承担自然资源保护、村镇规划、耕地保护与公共设施维护等职责。
(三)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赵自勇
面向退役军人及其他优抚对象,提供接待咨询、权益维护、就业帮扶、技能培训、困难援助等服务,协助组织关系转接与思想政治教育。
(四)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蒋 辉
实行跨领域综合执法,集中行使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职能,并统筹协调辖区内派驻执法力量。
三、其他机构设置
人大、政协、纪检监察、武装部及群团组织依政策设立。
财政所独立管理,负责财政收支、预算管理、村级财务监督、惠农补贴发放及乡镇资产债务管理。
自然资源所已整合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市直派驻机构纳入乡镇统一协调考核,党组织关系属地管理。
办公地址:洪江市沅河镇人民政府大楼
办公电话:0745-7360015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