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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负责人杨颖
    • 电话0745-7332021
    • 机构地址怀化市洪江市江市镇老团村3组江市镇人民政府大院
    • 办公时间夏季:8:00-18:00;冬季:8:00-17:30

    江市镇乡镇概况

    江市镇位于洪江市西南部,东接黔城镇,南邻会同县马鞍乡,西界托口镇,北接沅河、岩垅两乡镇,全镇土地总面积95.6平方公里。

    1、位置面积

    交通便利,枝柳铁路、209国道穿境而过,距怀化市60公里,距芷江机场50余公里。距市治黔城9公里。镇政府驻江西街。

    2、政区划分

    江市镇辖:江市社区、红莲洑水村、龙尾村、老团村、竹滩村、申坳村、青山园村、里坪村、双龙村、岳溪村、暴木溪11个村(居)委会。

    3、历史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为江市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四区(托口区),1956年撤区建立江市乡。1958年公社化建立江市人民公社。1984年3月,撤公社建立江市乡人民政府。同年10月,乡改镇,设立江市镇人民政府至今。

    4、自然特征

    全镇辖江市居委会、红莲洑水村、龙尾村、老团村、竹滩村、申坳村、青山园村、里坪村、双龙村、岳溪村、暴木溪11个村委会,168个村(居)民小组,6330户,20714人,其中非农业人口2302人,少数民族2042人,人口出生率15‰,自然增长率12.9‰。

    全镇东西长8公里,南北宽11.8公里,一境内群山环抱,一江河穿流,属典型的山区丘陵地形,土壤肥沃。最高点在翁坡村宝贝尖,海拔800米;最低点在龙尾村河边,海拔180米。属亚热带季风性温润气候,气候温和,降雨充沛,日照充足,年降水量1310—1550毫米之间。

    5、资源特点

    全镇耕地面积17880亩,林地面积22967亩,森林覆盖率达68%,活立木蓄积量7.9万立方米,有用材林4800亩,经济林1399亩。水能资源丰富,有大小溪流11条,小(Ⅰ)型水库4座,小(Ⅱ)型水库6座,骨干山塘37口,总蓄水量671万立方米,水库主干渠120公里,境内矿藏丰富,已探明的有钒、煤、金等。主要农产业为粮食和柑桔。西瓜是江市镇农副业生产的拳头产品,在怀化市久负盛名,所产的西瓜清甜可口,色味俱佳,远销两广、贵州等地。尤其是里坪村发展的精品西瓜,更是西瓜中的上品。西瓜种植面积5200亩,产量达7864吨。申坳等村的南风蜜桔,以果匀,味香、甜而闻名,产品供不应求。209国道沿线里坪至爆木溪的高科技示范长廊建设,形成黔城乃至怀化的后勤补给基地和后花园。至2024年底,生猪存栏5650头,出栏11365头,家禽出笼25万羽,水产品158吨。农业总产值达3669万元,完成国税2.5万元,镇财政总收入70.45万元,农民可支配收入1482.5元。积极发展乡镇企业,乡镇企业已达68家,从业人员1678人,总产值3128万元。

    6、交通通讯

    全镇交通便利,209国道、枝柳铁路在境内纵横穿过,村村通公路,有村组公路42一条,里程240公里。通讯发达,开通了移动基站和联通基站,电话进村入户已达12个村1067门。有线电视收视率达80%,电视收视率达100%。全镇有中学1所,中心小学1所,村小学12所。2024年底,全镇有教职员工201名,在校中、小学生3054人。全镇有卫生院l所,村医务室20个,医务人员65人,其中拥有卫生技术人员8人,拥有病房床位15张。

    7、风景名胜

    江市镇双龙休闲山庄,双龙溪漂流,康溪洲,桐油洲,乌云坡水库,红枫山庄,江市沅江特大桥。

  • 杨颖

    江市镇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镇党委全盘工作

  • 张赟

    江市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工作分工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财税、审计、财源、安全生产、民政、残联、环保。

  • 易晓

    江市镇党委副书记

    工作分工

    分管党建、乡村振兴、村集体经济、产业发展、政协联络、改厕、重点项目建设、关工委、老科协、社会工作、巡视巡察。

  • 杨惠婷

    江市镇党委委员、政法委员、人大主席

    工作分工

    分管武装、政法、平安建设、信访、统计。

  • 杨淑珺

    江市镇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

    工作分工

    负责党政办公室、党建、组织人事、编制、统战、史志、妇联、老干、政务服务中心、劳动保障、就业、后勤工作。

  • 龙邑

    江市镇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镇纪委、监察办全面工作,分管党风廉政建设,负责机关、村(社区)作风建设及管理等工作。

  • 尹贵弘

    江市镇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工作分工

    分管宣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人居环境、创文创卫、社科联、文化、教育、体育、旅游,协管环保工作。

  • 吴 晖

    副镇长

    工作分工

    分管共青团、工会、住建、自然资源、固投、招商引资、四上企业培育、发改、市场管理、卫计、医保。

  • 钦小明

    副镇长

    工作分工

    负责农业、水利、移民、林业、畜牧、科技、经管、工信、电力、供销、科协。

    江市镇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党政办公室

    负责人:周思思

    办公地址:洪江市江市镇人民政府大院

    办公时间:夏季:8:00-18:00;冬季:8:00-17:30

    联系电话:0745-7332021

    主要职责: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会务、档案、信息、信息安全、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

    二、党建办公室

    负责人:杨烨

    办公地址:洪江市江市镇人民政府大院

    办公时间:夏季:8:00-18:00;冬季:8:00-17:30

    联系电话:0745-7332021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党员教育管理、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基层政权建设、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社区)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社区)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民族宗教、群团等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干部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管理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人:杨丰铭

    办公地址:洪江市江市镇人民政府大院

    办公时间:夏季:8:00-18:00;冬季:8:00-17:30

    联系电话:0745-7332021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负责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和发展;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产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管理等工作;负责为企业发展、招商引资提供各项政策服务,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集体资产管理;负责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负责拟定乡村振兴发展战略、工作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乡村振兴工作的统筹协调、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负责乡村振兴资金和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美丽乡村建设、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负责生态、农业等工作的行政管理。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人:郑鑫楠

    办公地址:洪江市江市镇人民政府大院

    办公时间:夏季:8:00-18:00;冬季:8:00-17:30

    联系电话:0745-7332021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禁毒、扫黑除恶、网格化服务管理、铁路护路联防、反邪教、国家安全等工作;负责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工作;负责辖区应急管理工作,加强基层综合应急队伍建设和应急保障能力建设,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演练;负责辖区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监督检查,协助上级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负责辖区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抗震救灾、防汛抗旱、消防安全、森林防灭火、道路交通安全、公共卫生、食品药品安全、动(植)物疫情等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社会事务、退役军人服务等工作行政管理。 

    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向辉和

    办公地址:洪江市江市镇人民政府大院

    办公时间:夏季:8:00-18:00;冬季:8:00-17:30

    联系电话:0745-7332021

    主要职责:负责为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技术保障和服务;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 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经营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动物疫情排查、畜禽强制免疫与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的组织实施、防疫宣传、疫情报告与应急处置、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等事务性工作,受委托开展动物及动物产品的检疫、农业植物检疫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水利工程和水利设施建设管理及开发利用、协调组织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水土保持、防汛抗旱、移民开发、河长制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林政林地管理、造林绿化、林长制、林业科学技术推广、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等事务性工作。

    六、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负责人:蒲少雄

    办公地址:洪江市江市镇人民政府大院

    办公时间:夏季:8:00-18:00;冬季:8:00-17:30

    联系电话:0745-7332021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教育、卫生健康、社会工作、助残、民政、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老龄、慈善、革命老区管理、统计、科技科普、公共服务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文化宣传、旅游开发、广播影视、文物保护、体育、文化队伍建设、传统文化保护传承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活动和文艺演出等公益服务工作;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事务性工作;负责乡镇本级和上级下放的所有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办理;负责协助承办“12345”市长服务热线的交办事项;负责政务服务导办、帮办、代办等工作;负责按要求完成乡镇便民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确保乡镇本级和上级下放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便民服务大厅办理业务;负责对进驻便民服务大厅审批和服务事项、委托事项集中办理的组织、协调和指导服务;负责进驻窗口人员的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工作;负责受理、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和中介服务事项的投诉举报;负责政务信息统计汇总工作;负责协助指导、督促辖区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和管理服务。

    七、生态事务中心

    负责人:李非凡

    办公地址:洪江市江市镇人民政府大院

    办公时间:夏季:8:00-18:00;冬季:8:00-17:30

    联系电话:0745-7332021

    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保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收集村(社区)的环保信息和问题,受理群众关于生态环境问题的来信来访,上报本乡镇内各类生态环境问题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开展常态化污染隐患排查,督促企业三废治理和达标排放;负责秸秆、垃圾等禁烧工作;负责辖区内餐饮、汽修、家具、食品加工等地方油烟、噪音、废气、污水等污染防治;负责督促落实固体废物(含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的无害化处理和综合利用措施等事务性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等事务性工作;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开展环境保护工作,督促、引导村(居)民参与各类环境保护活动。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国土空间规划、村镇规划及建设、集镇改造、地质灾害、耕地保护、农村建房、土地与房屋征收补偿安置等事务性工作。负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等事务性工作;负责田长制相关工作。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人:高军

    办公地址:洪江市江市镇人民政府大院

    办公时间:夏季:8:00-18:00;冬季:8:00-17:30

    联系电话:0745-7332021

    主要职责:主要负责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心理疏导、权益维护、政策解答、法律服务以及涉退役军人舆情的收集、引导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经费发放、走访慰问、数据采集、资料管理、汇总分析等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就业创业服务和政策咨询,协助开展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承办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招聘会、推介会、就业论坛等,搭建就业创业、困难退役军人军属帮扶援助平台;协助做好退役军人户籍关系、组织关系转移等工作,配合做好基层党组织以及退役军人流动党员纳入基层党组织的教育管理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息服务管理及其他退役军人服务等事务性工作。

    九、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负责人:舒煜

    办公地址:洪江市江市镇人民政府大院

    办公时间:夏季:8:00-18:00;冬季:8:00-17:30

    联系电话:0745-7332021

    主要职责: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领导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实行联合执法;负责辖区内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主要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镇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农业、水利、林业、自然资源、农村住房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相关行政强制和监督检查工作,并接受有关上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十、财政所

    负责人:刘子嘉

    办公地址:洪江市江市镇人民政府大院

    办公时间:夏季:8:00-18:00;冬季:8:00-17:30

    联系电话:0745-7332021

    主要职责: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政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财政、税收政策法规的宣传工作;拟订和执行乡镇财政发展规划及其他有关政策,提出加强财政管理的政策建议;编制乡镇年度财政预算并组织执行;负责乡镇财政预算管理和收支管理;负责乡镇国有资产、乡村债权债务和村级财务核算管理;管理各类政策性补贴等资金,负责财政票据管理,负责惠民惠农补贴资金“一卡(折)通”发放,负责乡镇财政所信息化建设,参与乡村振兴与农村综合改革等财政事务管理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