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理位置
群峰乡位于洪江市中东部,分别与雪峰镇、湾溪乡、茅渡乡、中方县石宝乡相邻,在雪峰山脚下。
乡内10千伏高压输电线路架通各村,移动通讯信号覆盖全乡及周边地区,邮电所一个,电话装机容量1000门,目前已开通258门,可与全国各地及国外直接通话。全乡7个村,111个村民小组全部通电,有66个组通公路,乡村公路累计长度78公里,乡内有无线电视机150部,有线电视400户,地面电视信号接收机150部。
党委书记
主持乡党委全盘工作 负责全乡的产业发展、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为全乡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形态第一责任人
党委副书记、乡长
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 负责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财政、民政、招商引资、税收共治、统计等工作 负责所分管部门、领域及联系村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并实行“一岗双责”
党委副书记
协助书记负责党建、乡村振兴、政协、金融、危改、人居环境等工作 负责所分管部门、领域及联系村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并实行“一岗双责”
党委委员、政法委员、武装部长、人大主席
主持人大工作 分管政法、执法、综治维稳、武装工作、工会联合会、平安建设、退役军人事务、广播有线电视、打击传销、检察建议等工作 负责所分管部门、领域及联系村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并实行“一岗双责”
洪江市群峰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主持纪委工作 主管纪检监察 负责所分管部门、领域及联系村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并实行“一岗双责”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人选
分管党政办公室、保密、后勤、史志、宣传、绩效、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农业、林业、水利、森林防灭火、妇联、畜牧、渔业、经管、发改、固投等工作。 负责所分管部门、领域及联系村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并实行“一岗双责”
群峰乡党委委员、组织委员、统战委员、人大副主席人选
分管组织、党建、统战、宗教、人事、科协(科技、老龄、关工委)等工作
副乡长
分管卫健、计生协、文化、美丽乡村建设、国土规划、住建、教育、危改、政务服务与政务公开等工作、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自然资源所等工作,并实行“一岗双责”
副乡长人选
分管应急管理、交通、劳保、食品安全、工业、企业、商业、市场主体倍增等工作。 负责所分管部门、领域及联系村的意识形态和网络意识形态工作、安全生产工作,并实行“一岗双责”
一、乡党委的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级组织的决议;
2、负责乡、村两级党组织的思想、组织、作风总体建设,特别是党委班子的自身建设,做好本乡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
3、领导本乡工作。研究制定本乡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确定工作目标;审议乡政府有关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检查和监督规划的实行情况,带领本乡各族群众全面建设小康社会;
4、领导和协调人大、政府的工作,领导和管理本乡的精神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妇女、武装、统战、侨务、新闻宣传等工作;
5、正确执行党管干部政策,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规定的程序,做好干部的培养、考察、选拔和奖惩,负责对干部的教育监督;
6、实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和政治文明的建设;
7、处理本乡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各项中心工作,完成上级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乡人大的主要职责
1、检查、督促宪法及法律、法规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本行政区域内的遵守和执行,在职权范围内通过和发布决议;
2、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民政、民族、社会治安等工作情况的报告,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3、检查、督促本级人民政府及有关单位办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建议、批评、意见;
4、受理人民群众对本级国家行政机关和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5、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6、完成上级人大和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政府工作职能
1、制定和组织实施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计划,制定产业结构调整方案,组织指导好各产业生产,协调好本乡与外地区的经济交流与合作,抓好人才引进项目开发,不断培育市场体系,组织经济运行,促进经济发展。
2、制定并组织实施乡村建设规划,部署重点工程建设,地方道路建设及公共设施,水利设施的管理,负责土地、林木、水等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做好护林防火工作。
3、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调解和处理民事纠纷,打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4、按计划组织本级财政收入的征收,完成国家财政计划,管好财政资金,增强财政实力。
5、抓好精神文明建设,丰富群众文化生活,提倡移风易俗,反对封建迷信,破除陈规陋习,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四、乡纪委的主要职责
1、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协助乡党委政府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探讨研究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检查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决议和政策的决定、命令的贯彻执行情况。
2、负责检查和处理管辖区内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案件。
3、受理党员的申诉和群众对党员的检举控告,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和对监察对象的单位、个人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4、对党员、国家干部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政纪教育。
5、经常了解并向党委、政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反映党员、国家干部遵纪守法、勤政廉政情况。
6、承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乡党委政府办交的其他工作。
五、内设机构及各站所职能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职能:
(1)起草党委、政府文件及各种文稿;
(2)负责来文来电办理,及时、准确、保密、统一;
(3)具体做好党委、政府有关会议和会务工作;
(4)调查研究、编发信息、总结经验、宣传典型做好对内对外宣传工作;
(5)做好印章管理,电话管理及其他行政事务;
(6)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文化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研究提出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规划、措施及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本辖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综合管理、监督检查、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负责儿童计划免疫、红十字会等工作;
(4)负责全乡文化建设;
(5)承办乡镇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职能:
(1)为城镇失业人员、农村剩余劳动力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政策咨询、求职登记、职业介绍、面试洽谈、人事代理、职业指导、就业登记、失业登记、劳务输出管理和服务、档案托管、职业培训鉴定申请、技能培训与转移;
(2)就业岗位开发和信息收集、发布;
(3)社会保险参保登记、申报缴费、人员信息变更、资格认定、待遇核发、社会保险关系转移;
(4)承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劳动保障年检、农民工监测、农民工权益维护、宣传服务等工作;
(5)对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行管理;
(6)受理和组织调查有关劳动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举报和投诉;
(7)负责农村低保及社会救助,经济性社会捐资管理工作;
(8)负责农村合作医疗资金管理,发放和管理合作医疗证,协助定点合作医疗机构审核、报销医疗费用;
(9)组织开展劳动保障、合作医疗等相关宣传工作;
(10)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林业服务中心职能:
(1)宣传贯彻党的各项林业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
(2)加强自身政治、业务学习,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做好林业生产的技术咨询服务;
(3)做好森林病虫害预防和防治等组织工作,检查落实防治措施;
(4)配合上级主管部门搞好造林规划设计,做好施工指导监督和项目验收等工作;
(5)协助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严格执行限额采伐管理,及时搞好采伐区作业设计,检查监督采伐情况;
(6)负责林地保护管理工作,做好辖区内征占用林地的统计报告工作;
(7)配合有关部门搞好山林纠纷的调处工作;
(8)认真贯彻执行《森林防火条例》,搞好森林火灾的预防和扑救工作,及时查处森林火灾案件;
(9)努力完成当地党委、政府下达的各项产业任务;
(10)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五)规划建设国土环保服务中心职能:
(1)负责乡村建设规划的监督管理,负责小城镇建设规划及乡村绿化、环卫、环保、市容等工作。
(2)负责乡村道路建设规划;管理乡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协助上级主管部门或受上级主管部门委托依法查处违法违章建筑,改善乡发展条件。
(3)负责土地和矿产资源监测、调查统计、执法监督;受理辖区内农村村民建房用地申请,协助做好国家建设需要使用集体所有土地和乡村公共公益事业建设用地的审核和报批工作;承办土地登记、发证初查初审工作;落实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负责辖区内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管理,实施耕地保护和土地用途管制。
(4)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综治维稳安全服务中心职能:
(1)开展宣传培训。认真做好治保、调解、综治协管员以及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培训和考核等工作;形式多样地精心组织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和综治平安建设系列宣传活动。发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工作。
(2)掌控维稳信息。依托综治办,以情报信息主导维稳工作,多层次,全方位组建维稳情报信息员队伍,及时广泛收集,分析研判涉稳情报信息,为镇党委、政府会牢牢掌握维稳工作主动权当好参谋助手。
(3)受理群众来访。统一受理群众来访来信,科学有序分流处置信访事件,及时反馈办信办访结果,方便群众诉求,畅通信访渠道。
(4)排查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依托大调解工作平台,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职能作用,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
(5)加强社会管理。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社区矫正、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协调做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的管理、教育与预防工作。
(6)落实防控措施。按照谁管理、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协调、督促指导本辖区村、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全面提升社会治安防控水平。
(7)指导平安创建。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平安建设的方针、政策与部署要求,从本地实际出发,精心组织开展“平安村”、“平安企业”、“平安校园”、“平安家庭”等基层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8)组织专项整治。定期分析治安和社会稳定形势,排查治安乱点、摸清找准治安突出问题与症结,及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确保一方平安稳定。
(9)处置突发事件。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苗头),要积极应对,科学有序组织协调,想方设法采取有效措施,妥善果断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苗头)。
(10)督导责任落实。认真配合上级部门督促检查本村、企业、学校等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的执行情况,以及完成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情况,兑现考核奖惩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