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5-03-10 15:39 信息来源:洪江市岔头乡政府
各村:
根据《湖南省林业厅〈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 伐管理的通知〉》(湘林资〔2022〕3号)和洪江市林业局(洪林字〔2025〕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经乡人民政府会议研究决定,现将2025年度森林采伐指标下达给你们(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的重要意义
实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有利于严格控制森林资源消耗, 对提升森林生态质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促进经济 社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二、严格执行年森林采伐限额
本次下达的森林采伐限额为各村2025年度集体和个人 人工林主伐限额,优先足额保障农村居民生活用材所需限 额,再按照“灾害林木清理优先、流转合同到期的优先、产业发展优先”的原则,实行蓄积总量控制,不得突破。
三、认真落实森林采伐管理措施
(一)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格执行森林分类经 营政策,公益林的林木采伐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加强中幼林抚育和低产林改造。严格按照中幼林抚 育和低产林改造技术规定进行伐区作业设计,严禁借中幼林 抚育和低产林改造之名违规采伐林木。
(三)规范非林地上林木的采伐。非林地上的农田防护 林、防风固沙林、护路林、护岸护堤林和城镇林木等更新采伐,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管理规定,对符合林木采伐条件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委托林业主管部门发证。
(四)强化完善森林采伐监督管理。要切实加强和规范林 木采伐监督管理,各村要对辖区内的林木采伐不定 期进行检查,做好伐区质量监督检查工作。
附件:岔头乡2025年森林采伐限额分配表
洪江市岔头乡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附件:
洪江市岔头乡2025年林木采伐指标分配表
单位:立方米
村 别 |
商品材(蓄积) |
民用材 |
备注 |
双松村 |
580 |
全乡自用材200立方米,由林业站统筹安排,不再分配到各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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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年溪 |
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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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坡村 |
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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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家村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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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尾村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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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沅村 |
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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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山园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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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里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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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溪村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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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木田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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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公坡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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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000 |
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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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木材生产计划均为蓄积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