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镇信息公开目录 > 太平乡 > 机构信息
    • 负责人吴增元
    • 电话0745-7422182
    • 机构地址怀化市洪江市太平乡太平村1组太平乡人民政府大院
    •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太平乡乡镇概况

    太平乡位于洪江市南部,沅水河西岸,东与安江镇沅水相望,南邻沙湾乡,北接龙田乡,西接黔城镇与怀化市排楼乡。乡人民政府驻太平村一组龙潭坪,距安江镇城区14公里,距市治黔城37公里。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名为太平乡,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属一区、三区。1956年撤区并乡分别属土溪、老屋背、补顺3个乡。1958年建立太平人民公社。1984年3月撤太平公社后建立太平乡人民政府至今。

    全乡辖松板、太平、补顺、黎溪、太平社区、溶溪、磨回、福兴八个行政村,共101个村民小组,全乡有4028户共14744人,人口出生率为8‰,自然增长率为3‰。太平乡总面积77平方公里,境内大部分是丘陵山地,呈西高东低态势,最高峰梁山坡位于道理坪村,海拔797米。全乡属于亚热带季风气候,气候温和,降水充沛,日照充足,年平均气温约16.5℃,最高气温38℃,最低气温-3℃,年平均降水量约1370毫米,全年无霜期300天左右。全乡耕地面积15301.3亩,林地面积83306亩,森林覆盖率达65%,活立木蓄积量约14万立方米,全乡共有溪流6条注入沅水,有小(一)型水库1座,小(二)型水库7座,总蓄水量约287万立方米,共分五个灌区。

    太平乡传统支柱产业主要为粮食、柑橘、山核桃、家禽家畜养殖等。全乡交通便利,安双公路穿境而过,八个村(含一个社区)都通公路,组级公路四通八达。全乡八个村(含一个社区)都实行了农网改造,农户使用的是电力公司供应的低价电。通讯发达,电话村村通,移动、联通公司先后都在太平建立信号塔。全乡有中小学2所,教学点7个,教职员工61名,在农村中学中教学质量名列前茅。有卫生院1个,村医务室21所。

    太平乡物产丰富,每年九月,浙江、福建等外地老板云集太平抢购山核桃;本地有300多人组成柑橘销售队伍前往全国各地销售柑橘;磨回村的黑斑蛙、松板村的浙江乌梅、福兴村的红心猕猴桃,“一村一品”特色产业发展初具规模。2023年来,太平乡坚持党建引领乡村振兴,依托沅水之滨得天独厚的优势,以补顺村和美乡村建设、太平村和松板村农文旅产业发展、太平社区电子厂建设为重点,串点成线,形成沅水河畔初具特色的一条“党建+”乡村振兴示范带,太平村依托得天独厚的千古沅水自然资源,打造“云水悠悠”特色民宿项目,探索结合乡村自然美景、发展农文旅融合产业的新路径,为群众致富增收创造新机遇;怀化市和美乡村补顺村积极发展农庄、龙虾养殖,以乡村旅游为抓手持续壮大村集体经济,每月10日定期举办的补顺村妇女文化集市让文明乡风蔚然成风,乡村振兴“她力量”品牌更成为太平乡的一张特色名片;太平乡松板村梅花鹿繁养中心盘活闲置资源,发展特色梅花鹿养殖产业,建成后将形成集养殖、加工、销售、研发、文化旅游于一体的综合发展全产业链条,为太平乡农文旅产业发展注入全新活力。

    随着人居环境整治日渐深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原生态的乡村田园风光、美味的乡村美食,加之梁山坡、古明山的秀丽风景,普明寺、张氏宗祠、周氏宗祠等历史人文景观,更有着那古老而美丽的传说,太平乡正吸引着越来越多的游客到此经商、游玩。

  • 吴增元

    党委书记

    工作分工

    主持全乡全面工作。

  • 禹浩

    党委副书记、乡长

    工作分工

    主持政府工作,分管财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工作。

  • 马有良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武装部长、政法委员

    工作分工

    主持人大工作,分管武装、综治、人居环境、未成年人保护、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工会、检察建议办理、行政综合执法大队等工作。

  • 胡玮君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工作分工

    分管纪检工作。

  • 舒宇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工作分工

    分管组织、人社、统战,协助人大工作等工作

  • 石惠文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乡长

    工作分工

    分管宣传、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优化营商环境、发改、移民等工作,协管项目建设工作。协助党委书记抓意识形态工作。

  • 何健

    副乡长

    工作分工

    分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畜牧、电力通讯、农机监管、统计、农经、团委等工作。

  • 杨洋

    副乡长

    工作分工

    分管工会,协助开展党政办工作。

  • 杨璧成

    副乡长

    工作分工

    分管文化、教育、卫生、生态环保、自然资源、住建、交通、市场监督管理等工作,协管招商引资、发改、固投等工作。

    太平乡机构设置及职能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 

    主    任:高李惠

    主要职责:主要承担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机关文电、机要、保密、会务、档案、信息、信息安全、绩效考核、督查督办、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综合协调和重要文稿的起草审核。

    二、党建办公室

    主    任:杨俊炜

    主要职责:负责基层党的建设、宣传思想、意识形态、文明创建、统一战线工作;协调辖区内群团组织工作;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以及老龄老干、关心下一代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等工作;负责基层党的代表大会和选举党代表以及党代表日常管理服务有关工作;负责村干部队伍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指导村(居)开展“两委”换届选举工作。督促落实抓党建促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等工作。

    三、经济发展办公室

    主    任:张克花

    主要职责:负责经济发展规划的制订和落实一、二、三产业的指导、管理;负责招商引资、商贸流通、交通运输、科技科普、统计等工作;负责贯彻执行乡村振兴、精准脱贫等方针、政策;负责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集体资产管理、村集体经济发展、农民减负监督管理、农村土地管理、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农机监管等农业农村工作;负责水利移民、扶贫开发等工作;指导农村专业合作社组织发展;协调与经济发展相关的其他工作。

    四、平安法治和应急办公室

    主   任:尹  勇

    主要职责:负责社会治理、信访维稳、平安建设、扫黑除恶、网格化服务管理、铁路护路联防、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和反邪教等工作;协调推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和风险、社会治安防控、公共安全等工作。负责安全生产、交通安全、防汛抗旱、综合防灾减灾救灾报灾、地质灾害、消防、森林防灭火、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等工作。

    五、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主    任:段招福

    主要职责: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为农业农村发展、提高农民科技文化水平提供保障和服务。负责农业、畜牧水产、动物防疫、农机技术推广应用与指导,农作物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农产品质量监管服务,农村经营管理服务;承担辖区水利基本建设规划与实施、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服务性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辖区水利设施防洪保安、开发利用、防汛抗旱、移民开发的事务性工作;负责保护森林资源,推广林业科学技术,加强林区生态建设、森林防火与病虫害防治;负责扶贫开发的事务性工作。

    六、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主   任:黄先军

    主要职责:负责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医疗保障、民政、社会工作、基层政权建设、社会救助、儿童福利和养老服务、慈善、革命老区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体育、教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退役军人、国防动员教育、民兵预备役、公共服务等综合社会事务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工作、优化营商环境、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管理、电子政务、大数据管理、信用体系建设等工作。

    七、生态环境事务中心

    主    任:邓元宝

    主要职责: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和助残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工作;负责社会治理信息采集、平安创建、矛盾调处、联防联治、服务群众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工作;负责文化旅游广电、文艺演出、科技、教育、体育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工作;负责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招商引资、企业服务等方面的公益性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基础数据采集、创业就业、申诉维权、政策宣传等事务性工作,协调做好退役军人社会保障等工作。

    八、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主    任:向明

    主要职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本辖区日常执法活动和重大案件线索巡查;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并接受有关市级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作为综合执法平台,统一领导辖区内派出(驻)机构的执法力量和资源,实行联合执法;负责辖区内卫生健康、文化旅游广电体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城镇管理、应急管理(含安全生产、消防、森林防火等)、市场秩序、农业、河长制、路长制、环境整治等监督检查和执法工作。

    九、退役军人服务站

    主    任:郑  军

    主要职责: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其主要职责是:协助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事务;集中受理和办理乡镇本级和上级下放的所有政务服务、公共服务、便民服务、“一件事一次办”事项;协助承办“12345”市长服务热线的交办事项;负责代办各类外来投资项目及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政务服务事项;按要求完成乡镇政务服务大厅及网上服务平台建设,确保乡镇本级和上级下放的所有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办理业务;协助指导、督促辖区村级便民服务点建设和管理服务,充分发挥综合便民服务作用。

    十、司法所 

    所    长:蒲  霞

    主要职责:指导管理人民调解工作,参与调解疑难、复杂民间纠纷。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组织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教育和帮助;协助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对刑释解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组织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为镇人民政府依法行政、依法管理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协助镇人民政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完成上级司法行政机关和镇人民政府交办的维护社会稳定的有关工作。 

    十一、自然资源所 

    所    长:黄历鸿

    主要职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怀化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协助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地质环境保护总体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协助做好基本农田划区定界工作、耕地保护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工作;协助编制土地开发、整理、复垦计划,并对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农村居民建房用地的报批及批准后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协助做好集体土地征收、农用地转用及征地补偿安置工作;配合做好土地调查、统计和动态监测工作,协助做好地籍调查、土地登记发证工作,协助高处土地权属纠纷;协助调处矿业权属纠纷,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权利义务、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进行监督检查;协助做好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防治工作,组织开展地质灾害巡查,对地质灾害的群测群防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协助做好地质环境的动态监测和地质遗迹的保护工作;开展国土资源执法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配合上级国土资源部门做好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的调查核实、取证和处理工作;开展辖区内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 

    十二、财政所 

    所    长:朱  恒

    主要职责: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事业建设;负责支农资金的预算安排和监督管理使用;管理监督政府预算单位收支;负责涉农资金的发放;负责村级财务管理;负责新型农村医疗资金的筹集和上缴;参与和实施农村税费改革和综合配套改革。 

    统一办公电话:0745-7422182

    办公时间:冬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季: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