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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峰乡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6-01-22 09:14 信息来源:洪江市群峰乡政府

202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群峰乡党委、政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湖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及相关最新部署要求,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们秉持“规范、高效、便民、实用”的原则,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推进治理能力现代化、优化营商环境和密切联系群众的关键抓手,坚持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全年工作中,我们着力深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全过程公开,积极探索数字化、智能化公开新形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推动全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迈上新台阶、取得新成效。

本报告由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并通过洪江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对外公布。如对报告有任何疑问、意见,请与群峰乡人民政府联系(电话:0745-7570012)。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度,我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紧紧围绕全乡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创新,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充实信息公开内容,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一)夯实信息公开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我乡进一步落实了政府信息公开责任,明确具体人员负责我乡政府信息公开专报工作。

(二)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我乡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积极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广度和深度,不断充实政务公开内容,及时将乡党委、政府的会议报道、政务动态、“三公”经费、财政预决算、重大项目等信息第一时间在市政府网站予以发布。

1、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5年,我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的信息公开范围发布和更新信息,以公开为原则,在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积极主动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2025年群峰乡在洪江市人民政府网站共计公开各类政府信息28条,公开主要类别为:财政信息类;文件通知、人事信息类;规划计划类;重大民生信息类。

2、依法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截至2025年12月31日,我乡未接到相关申请。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乡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精心组织部署,实行专人负责制,成立了由乡长任组长、宣传委员任副组长、党建党政综合办公室主任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班,负责指导、协调、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了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制度,明确主要领导为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职责体系,从而打牢了我乡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的组织基础。二是加强制度保障。健全完善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发布协调等相关工作流程,进一步明确了信息公开的目标、任务和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一项长期性、日常性的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好网络这个平台,积极发布各类信息,增强公众对乡政府工作的了解。三是加大公开力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规定,按照“依法公开,真实公正,及时准确,内外并重,方便群众,有利监督”的原则,完善公开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丰富公开载体,做到了依法、及时、准确、有序公开政府信息,方便了群众获取信息,切实提高了工作的透明度。

4、信息公开平台建设管理情况:群峰乡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政府信息公开依托“洪江市人民政府”这一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的第一平台,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和信息发布审核,做到及时更新,严格审核,确保政府公开信息的时效性、准确性。

5、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落实情况: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工作考核、社会评议、责任追究”等要求,把政务公开纳入政府绩效考核体系,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各项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拓宽信息公开渠道。在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同时,我乡积极运用政务公开栏、便民服务栏、手机短信等多种途径,广泛公开政府信息,既方便了群众信息查询,又确保了各类政府信息得到及时公开传递。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度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钩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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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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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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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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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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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维护“三安全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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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件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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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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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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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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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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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和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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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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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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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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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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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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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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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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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0 

0 

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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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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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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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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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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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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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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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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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定进展,但仍存在一些短板与不足,主要体现在:一是信息发布时效性有待加强,部分需事前公开的事项存在滞后,多依赖上级督促才完成更新;同时,部分栏目内容归类不够规范,与栏目定位要求存在偏差;二是思想认识与宣传引导仍需深化,个别负责人员对政务公开工作重视程度不足,责任意识、业务能力均有待提升,导致工作推进效率不高,信息收集、更新的及时性与准确性亦受到影响。

针对以上问题,我乡将在下一步工作中着力改进,重点采取以下措施:

一是组织召开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暨业务培训会,围绕公开内容、范围与标准对各栏目责任人进行系统培训,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意识,压实工作任务,并对群众关切度高的信息实行全面、细致、多元化的公开。

二是持续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宣传力度,拓宽公众知悉渠道,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了解和参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三是进一步强化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完善日常检查、责任追究与结果反馈机制,推动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加强工作人员专职业务培训,切实提升公开实效。同时,不断规范与优化公开内容与形式,确保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和决策能第一时间向社会公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没有产生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


洪江市群峰乡人民政府

2026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