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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江市托口镇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2 09:54 信息来源:洪江市托口镇政府

    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办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和其他需要报告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本文附件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托口镇人民政府联系(地址:洪江市托口镇新集镇,电话:0745-7343316,邮编:41810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托口镇人民政府致力于全面执行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坚守“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核心理念,并遵循公正、公平、合法及便民的基本原则,以强化重点信息公开与重点单位公开工作为核心,不断深化决策与执行过程的透明度,同时加强对政策的解读与社会关切的回应,此外着重关注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深化重点领域的信息公开。

(一)主动公开

2024年托口镇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共计发布了42条各类信息。这些信息涵盖了机构信息10条、文件通知3条、人事信息2条、2024年度计划规划2条、财政信息更新4条以及重大民生信息21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年,托口镇收到依申请公开的申请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答复1件,回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

2024年,托口镇政府门户网站加强了部门间的联动合作。对于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通过统一平台进行规范发布,并根据信息的立、改、废等情况进行动态调整。同时还强化信息推送的审核机制,确保各单位明确政务公开工作的分管领导和具体业务人员,以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序进行和信息的及时更新。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2024年,托口镇人民政府以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党务政务公开栏、广播、会议、宣传展板等公开载体作用为目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体制,坚持常公开、敢公开,公开内容与群众所盼所想相呼应,全面贯彻落实基层信息公开规范化工作,打造符合新时代要求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

(五)监督保障情况

托口镇党委政府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根据班子分工及时调整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时受理和纠正上级部门反馈的问题。强化政务公开工作职责,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评选评优的重要条件,对违反政务公开规定的,严格追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听取各部门、村(社区)及群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评价意见,不断完善和深化政务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部分信息公开的内容不够全面、深入,存在解读不够透彻、与群众实际需求结合不够紧密的情况。

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工作人员对信息公开的相关工作要求理解不够深入。

(二)改进措施

进一步加强对信息公开内容的审核把关,要求信息提供部门在公开信息时,做到内容全面、准确、详细,对政策文件的解读要通俗易懂、深入浅出,切实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同时,加强对群众需求的调研分析,根据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有针对性地公开相关信息。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培训,定期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邀请专家学者进行授课,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同时,鼓励工作人员加强自我学习,及时掌握新知识、新技能,适应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和新要求。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依据“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洪江市托口镇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